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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通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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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6-10 15:24:24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89
核心提示: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天麻、铁皮石斛、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卫函〔2021〕363号)要求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申办食品生产许可及加强监管的通知》(川市监办函〔2021〕273号)规定,经过企业自愿申请、企业相关产品标准备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现将四川省第二批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予以公布。
发布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6-08 生效日期 2022-06-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天麻、铁皮石斛、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卫函〔2021〕363号)要求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申办食品生产许可及加强监管的通知》(川市监办函〔2021〕273号)规定,经过企业自愿申请、企业相关产品标准备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现将四川省第二批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四川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名单(第二批).docx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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