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月饼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发改价调〔2022〕525号)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月饼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发改价调〔2022〕52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8-27 09:35:19  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172
核心提示:中秋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5号《公告》要求和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做好月饼市场监管工作,有效遏制“天价”月饼,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开展好以下工作:
发布单位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吉发改价调〔2022〕525号
发布日期 2022-08-26 生效日期 2022-08-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梅河口市发展改革局:.

中秋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5号《公告》要求和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做好月饼市场监管工作,有效遏制“天价”月饼,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8月中旬至中秋节月饼市场巡查,全面了解月饼市场动态和销售价格,及时掌握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发现月饼经营者在生产、销售活动中违反《公告》有关规定的,要及时转告相关部门予以处置;加强舆情监测,发现重大负面舆情应及时处置,并报告我委。

二、主动对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强《公告》的政策宣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据《公告》要求加强对从事月饼生产、销售活动经营者的行业指导和监管执法,重点关注酒店、餐厅、电商平台等领域,重点抽查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单价超过500元的经营者,严厉打击过度包装、搭售及混合销售、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等行为。

三、积极报送遏制“天价”月饼有关工作情况,各地发展部门请于每周三下午15:30前(截至2022年9月15日)将开展市场巡查、推动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本地查处月饼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做法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我委。如材料涉及敏感信息,请注明。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8月17

 地区: 吉林 
 标签: 市场监管 月饼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194)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1)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2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