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激发我区工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不断提高我区工业绿色发展水平,做好以下十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继续认定10家左右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争创一批国家级绿色示范标杆。充分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广8家左右企业的先进经验做法,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二、制定工业领域和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工业行业稳妥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升级。根据我区生态环境、资源要素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西藏工业领域和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对标行业先进,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
三、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发挥强制性节能标准的约束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要求,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对建材、采矿、消费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信息技术等重点行业20家左右的企业实施工业节能专项监察。
四、推进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继续开展重点企业工业节能诊断服务,逐步扩大节能诊断服务范围,力争对50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
五、持续加强工业节水。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加强与自治区水利厅沟通对接,继续开展工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力争打造2家节水型标杆企业。
六、继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名录,组织推广先进的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断完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引导企业积极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七、启动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培育工作。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 (市监认证〔2020〕89号),加快推动我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培育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
八、开展工业绿色发展评价工作。研究构建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重点工业行业和地市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九、强化绿色金融对工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节能节水降碳减排效果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绿色金融服务。
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一是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果。二是配合相关部门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三是严禁引进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产业和项目,严防淘汰落后产能反弹。四是组织推广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