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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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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04 05:05:19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602
核心提示: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程序,完善运行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统筹线上线下市场一体化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研究并起草《天津市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3-01 生效日期 2022-03-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承检机构: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程序,完善运行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统筹线上线下市场一体化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研究并起草《天津市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局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监督抽查程序,明确专人对接,确保工作质量。

二、加强学习,规范抽查程序。各区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深刻领会《产品质量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内容,严格抽查程序,坚持依法行政。

三、突出重点,做好统筹兼顾。要坚持问题导向,贴合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网购产品质量问题,聚焦服装鞋类、儿童玩具等重要消费品,在做好线下抽查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一定比例的网络抽查,加强“线上线下产品质量一体化管理”。

四、协同配合,严格后续处理。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对网络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下架,按照“网络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原则严格后处理,有效保障网售产品质量。

附件:1.   天津市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

           2.   天津市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文书及表格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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