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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皖环发〔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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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31 08:19:49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644
核心提示:安徽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水利厅
发布文号 皖环发〔2022〕15号
发布日期 2022-03-29 生效日期 2022-03-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22日

附件:   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pdf

 地区: 安徽 
 标签: 规划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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