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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卫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爱卫会〔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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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4-14 16:31: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723
核心提示: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防制设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防控登革热等媒介传染病。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文号 桂爱卫会〔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04-04 生效日期 2022-04-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爱卫会,自治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爱卫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爱卫会〔2021〕4号)精神,我们制定了《2022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4月4日

2022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22年是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为推动健康广西建设、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深入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联合自治区文明办、健康广西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组织全区持续深入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防护能力,多维度、全方位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对各地活动开展进行中期评估,持续宣传各地的经验做法。〔自治区爱卫办牵头,自治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参与,各市、县(市、区)爱卫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爱卫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纪念活动

以纪念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为主题,结合第34个爱国卫生月和其他卫生健康纪念日,组织各地采用多层次、多样化的形式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广泛宣讲在新时代继续深入持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于疾病防控、健康促进的重大意义,扩大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影响力。(自治区爱卫办牵头,自治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参与)

三、推进卫生城镇全域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

组织学习研究最新印发的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标准,适时修订自治区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单位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调整完善我区评审专家库并制定管理办法,推动我区所有地方均按照卫生城镇创建标准补齐环境卫生短板,为创建新一周期国家卫生城镇打好基础。指导南宁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联合健康广西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组织各地开展健康细胞、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建设。(自治区爱卫办牵头,自治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参与)

四、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

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采取专项整治与常态化工作相结合方式,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持续深入开展抗疫爱卫“五大清洁行动”,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以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作为重点区域,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加强粪便、污水、垃圾处理,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防制设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防控登革热等媒介传染病。(自治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巩固改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按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对全区农村户用厕所持续改造升级,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参与)

六、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结合各地实际,拓宽“三清一改”范围,提高“三清一改”标准,打好春夏秋冬战役,加快推动村庄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家居升级,不断提升村庄清洁行动质量和水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参与)

七、扎实推进控烟工作

开展世界无烟日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积极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的社会氛围。指导各地控烟立法,扩大无烟法规覆盖范围。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确保“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党政机关”的目标如期实现。持续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和无烟家庭建设,打造健康文明的无烟环境。加强简短戒烟干预和戒烟门诊建设,宣传和推广戒烟服务。(自治区爱卫办牵头,自治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参与)

八、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法治化

推动各地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城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投入和技术支撑,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使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疾病预防控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督促各地建立爱国卫生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促进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制度化。(自治区爱卫办牵头,自治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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