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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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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8-30 01:43:38  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44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互查工作。
发布单位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8-29 生效日期 2022-08-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9日期间,具体行程,由检查组和被检查区自行协商,任务分工见附件。滨海新区自行组织辖区内各功能区及非功能区之间互查工作。

二、工作分工

各组要随机抽查被检查区的至少1家安全培训机构、1家考试点,以及1家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被检查区没有考试点的仅需检查安全培训机构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监管部门层面:是否建有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基础台账;是否对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全覆盖检查,并形成“一机构一表单”;是否依法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二)安全培训机构层面:自查自改情况;接受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是否存在重点整治4方面问题等。

(三)考试点层面:自查自改情况;接受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是否存在重点整治6方面问题等。

(四)生产经营单位层面:自查自改情况;接受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是否存在重点整治4方面问题等。

四、工作要求

1.为了减少对各区局既有工作安排的影响,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请各检查组在2周时间内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任务。

2.请滨海新区、各组于9月16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至邮箱:zhangjianqiang@tj.gov.cn。

附件:   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互查任务分工表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张建强;联系电话:2805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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