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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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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30 04:35:21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7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局制定了《2022年广州市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食品生产处联系。
发布单位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3-30 生效日期 2022-03-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沙区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局制定了《2022年广州市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食品生产处联系。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广州市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安排,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和监管全覆盖的原则,市局制定2022年广州市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实施方式

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以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方式,对本辖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三、检查工作要求

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18号)中的表1-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检查。

飞行检查按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的检查内容,对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生产的特殊食品是否取得特殊食品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采购原料是否按规定进行进货查验、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产品是否按标准检验合格出厂、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等方面实施重点检查。

体系检查检查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开展检查,对企业的人员管理、设施设备、原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及文件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任务分工

市局负责组织开展市本级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安排市、区局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总局、省局组织的各类监督检查;会同相关区局对列入省局重点监管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风险较高、规模较大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各区局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辖区年度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保健食品原则上一年不少于2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则上一年不少于3次的监管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并承担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配方)注册和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指派观察员、投诉举报处理、案件办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局应将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开,于3月31日前将公示的监督检查计划链接发送至市局食品生产处。

(二)各区局要及时整理汇总级监管部门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辖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管。

(三)各区局应指导辖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当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出现严重的质量事故或客户投诉和企业在监督检查或客户审核中发现严重问题时,应要求企业额外安排自查;对企业提交的年度体系自查报告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体系自查工作有效落实。

(四)各区局应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及时归集上传至日常监管系统,督促指导辖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应用广东省特殊食品追溯系统,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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