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外卖平台企业不停工持续提供服务奖励申报的通知 (厦市监网监〔2023〕1号)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外卖平台企业不停工持续提供服务奖励申报的通知 (厦市监网监〔2023〕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1-10 10:22:48  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62
核心提示: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保障我市外卖平台企业递送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需求,根据厦门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城市运转保障组办公室《关于对相关企业不停工持续提供外卖、快递服务给予奖励的通知》,我局拟对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7日期间部分不停工持续提供服务的外卖平台企业进行奖励。
发布单位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厦市监网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1-06 生效日期 2023-01-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外卖平台企业: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保障我市外卖平台企业递送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需求,根据厦门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城市运转保障组办公室《关于对相关企业不停工持续提供外卖、快递服务给予奖励的通知》,我局拟对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7日期间部分不停工持续提供服务的外卖平台企业进行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美团外卖、饿了么、达达快送3家外卖平台企业

二、奖励标准

按照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7日期间厦门市辖区范围内日均完成配送单量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日均0.2万单至1万单(含)奖励5万元;

(二)日均1万单至5万单(含)奖励20万元;

(三)日均5万单至10万单(含)奖励30万元;

(四)日均10万单至15万单(含)奖励40万元;

(五)日均15万单以上奖励50万元。

以上日均完成配送单量是指通过美团外卖APP、饿了么APP、达达快送APP(不包括驻店骑手配送单及京东到家配送单)下单配送的单量。

三、奖励流程

(一)企业申报

相关外卖平台企业填写奖励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承诺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系统后台11天完成配送单量及每日完成配送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等),于1月13日17时前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截图可加盖电子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邮箱xmwljg@163.com。

(二)奖励发放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外卖平台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照奖励标准一次性发放给相关企业。

四、监督方式

本次奖励发放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45。如发现外卖平台企业存在违背承诺、虚构单数骗取奖励等违法违规情形的,相关奖励不予发放,已经发放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悦  联系电话:2236731

附件:1.外卖平台企业不停工持续提供外卖服务奖励发放申报表

2._____平台申请不停工持续提供外卖服务奖励承诺书

附件1

外卖平台企业不停工持续提供外卖服务奖励发放申报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姓名

 

注册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7日期间日完成单量

日期

完成单量(万单)

有完成单骑手数(人)

2022年12月28日

 

 

2022年12月29日

 

 

2022年12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

 

 

2023年1月2日

 

 

2023年1月3日

 

 

2023年1月4日

 

 

2023年1月5日

 

 

2023年1月6日

 

 

2023年1月7日

 

 

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7日期间

日均完成单量(万单/日)

日均有完成单骑手数(人)

 

 

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我公司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章):

 

公司盖章

                             2023年1月  日

 

 

 

附件2

 

______平台申请不停工持续提供外卖服务奖励承诺书

我公司作为外卖平台企业,现申请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7日期间不停工持续提供外卖服务奖励,并郑重承诺:

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虚假信息。

2.申领的该奖金,不会减少原有的公司补贴,公司仍实施增加佣金比例、设置跑单奖励等激励措施。

3.公司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接受社会监督。

4.如违反承诺,公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公司名称:(盖章)

                     2023年1月  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