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发〔2022〕270号)和《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要求,切实做好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防控和预防性消毒工作,部修订形成了《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在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下,指导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卸运输相关作业单位和人员做好新冠病毒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坚决防止新冠病毒通过进口集装箱运输渠道传播。
交通运输部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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