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湘市监特设〔2022〕148号)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湘市监特设〔2022〕14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2-26 16:10:24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47
核心提示: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全省“两会”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署,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切实消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问题,坚决防止和遏制较大及其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守护市场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吃得安心、买得放心、用得舒心,省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3)”行动,特制定本
发布单位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湘市监特设〔2022〕148号
发布日期 2022-12-26 生效日期 2022-12-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省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3)”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全省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3)”行动方案

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全省“两会”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署,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切实消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问题,坚决防止和遏制较大及其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守护市场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吃得安心、买得放心、用得舒心,省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3)”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四个最严”和“三个必须”要求,在岁末年初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着力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工作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市场监管领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开展节日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检查、网络交易监管、打击传销、市场综合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食品方面:一是结合“守查保”行动部署要求,完成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覆盖检查,对人群集中、问题易发、影响面广的重点部位开展抽查,突出学校及周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体聚餐场所、景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重点场所,突出节日热销食品、“年夜饭”、特色民俗食品、进口冷链食品、大宗食品和生活必需食品等重点品种,突出网络食品销售、集体配餐、中央厨房、总批发总代理、小作坊等重点环节,加强节日市场食品抽检,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闭环管理。二是结合落实“两个责任”部署要求,组织本级包保干部完成首轮包保督导,督促下辖地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项规定,对高风险单位进行重点督导。三是加强节日市场食品抽检,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反食品浪费有关工作,按当地部署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药品方面: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易发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加大疫情防控涉药涉械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疫情防控药械的质量安全;对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突出检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及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质量。

特种设备方面:一是结合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状况和岁末年初常见的严寒、冰冻等季节特点,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二是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气瓶、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观光电梯等重点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三是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安委会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城镇燃气管道和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工业产品方面:围绕消防安全、民生需求和社会关注,突出生产集中区、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突出烟花爆竹、电取暖器、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儿童学生用品、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化肥、农膜等质量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工业产品,重点整治不按规定出具合格证、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无证生产和超范围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

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方面:继续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道路交通安全运输产品存在的非法改装、大吨小标、非法销售二类底盘等问题开展严查严打行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查处车检机构弄虚作假、检验质量把关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专项检查重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充分发挥“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节日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价格检查方面:围绕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节日特色消费品,文化旅游、商业零售、网络营销等重点领域,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及时妥善化解价格矛盾纠纷。

网络交易监管方面:以电子商务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平台内的经营行为。强化网络直播营销监管,加大对节日期间易发高发的虚假促销、商业混淆、巨奖销售、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力度。

广告监管方面: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测力度,以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类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捏造事实、混淆概念、制造噱头、夸大效果等违法行为。

打击传销方面: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坚决取缔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大力加强网络巡查,会同公安部门严密监控网络传销活动,加强情报收集和线索处置,充分研判网络传销特点和趋势,循线追踪、合力打击,坚决遏制网络传销快速蔓延势头。

市场综合执法方面: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冷链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市场流通领域打黑除恶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行业“两超一非”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强大震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场安全和市场秩序关系人民群众福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经营和消费的旺季,人员流动频繁,群众聚会、大型文娱活动增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和不公平市场交易行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岁末年初守护市场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三品一特”安全监管、维护节日市场稳定有序的紧迫性、责任感,把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3)”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盯住具体事、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到上下一心、全局一盘棋,全力以赴组织开展好“年关守护(2023)”行动。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责任落实。要按“立体式、全覆盖、无盲区”要求,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实施隐患闭环整改,切实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要突出岁末年初期间市场生产、经营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结合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和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充分运用并严格落实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要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打非治违”三年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彻底治理一批风险隐患,曝光一批价格欺诈、哄抬价格、虚假促销、侵权假冒等典型案例,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处突发事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应对处理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要保持“1231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渠道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省局将对部分市州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总结工作经验,强化信息报送。2023年1月13日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向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阶段性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报省局特种设备局。“年关守护(2023)”行动结束后,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汇总辖区内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于2023年2月15日前报省局特种设备局。

联系人:杨飞宇,0731-85693141,18975867056;

邮 箱:273768656@qq.com。

附件

   全省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3)”行动情况统计表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4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