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
中山市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和群众优势,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全面改善我市人居环境,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各项任务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推进健康中山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全面优化,公共卫生设施水平不断完善,国家卫生城镇覆盖率维持100%,健康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社会健康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基本建立,爱国卫生工作整体效能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持续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认真组织每年4月份爱国卫生月活动,每月开展1次以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统一行动,每周组织进行1次环境卫生大扫除。重点抓好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待建地、闲置地等环境卫生薄弱区域的环境治理,集中力量清理城轨和公路沿线、河道两旁和村庄周边的垃圾及卫生死角。推行城乡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建立以村(社区)“清洁指挥长”为责任人的村(社区)公共环境保洁机制,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优化农贸市场规划布局,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打造富有本地特色的香山新街市,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坚持综合防治、源头管控,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垃圾污水治理强化行动。科学规划、统筹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以镇街级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为重点,推动完善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分类施策推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不乱排。强化污染者付费理念,适时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引导群众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流程,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处理过程管控。到2025年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布局优化完善;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市城管和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市水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厕所革命推进行动。按国家标准规范新建和改建农村厕所,加强农村改厕质量监管。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坚持建管并重,强化管理维护。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2025年底前,我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所普及率维持100%,公共厕所布局合理,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旅游景点厕所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和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和技术标准规范。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切断登革热等媒介传染病传播途径。实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单位责任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开展病媒生物密度常态监测、种群分布和抗药性监测,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提高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加强风险评估,定期评价病媒生物控制效果。城乡建设、旧城区改造以及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应当同时规划、建设防制病媒生物的卫生基础设施。推进排污明渠改造。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学校、公园、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备。到2025年,全市各镇街开展蚊、蝇、鼠、蟑四类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率达100%,全市各镇街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6.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倡导行动。广泛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宣传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及不同季节重点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充分利用各类卫生活动日,发挥专家和健康教育人员作用,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当好自身健康守护人。深入开展“三减三健”(减油、减盐、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行动,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通过设立文明引导员等方式,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到2025年,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30%(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开展健康精准干预行动。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建立大中小幼衔接、一体化的健康教育体系,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科学指导学生有效防控近视、肥胖、龋齿等。利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手段,开展参与健康活动,推广使用家庭健康工具包。(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开展绿色环保生活理念行动。升级建设示范性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围绕推广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增加绿色服务供给、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进绿色技术创新研究等内容,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家庭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广泛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倡导珍惜水、电资源,树立节约粮食意识。发展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倡导使用环保用品,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严控商品过度包装。探索建立居民低碳出行、低碳消费等绿色行为的激励制度。在校园开展低碳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月、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推动创建绿色学校。(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开展全民健身推进行动。优化体育场地设施资源配置,推进建设绿道、万里碧道、健身步道、社区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场地设施,努力构建全市“10分钟健身圈”。鼓励利用旧厂房、仓库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学校场地设施开放力度,建立公共体育设施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满足多样化健身需求。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健全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发挥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运动处方研究,建立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到202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4%。(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群众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推进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设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公益服务。加强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和干预,各级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立身心医学科或心理科,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农村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农村留守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开展有序、高效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开展无烟环境培育行动。加强控烟行为干预,建设无烟环境。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在控烟中发挥带头作用。宣传吸烟、二手烟暴露和电子烟的危害。定期开展烟草流行监测。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加快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提高无烟环境覆盖人口比例,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各级各类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单位的目标。到2025年,持续保持无烟单位建设成效,不断扩大无烟单位创建覆盖面。(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全市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讲历史、讲成效、讲科学、讲意义,全面深入宣传报道爱国卫生运动的成功实践,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的精神。各镇街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对辖区内的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区(园)周边、建筑工地、老旧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等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指导群众翻盘倒灌,清积水灭蚊虫,重点清除各类积水。领导干部要结合驻村工作深入村(社区),带头参与现场活动,带动全社会掀起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新高潮。(市爱卫会办公室牵头,市爱卫会、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社会健康管理,深入推进健康中山建设。
13.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镇成果评价行动。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镇的标准,对全市23个镇街巩卫工作进行月度评价,重点检查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评价结果将纳入年底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及时针对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我市国家卫生城镇常态化管理水平。(市爱卫会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绩效办、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开展建设健康城市推进行动。进一步优化城市健康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以大数据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化服务。加快医防融合、医养融合、体医融合、体教融合,制订各领域的健康管理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以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癌症防治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为主要内容,定期开展健康城市建设评估。(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健康机关、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进一步完善健康细胞建设标准和评估体系,规范建设程序,分阶段推进各类健康细胞建设,培育一批具有中山特色样板。到2022年,全市建设不少于100个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不少于1000个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到2025年,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建设广泛开展。全市不少于15%的中小学校建成健康学校示范校,发挥示范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专项行动。坚持改革创新、整体统筹、实事求是、科学有效、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将公共政策、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列入健康影响评价和干预范围,把健康影响评价作为落实健康优先理念的政策工具,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不断提升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和现代化治理能力。自2022年起,对部分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评价评估,并不断提高评估比例,到2023年起实现对所有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评价评估。(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爱卫会、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委员会、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17.强化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宣传贯彻,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群众依法履行爱国卫生职责义务的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氛围。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强化科学管理。开展爱国卫生政策理论研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开展政策效果分析,推进爱国卫生专业技术开发。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作用,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加强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爱国卫生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社会动员。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鼓励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学生、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开展灵活多样的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活动。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依托各镇街、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动落实爱国卫生运动各项要求,推广村规民约、市民文明公约等有效经验,促进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卫生创建等工作。(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20.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部署推进本领域爱国卫生工作。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将卫生创建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市爱卫会办公室,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体系建设。各镇街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增强重大疫情应对和组织协调能力、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强化爱国卫生基层网底功能,街道(乡镇)、社区(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加强爱国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加强创卫、巩卫和爱国卫生技术指导能力建设,发展壮大爱国卫生人才队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普及传染病防疫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发挥融媒体优势,搭建爱国卫生网络宣传平台,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短视频、创意海报等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感染力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打造爱国卫生运动长廊、主题广场、主题社区、主题小景观等宣传阵地,讲好爱国卫生故事,让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成为社会新风尚。(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