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保障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有序推进,我厅制定了《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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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闽农科教函〔2022〕17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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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3-23 | 生效日期 | 2022-03-2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保障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有序推进,我厅制定了《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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