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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3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 (粤市监协调函〔2022〕6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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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6-09 13:53:32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86
核心提示: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规模和类别配备对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管理人员掌握相应食品安全专业知识,能正确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并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省市场监管局签发的《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并按要求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等。
发布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粤市监协调函〔2022〕634号
发布日期 2022-06-08 生效日期 2022-06-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梁姚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指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我省历来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治理的问题,不断加大投入支撑,完善监管体制,提高治理能力。您的建议对改进和完善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强烈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一、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成效

(一)健全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一是规范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每年在有资质的医院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省市场监管局签发的《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规模和类别配备对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管理人员掌握相应食品安全专业知识,能正确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并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省市场监管局签发的《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并按要求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等。社会公众可在“广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服务”“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微信公众号上查询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信息,同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上公开本单位所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相关信息。

二是规范药品从业人员管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企业的管理以及操作人员应当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资格要求。省药监局印发《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药品经营企业不同类别,细化药学技术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准入和履职要求。印发《广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资质要求,强调要发挥药学服务水平,对“挂靠”行为、执业药师不能真正在职在岗履行药学服务的行为进行依法严肃处理。印发《新冠疫苗生产企业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强高风险岗位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日常管理,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学技术人员备案工作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行为、促进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在职,切实加强全省药学技术人员备案工作。

三是加强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围绕百万产业工人和百万新型农村劳动者,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持建设“食品质量与安全检测”等183个重点专业和“药物制剂”等40个特色专业。在全省扶持建设6个“粤菜师傅”培养示范基地,各给予5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在全省范围内认定30名五星级“粤菜师傅”名厨、79名四星级“粤菜师傅”名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21年,我省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为49.9万人次,推动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深圳金拱门食品有限公司等相关评价机构组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开展“医药商品购销员”“药物制剂工”“咖啡师”等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共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545人次。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出台《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全程追溯应用试点,查验带证入市农产品1.27万批次,使用经营环节合格证1.14万张。省食药安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督促落实产地开证及市场查证,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源头监管。推进《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立法进度,修订我省网络食品监督管理办法、“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研究制订我省《食品经营许可办法》实施细则,出台《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社会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关注机器人餐厅、共享厨房等新业态,着手制定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制售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指引。

二是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实施《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广东省药品现代物流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配套制度。全省主持或参与起草并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联盟标准共246项;颁布《广东省中药材标准》3册、《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6册,起草制定中药材(饮片)标准149份。通过“九个统一”推进全省疫苗监管MQS建设的协调统一、有机整合,并从疫苗监管领域逐步推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全部监管领域。目前,共有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21份、药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145份纳入管理。

(三)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完善信用广东平台建设。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搭建了市级公共信用平台,并与信用广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形成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平台体系。截至2022年2月底,信用广东平台累计归集各类信用数据超过175亿条,覆盖全省1500多万市场主体,查询量突破14亿次,稳居全国前列。同时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对接21个地市、47个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支撑全省399个业务系统开展信用核查应用,为各系统提供接口调用服务2亿次。

二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出台《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围绕充分发挥信用创新监管机制作用,在食品药品等28个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明确部署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模型和信用承诺制度,开展药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以及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采信及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开展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共享和应用,推动行业监管从“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省药监局探索将药品安全信用状况与医疗医保政策衔接,引导安全信用良好的企业、质量可控性更好的产品优先进入医疗采购和医保目录,优化提升公众对药物的可及性。

三是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出对食品药品领域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省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建立食品等失信主体信用约束制度,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企业信用记录,配合做好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市场准入和综合业务审批环节嵌入信用核查功能,限制或禁止失信主体办理业务。省药监局依法依规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判定标准、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根据监管相对人的信用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执业药师执业行为个人诚信记录,对优良诚信记录执业药师提供更多服务与支持,对失信执业药师进行惩戒。

(四)持续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

一是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印发《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4年)实施方案》,聚焦“三颗菜”(豇豆、韭菜、芹菜)、“一枚蛋”(鸡蛋)、“一只鸡”(乌鸡)、“两盘肉”(肉牛、肉羊)、“四条鱼”(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等禁限用农药、停用兽药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较为突出的11种食用农产品,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推进常规农兽药残留速测,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开展针对性执法监管和飞行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和非法添加禁限用药物,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

二是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市场监管、教育、人社、卫生健康以及公安等部门强化协同联动,突出春秋两季开学季、中高考等重要时点,联合部署专项检查,开展飞行检查,督促学校抓好食品安全自查,指导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的使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2022年春季开学期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129216人次,完成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合计65472家次,督促整改7160家次,立案查处43宗。

三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农村食品集散源头地以及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加强巡查力度,督促经营者不得销售“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来源不明食用农产品等,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农村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的监管。2021年,检查食品销售主体30万家次、批发集贸市场及其经营者8.5万户次、餐饮服务单位28.62万家次,其中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4.72万家次,查处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万余宗。与此同时,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供销社协同合作,发挥供销社统一规范进货渠道的优势,帮助规范农村食品经营店的进货来源,探索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

四是多措并举有效防范湿米粉食品安全风险。结合广东地区饮食习惯和消费特点,近年来,我省将湿粉列为重点食品实施严格监管。严格生产许可登记准入门槛,督促全省湿米粉生产加工单位实施《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DBS44/017-2021),全面落实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对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统一大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行为。开展湿粉生产环节明查暗访行动,2021年,共暗访检查21个地级以上市、49个县(区)、55家湿粉类生产加工单位,发现316项问题,湿粉行业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五是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省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统一要求,联合省食药安委9个成员单位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共11个部门,合力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利剑行动”、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云剑行动”、儿童类、染发类等化妆品非法添加及擅自变更配方生产“亮剑行动”。针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对药品研制生产、药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化妆品四大领域开展全领域全链条风险隐患排查,并取得初步成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办案件1673宗,涉案货值1.54亿元,办理大案要案53宗。我省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国家药监局的充分肯定,化妆品执法、中药监管等整治行动在全国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进行经验交流。

六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力度。持续把食品抽检工作作为省政府民生实事大力推进,印发《关于对检出多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强化监管的通知》,强化对多次检出不合格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截至2022年5月,完成食品抽检13.44万批次,启动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3255件,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下架召回封存、没收、罚款、警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五)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一是强化监管部门宣传引导。依托“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活动载体,组织举办“质量兴农万里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粤食粤安全”“开学第一课”“安安有约——药品科普大讲堂”等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打造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科普体验馆、广东省药品安全科普网(安安网)等省级科普宣传平台。

二是强化对企业培训引导。举办全省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培训考试,2021年新增食品生产许可核查组长23名,新增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员146人。印发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培训餐饮服务提供者53.17万家,实现在营餐饮服务单位全覆盖。培育“放心肉菜超市”47家,606家超市线上公开自我承诺为“放心食品超市”。开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组建普法宣贯讲师团队伍,累计宣贯培训执法人员、相关企业、社会公众等超1万人次。

三是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民参与。全省组建“总队—分队—支队”三级食品安全科普志愿服务组织(团队)队伍226支,联合团省委、省志愿者联合会开展“益苗计划”,建立“广东省食品安全科普志愿服务专区”。2021年开展“查餐厅”阳光执法专项行动557期,网络点击达4523.55万次。积极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开辟绿色通道优化送检流程。2021年以来,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累计发布19期食品安全消费提醒或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利用官方媒介,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等信息,引导公众放心消费。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推广力度,全省已投保食品相关单位8269家,投保金额达40亿元,累计理赔1207起。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一项长期、动态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正如您所言,“只有坚持不懈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将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贯穿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始终,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牢牢守住“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每一道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一是持续加强食品药品专业人才培育。推动食品药品行业、龙头企业与技工院校对接,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共同招生、共同培养,大力实施新时代产业工人培训工程、“粤菜师傅”工程,通过综合运用技能人才培训、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提高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分类推进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激励和支持企业将人才评价与使用、待遇相结合,提高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持续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充分利用网格化监管、风险分级管理、抽检监测、飞行检查等监管措施,建立完善风险会商、定期调度、年度报告、挂牌督办、责任约谈、考核创建等配套制度,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效能。

三是持续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有效联动、有机结合,强化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是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关注学生、儿童和老人等重点人群,加强重点产品、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力度;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重、风险最大的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五是持续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享。依托现有的成熟机制和活动载体,面向生产经营者加强普法宣传和技术指导,面向消费者强化科普宣传和信息披露,帮助群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报道,增强公众消费信心;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药品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均,020-3883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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