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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48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加强粤港澳进口食品安全交流协作的提案 (粤市监协调函〔2022〕6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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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6-17 11:33:30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63
核心提示:将进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纳入粤港、粤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风险信息交流、技术合作等工作。
发布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粤市监协调函〔2022〕673号
发布日期 2022-06-15 生效日期 2022-06-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陈奇春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粤港澳进口食品安全交流协作的提案》(第20220648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港澳办、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粤港澳三地一衣带水,加强食品安全交流合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是塑造健康湾区的重要支撑。您的建议对优化粤港澳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合作交流机制、风险预警能力以及应急处置水平等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一、已开展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粤港澳三地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标准制定、交流活动等方面不断深化务实合作,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保障了粤港澳三地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持续完善食品安全交流合作机制。广东省于2006年、2007年分别与香港、澳门签订粤港、粤澳食品安全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建立粤港、粤澳食品安全沟通协作机制。粤澳建立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双方共同组织召开一次由专责小组组长主持的工作会议,通报各自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总结合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201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办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重新签订《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完善粤港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风险交流、合作培训、应急处置等合作交流机制。2021年6月召开的粤澳合作联席会议上,两地签署了《粤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明确持续推进社会民生合作,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二)建立进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将进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纳入粤港、粤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风险信息交流、技术合作等工作。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同香港、澳门开展风险信息交流合作,对港澳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农产品信息及时核查反馈。持续完善港澳与内地间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案件查处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与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粤港澳食品安全合作,促进湾区食品行业共同健康发展。强化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发布《关于加强经广东省口岸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实施以来,广东省口岸入境的0℃以下进口冷链食品100%纳入集中监管仓统一检测消杀,“首站拦截”作用进一步提升。

(三)探索开展湾区食品互认互通。联合香港、澳门开展检测技术交流,三地实验室联合开展非洲猪瘟、禽流感等检测比对试验。组织开展粤港澳检测认证交流合作,会同香港、澳门联合组织大湾区检测认证行业交流研讨会,推动大湾区检测认证机构交流合作,促进检测认证结果互信互认。支持粤港澳三地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企业等市场主体组建认证联盟,按照市场化、国际化方向,推动“湾区认证”,带动大湾区优质食品农产品、消费品和服务等领域实现“同线同标同质”,推动市场方采信采用与消费者认可,进一步开拓境内外消费市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四)持续开展粤港澳食品安全交流。推进粤港澳三地检验检疫合作,与香港、澳门有关部门共同签署交流互访计划、食品安全和动植物检疫等一系列合作安排。2021年5月,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澳门市政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局联合召开首届粤港澳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控制会议,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联系配合机制。此外,省食药安办联合香港、澳门有关部门定期组织食品行业代表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互相学习先进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经验,增进食品行业之间了解,建立消费信心,促进湾区食品行业共同健康发展;大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交流、粤港澳三地食品安全专家讲座、食源性疾病流调模式及方法交流等活动,搭建粤港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家学习交流平台;积极与港澳地区共同探索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举办大湾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应急演练、风险交流论坛等,深入探讨不同地区在食品安全监管、风险防控、风险预警等领域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方法。

(五)加快构建湾区食品标准体系。2020年以来,广东省积极推进食品“湾区标准”建设,会同香港、澳门开展多项实质性工作。2021年6月、7月,省食药安办组织省市场监管局、粤检集团分别于与香港有关部门(包括食品及卫生局、食品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渔农自然护理署)、澳门市政署(市政署管理委员会、市政署食品安全厅)召开线上交流会议,三方达成初步共识,明确积极研究、推进食品“湾区标准”建设。组建高品质食品湾区标准专家委员会,吸纳香港专家11名、澳门专家10名进入专家委员会,共同参与高品质湾区标准的评审工作、咨询建议、发展方向研究等。香港、澳门方面专家积极参加高品质食品湾区标准机制研究,累计收到港澳14家高校、机构和企业等16名专家对粤港澳大湾区高品质食品标准管理办法、专家委员会章程、标准研制规范(试行)、专家评审要点等制度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反馈97条,收到香港使用声明8份、澳门使用声明8份及供港澳基地声明4份。目前已制定并发布首批食品“湾区标准”31项(产品标准8项、安全基础要求23项,占首批湾区标准的44.3%),每项标准均由粤港澳三地技术实力较强、影响力较大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研制,确保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

(六)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合作。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与香港、澳门共同制定供港澳冰鲜/冷冻禽肉、猪肉等检验检疫要求,明晰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合作,共同保障港澳民生食品安全和稳定供应。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合作,为输内地澳门特色食品提供通关便利,推动进境暂存中转澳门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创新,支持澳门建设葡语国家食品集散中心,服务澳门经济多元发展。开展香港双孢菇准入评估及生产企业注册,促进香港产品顺利输入内地。对旅客购自香港的燕窝进入内地实施联合检疫,共同防范问题燕窝流入内地风险。开展监管体系互认,保障港澳生产以内地肉、蛋为原料的月饼输入内地。建立内地与港澳肉类等产品检验检疫证书电子信息联网核查,打击假冒证书等违法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省将在延续良好合作的基础上,以支持、服务、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切入点,探索开创更密切、更深入、更广泛的合作关系,全力保障粤港澳大湾区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有效促进粤港澳三地协同发展,服务建设世界级湾区和优质生活圈。

一是持续深化粤港澳食品安全合作交流。主动加强对接国际贸易新规则,全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拓展内外贸市场,探索建立合格评定结果采信机制,推动优质安全食品在粤港澳三地自由流通;不断深化进出口食品领域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关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仓储合作,配合地方政府高水平打造食品生产、供应、集散基地以及进境肉类、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促进粤港澳三地食品产业优势互补。

二是推动粤港澳食品安全法规制度、标准技术互通共融。充分利用三地政府及部门间现有交流沟通平台和机制,全面收集整理、比对分析三地法律法规、监管制度,提出进一步深化协作建议;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等重要平台,联合粤港澳三地有关部门、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社会团体等,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食品标准的研究制定、发布实施、跟踪评估等工作,着力探索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大湾区食品标准体系,以标准为纽带,建立互访机制、会商机制、通报机制,进行需求对接、资源共享和要素联通;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建设,支持检验机构在信息互通及人员、技术、业务等方面加大交流合作,联合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进一步发挥好检验机构对粤港澳食品安全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是推动构建粤港澳食品安全监管共治格局。以服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生活圈为目标,密切加强内地有关部门与港澳相关部门沟通交流与协作配合,推动粤港澳三地在食品生产领域标准、检测方法、结果认定等方面实现互认机制,实现粤港澳三地监管要求一致性,围绕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监管措施、食品安全风险等适时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经验交流和风险会商;按照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管控、信息通报、风险监测、联合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粤港澳三地食品安全联防联控水平,压紧压实各方食品安全责任,推动构建各负其责、多管齐下、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均,020-3883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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