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教委 市科技局 市妇联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教委 市科技局 市妇联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9-26 03:33:36  来源: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局  浏览次数:390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决扛稳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按照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Q2)164号)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妇联决定共同开展天津市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教委、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教委、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9-23 生效日期 2022-09-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业农村委、教育局、科技局、妇联,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决扛稳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按照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Q2)164号)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妇联决定共同开展天津市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将全球活动主题确定为:“不让任何人掉队。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气候变化、粮价波动和国际紧张局势等给全球粮食安全带来多重挑战,需要各国同向发力,共同推动粮食安全国际合作,共同建设可持续的世界,让生活在世界各地的每一个人都能获得数量充足且有营养的食品。

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保障粮食供给 端牢中国饭碗”。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粮食安全问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当前,全球粮食产业链供应链不确定风险增加,保障国内粮食有效供给面临新形势新挑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立足粮食主销区实际,稳固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大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全程社会化服务,持续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多样化粮食消费需求,切实保障我市粮食安全。

二、主办单位

市粮食和物资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妇联。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主题主线,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粮食安全政策宣讲,准确传递导向,稳定社会预期,为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全面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粮食安全事业发生的新变革、实现的新突破,取得的新成就,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粮食安全保障的信心。要全面深入宣传爱粮节粮新理念、新技术和新举措,宣传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消费全链条各环节节约减损的有效做法,开展粮食节约、杜绝浪费、营养健康科普宜传,倡导形成爱粮节粮社会风尚。

(二)深入开展典型推广。按照“重在基层、优中选优”的原则,以此次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面向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聚焦惠农强农、科技支撑、国民教育、爱粮节粮等维度,挖掘推介一批保障我市粮食安全典型案例,进一步总结先进经验、传播典型事迹、发挥示范作用。同时,以案例为抓手开展专题专项宣传,真正把成绩总结出来、成果展现出来、成效推广出去。

(三)大力开展宣教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主题作品征集、主题征文、浪费现象随手拍、粮食安全微课堂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教活动,倡导引领爱粮节粮、杜绝浪费良好社会风尚。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肓基地要发挥各自优势,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展览、精品推介、新品发布、劳动体验等特色宣传实践活动,灵活开展“线上+线下”主题教育,增强活动智能化和趣味性,提升公众参与感。要持续开展“巾帼兴粮节粮”活动,结合“最美家庭”评选、清廉家风等主题活动,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将勤俭、节约、清廉等理念融入家风、家教、家训中,让爱粮节粮新风尚进家庭、到个人。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搞好协同配合,统筹疫情防控,积极开展成果创建,创新开展宣教宣传,把宣传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效果。请于9月30日前将活动安排报市粮食和物资局备案,10月20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二)提高宣传质效。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主流新闻媒体的协同配合,坚持正面宣传报道,抓牢控稳社会预期,增强确保粮食安全信心决心。要突出政治站位、准确职责定位、积极宣传到位,围绕活动主题,紧扣宣传重点,因地制宜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报道,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夯实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宣传效果。要严格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持科学防控、精淮施策,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活动安排,同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确保宣传活动有序、平稳、安全开展。

联系人:庞金辉

电话:27128207

传真:27128609

邮箱: s1shwzjbgs@tj.gov.cn

市粮食和物资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教委

市科技局 市妇联

2022年9月23日

 地区: 天津 
 标签: 农业 粮食安全 粮食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9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39979)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39)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