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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食品安全法》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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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1 16:09:07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3110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或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或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为帮助大家全面了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伙伴网通过我国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范畴、申报以及目前的审批情况三个方面,为大家介绍我国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相关标法及现状,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管理范畴

按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

(一)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二)未列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三)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也就是说,对于未收录在GB 2760和GB 14880、并且无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告表明许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以及拟超范围或超量使用(上述标准或相关公告中所规定的)现有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均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管理。

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申报、审查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的要求进行。

其中,《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提出了总体要求,办法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范畴、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使用原则、申请人、主要负责机构、申报所需资料、许可程序、公告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和受理规定》主要对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材料的编制要求、审核与受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则是进一步规范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行政许可管理的一些具体事项,对技术必要性材料、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要求、食品添加剂现场审核、验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告内容、鼓励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提出建议等作出了规定。

申请人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nhc.gov.cn/bsp/,进行申报,申报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申报资料的受理、组织技术审评、征求意见以及起草批准文件等工作,审批通过的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批准公告。

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获批情况

审批通过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作为GB 2760、GB 14880的增补公告,属于标准管理的一部分。截至2022年3月,GB 2760-2014已有增补公告23个、GB 14880-2012已有增补公告19个。

GB 2760-2014的具体增补内容如下表:

公告 食品添加剂批准情况 食品添加剂名称
2015年第1号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β-半乳糖苷酶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6-甲基辛醛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阿拉伯胶、红曲黄色素、抗坏血酸(维生素C)、迷迭香提取物、二甲基二碳酸盐(又名维果灵)、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磷酸、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迷迭香提取物(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法)
2016年第8号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海藻酸钙(又名褐藻酸钙)、皂树皮提取物、磷酸(湿法)、酒石酸铁、茶黄素、2(4)-乙基-4(2),6-二甲基二氢-1,3,5-二噻嗪、3-庚基二氢-5-甲基-2(3H)-呋喃酮、香兰醇、6-[5(6)-癸烯酰氧基]癸酸、葡萄糖基甜菊糖苷
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 L(+)-酒石酸、二甲基二碳酸盐(又名维果灵)、二氧化钛、红曲红、焦糖色(普通法)、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抗坏血酸棕榈酸酯、可得然胶、辣椒红、辣椒油树脂、亮蓝及其铝色淀、木松香甘油酯、山梨酸钾、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植物炭黑、不溶性聚乙烯聚吡咯烷酮、硅酸钙
2016年第9号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3-{1-[(3,5-二甲基-1,2-恶唑-4-基)甲基]-1H-吡唑 -4-基}-1-(3-羟基苄基)咪唑啉-2,4-二酮、4-氨基-5-[3-(异丙基氨基)-2,2-二甲基-3-氧代丙氧基]-2-甲基喹啉-3-羧酸硫酸盐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辣椒油树脂、辣椒红、异麦芽酮糖、山梨酸钾、焦亚硫酸钠、紫胶(又名虫胶)、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辛、癸酸甘油酯
2016年第14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二氧化碳、焦糖色(普通法)、乳酸、纤维素、亚硫酸钠、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
2017年第1号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碳酸铵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葡萄糖酸-δ-内酯
2017年第3号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乙基芳樟基醚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2017年第8号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爱德万甜(N-{N-[3-(3-羟基-4-甲氧基苯基)丙基]-L-a-天冬氨酰}-L-苯丙氨酸-1-甲酯)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2-丙酰吡咯、烯丙基-1-丙烯基二硫醚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β-葡聚糖酶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罗望子多糖胶、迷迭香提取物、山梨糖醇、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乙醚
2017年第10号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2-乙酰氧基-3-丁酮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又名纽甜)、海藻酸丙二醇酯、磷酸(湿法)
2017年第13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氮气、红曲黄色素、抗坏血酸、可溶性大豆多糖、甜菊糖苷、胭脂虫红、胭脂树橙、石蜡、胭脂树橙
2018年第2号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果糖基转移酶 (又名β-果糖基转移酶)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dl-酒石酸、可溶性大豆多糖、亮蓝、磷酸、柠檬黄、乳酸链球菌素
2020年第6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蔗糖脂肪酸酯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硫酸锰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蛋白质谷氨酰胺酶
2018年第8号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1-环己基乙醇、壳聚糖酶(来源:枯草芽孢杆菌)、脂肪酶(来源:卷枝毛霉,又名爪哇毛霉)、柠檬酸亚铁钠、L-苹果酸钠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又名纽甜)、丙二醇脂肪酸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
2019年第2号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L-γ-谷氨酰-L-缬氨酰-甘氨酸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β-环状糊精、硫磺
2019年第4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可溶性大豆多糖、焦糖色(加氨生产)、焦糖色(普通法)、聚甘油蓖麻醇酸酯(PGPR)、辣椒红、辣椒油树脂、维生素E(dl-a-生育酚,d-aerfa-生育酚,混合生育酚浓缩物)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甲酸钠、丙酸及其钠盐、钙盐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葡糖氧化酶
2019年第6号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葡糖淀粉酶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1R,2S,5R)-N-(4-甲氧苯基)-5-甲基-2-(1-甲基乙基)环己基甲酰胺、2-(4-甲基苯氧基)-N-(1H-吡唑-3-基)-N-(噻吩-2-基甲基)乙酰胺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丙酸钙、红曲黄色素、焦糖色(亚硫酸铵法)、ε-聚赖氨酸盐酸盐、辣椒红、硬脂酰乳酸钠、植物炭黑。黄色素、焦糖色(亚硫酸铵法)、ε-聚赖氨酸盐酸盐、辣椒红、硬脂酰乳酸钠、植物炭黑
2020年第4号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三赞胶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阿拉伯呋喃糖苷酶、多聚半乳糖醛酸酶、果胶裂解酶、麦芽四糖水解酶、木聚糖酶、α-葡萄糖苷酶、乳糖酶、羧肽酶、脂肪酶
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 α-淀粉酶、蛋白酶、葡糖异构酶、脂肪酶、硫酸钙、迷迭香提取物、甜菊糖苷、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植物炭黑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扩大使用范围 磷酸
2020年第8号 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 红曲红、柠檬酸、三氯蔗糖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扩大使用范围 六偏磷酸钠
2020年第9号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β-淀粉酶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新品种 氧化亚氮
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 达瓦树胶、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
2021年第2号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α-淀粉酶、蛋白酶、乳糖酶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二氧化硅、番茄红、可得然胶、罗望子多糖胶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丁烷、磷酸(湿法)
2021年第5号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蛋白酶、磷酸肌醇磷脂酶C
2021年第6号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4-α-糖基转移酶、α-淀粉酶、多聚半乳糖醛酸酶、果胶酯酶、磷酸肌醇磷脂酶C、磷脂酶C、木聚糖酶、葡糖淀粉酶、脂肪酶
2021年第9号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蛋白酶、谷氨酰胺酶、木聚糖酶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非洲竹芋提取物
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爱德万甜、可得然胶、辣椒红、辣椒油树脂、蔗糖脂肪酸酯
2022年第1号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磷脂酶A1、麦芽糖淀粉酶、葡糖氧化酶、脂肪酶
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 二氧化硅、二氧化碳、姜黄、乳酸链球菌素、三氯蔗糖、植物炭黑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扩大使用范围 白油(液体石蜡)
GB 14880-2012的具体增补内容如下表:
公告 食品营养强化剂批准情况 食品营养强化剂名称
卫生部公告2013年第2号 调整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A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6号 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酵母β-葡聚糖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铁、牛磺酸、乳铁蛋白、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
2013年第5号 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柠檬酸锌(三水)
2013年第11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铁蛋白
2014年第3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A、维生素B1
2016年 第8号 食品营养强化剂扩大使用量 左旋肉碱
2016年第8号 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L-苏糖酸镁、低聚半乳糖、维生素K2(发酵法)
2016年第9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
2016年第14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2017年第8号 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低聚半乳糖(乳清滤出液来源)
2017年第13号 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6S-5-甲基四氢叶酸钙
2018年第8号 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柠檬酸亚铁钠
2019年第2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半乳甘露聚糖、富硒酵母
2019年第4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半乳糖(乳清滤出液来源)
2019年第6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K2(合成法)
2020年第4号 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硒化卡拉胶
2020年第6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6S-5-甲基四氢叶酸钙
2020年第9号 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维生素 K2(合成法)
2021年第2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6S-5-甲基四氢叶酸钙

以上已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作为GB 2760、GB 14880的增补内容,将纳入GB 2760、GB 14880之后的修订版中,大家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已批准的情况,尤其是其中调整用量的情况。

目前,我们食品伙伴网已开展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及扩项申报业务,对食品添加剂申报有着丰富的经验,企业如有申报需求,欢迎与我们交流。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业务咨询电话:0535-212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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