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9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5日
2019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为主线,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落实党政同责,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工作要求,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科学合理界定监管事权,理顺各层级监管职责,人财物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快队伍融合、理念融合和工作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进一步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完成县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任务,巩固提升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成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履职履责能力水平。构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强化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督促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工作。
二、聚焦高水平治理,谋划实施重大战略政策组织研究浙江省食品安全战略具体目标任务,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出中长期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行动纲领,对“十四五”规划进行前瞻性谋划,研究制定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等地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完成剩余省级食品安全创建县(市、区)评价验收工作,对51个已命名县(市、区)开展跟踪评价,适时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评价验收。推动剩余县(市、区)的省级农产品质量放心县创建,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并做好考核验收准备工作。推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健全长三角食品安全合作机制,有序推进实施长三角食品安全区域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三、围绕平安示范区建设,强化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围绕抓重点、解难点、找盲点、清死点,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问题,针对糕点、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在种植养殖、网络订餐、会议营销、校园及周边、农村等重点环节和区域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强网络食品市场监管和食品广告整治。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稽查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销售领域中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职业举报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大冷冻食品等进口食品走私打击力度。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互联网+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全过程监管。修订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编制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健全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机制,继续推广应用智慧餐饮信息化系统,推进有条件的网络供餐单位安装“阳光厨房”并接入外卖平台。开展新一轮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加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调味料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追溯能力,进一步推进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设并实现互联互通。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深入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加强驻浙部队食品安全工作。
五、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源头治理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推动农用地安全利用,到2019年底,全省基数内5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削减8%以上。净化农业生产环境,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推进农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2019年化学农药使用量在2018年基础上再减500吨;推进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推动制定地方绿色农业生产标准,开展地方标准动态清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审核清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依法依规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
六、加强科技创新,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进风险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到2019年底,市级、县级分别达到省定参考品目的90%、80%。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处置,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机制,提高“双随机”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年食品检验量、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分别达到4批次/千人口、1件/千人口,省级抽检监测食用农产品1.2万批次以上、食品3.7万批次以上、食用林产品3500批次以上、初级水产品4000批次以上、食品相关产品1500批次以上。定期开展风险会商,通报风险监测结果,完成省级风险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改造。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快县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强化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机构管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我省食品安全领域科技水平。
七、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和监管能力水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改革举措,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大力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缩审评时限,优化许可审批系统,实现一门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以全省统一执法监管平台建设为抓手,以协同、精准、透明、高效为目标导向,对食品监管核心业务进行重新梳理、优化流程,着力构建跨部门、跨层级、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控制和分析预警机制。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力量建设,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强专业监管能力建设,加快组建职业化、专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弥补监管力量不足。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舆情处置,引导媒体科学、客观、有序监督,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基层粮油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检化室建设。
八、强化标准引领,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为目标要求,以我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推动我省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鼓励餐饮服务、食品流通企业连锁化经营,培育一批“品字标”品牌食品企业和浙江出口名牌食品企业,提高我省食品国内外市场份额。推进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动态开展地方标准清理,提升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并探索延伸到县级。有序推进浙江好粮油评价及管理体系建设。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名特优食品作坊建设,并组织开展小微食品生产企业星级亮化活动,力争再打造1000家名特优食品作坊和星级亮化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发挥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示范作用,分类开展商场超市食品安全提升工作,完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20家;持续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建设放心消费示范餐饮2200家以上,新建“阳光厨房”2500家,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660个。推动服务高效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放心粮油示范店建设。推进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
九、坚持齐抓共管,优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食品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严重失信者行业禁入机制。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在市级层面推广区域共保体经验,推动参保双方互动,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高。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建设,讲好食品监管故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进”活动、粮食科技宣传周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深化“四个你我”活动,推动各地社会监督员规范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