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8号)精神,高质量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结合温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方针,以打造全省爱国卫生市域示范区为目标,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提标提质、饮用水和食品安全保障、城乡美丽卫生创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倡导、居民健康促进、社会健康管理等六大行动,到2025年高质量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水平,龙港市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实现健康城市(县城)建设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全覆盖,健康乡镇建设比例达9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40%以上,全面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整体联动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新格局,为我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城乡环境提标提质行动。
1.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逐步推行系统化、标准化、数字化新型“互联网+”执法检查方式,实现基层中队和执法队员“浙政钉+掌上执法”100%全应用。实施“主干道18小时、次干道16小时”保洁时长标准,加大保洁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经费投入,市区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逐年提升县级城市机械化清扫率,实现环境卫生作业机械化。推进公园主题化,打造主题公园50个,新建改造微型公园160个,提质改造公园绿地100公顷,形成“15分钟家门口的城市主题公园(绿地)网络”。严格城市绿线管理,推行分级养护,推进绿地管养全覆盖,提升绿化指标,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改善生态环境。实施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统筹谋划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年限内确保省控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和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建成区内无黑臭河。扎实推进净土行动,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督促重点监管企业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巩固提升“十三五”重金属减排成果。切实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3.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完成城市污水专项规划,科学确定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加快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大力推进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和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城镇污水运行监管。推进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新扩建及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3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以上,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能力70万吨/日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以上,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稳定在96%以上。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改造力度,实现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闭环运行机制,加快垃圾分类中转站改造提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达100%,积极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进一步推行“两撤两定两到位”模式,提高源头分类准确率,实现垃圾分类行政村全覆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厕所革命。推进城乡和医疗卫生机构公厕提档升级,高标准建设旅游景点、客运站、码头、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公共厕所。加快农村公厕改造和规范化农村公厕建设速度,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提高病媒生物控制水平。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制,落实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责任。强化“四方”联动,完善爱国卫生和公共卫生常态化防控机制,打造无疫社区(村庄),推动以灭蚊灭蝇为重点的除四害样板村创建。加强监测和预警,做好救灾防病和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保障。规范开展病媒生物密度评估认可,加大对重点场所以及防制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市卫健委牵头)
(二)推进饮用水和食品安全保障行动。
7.提升城乡供水品质。全面实施城乡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加强备用水源建设,加大供水水质监管力度,完善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持续改善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大力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发展,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同质、同服务。(市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从田头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加大对线上线下食品交易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监管力度,加强小餐饮、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进一步推动“阳光厨房”提质扩面。(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规范农贸市场服务管理。加快传统农贸市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数字创新、推动市场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全市80%以上城区三星级农贸市场达到“五化”标准,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达65%以上。开展乡村农贸市场创星攻坚行动,打造一批标杆性省级放心农贸市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三)推进城乡美丽卫生创建行动。
10.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实施《温州市美丽城镇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五美”工作目标,推进小城镇美丽城镇建设,全面提升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注重因地制宜、特色引领,走差异化发展之路,加强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建设。(市住建局牵头)
11.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深入实施“千万工程”,持续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创成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5个、示范乡镇50个、特色精品村100个,美丽乡村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聚焦“五化十场景”,致力打造新时代未来乡村。(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2.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加强动态管理,利用考绩排名、约谈机制、量化分级管理等手段,完善退出机制,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的长效管理水平,实现国家卫生乡镇全覆盖。(市卫健委牵头)
(四)推进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倡导行动。
13.培养文明健康行为。大力宣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严格落实不文明行为的管控和处罚。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文明实践品牌。广泛开展文明卫生行为宣传教育,培养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文明卫生好习惯。深入推进“三减三健”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市卫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深化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响“百姓健身房”品牌,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加强体医融合,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引导群众科学健身,强健体魄,经常参加锻炼。(市体育局牵头)
15.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公益一条街、“环保公众开放日”等品牌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节约环保意识。编制环保志愿者及其组织公约,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绿色发展中积极作用。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建设等行动,加快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倡导绿色环保出行,推广使用环保用品。(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居民健康促进行动。
16.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完善健康科普两库两机制,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人员,各级新闻媒体设立健康科普知识公益宣传栏目,各类公共场所、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小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深入开展健康素养宣讲“六进”活动,推进人工智能和数字化健康教育,推广健康技能和重点行为干预技术,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市卫健委牵头)
17.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健全学校卫生健康工作体系,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100%。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推进省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深入推进“明眸皓齿”工程,实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幅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强化学生体质健康干预措施,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1小时,中小学校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市教育局牵头)
18.促进精神心理健康。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规范开展精神病患者随访管理、服药指导和康复训练等服务。进一步规范“96525”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强化心理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市卫健委牵头)
19.落实控烟各项措施。加强烟草危害知识宣传,落实公共场所控烟主体责任,加快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单位等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地方立法,实现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降低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市卫健委牵头)
(六)推进社会健康管理行动。
20.建设健康城市和村镇。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健康县城、健康促进县、健康乡镇、健康社区、健康村建设,促进城镇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建设一批特色样板。加快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健康政策相关内容纳入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筑牢健康温州建设的微观基础。(市卫健委牵头)
21.打造健康细胞。积极开展健康单位、健康企业、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单位500个、健康家庭5万户、健康促进医院比例达95%(其中公立医院达100%),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市卫健委牵头)
22.完善健康治理体系。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爱国卫生运动机制。依托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爱国卫生网格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建立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机制。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坚持群防群控,形成共同防治疾病、促进健康的工作格局。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探索居民健康积分政策,发挥群众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打造全民参与的开放式健康治理体系。(市卫健委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温州海经区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提升工作水平。要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切实解决爱国卫生工作办事机构虚化弱化等问题,稳定爱国卫生工作队伍,强化爱国卫生基层功能。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司其职,不断增强工作合力。
(二)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政府为主、多渠道筹资”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各级政府(管委会)要根据爱国卫生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预算,设立城乡环境整治、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县城)、健康村镇建设等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等专项工作经费,并根据需要逐年加大投入。
(三)加强研究探索。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政策研究,探索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新方式新方法。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标准体系,提高治理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数字化转型,推进数据共享。加大爱国卫生宣传引导力度,发扬好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参与和聚焦爱国卫生运动。
(四)加强质量管理。各地要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定期督查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褒扬激励,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进行批评并督促整改。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