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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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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1-10 15:23:53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5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精神,推动我省消费品工业向中高端迈进,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皖政办〔2016〕59号
发布日期 2016-10-21 生效日期 2016-10-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精神,推动我省消费品工业向中高端迈进,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坚持改善供给、供需共进、两侧发力,坚持创新引领、集约高效、协调发展,围绕全省“调转促”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切实改善营商环境,着力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实现消费品工业更加稳定、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消费品工业传统优势巩固提升,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市场环境明显改善,“三品”专项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和品牌认可度明显提升。

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权力、责任、涉企收费清单“升级版”和公共服务、中介服务“3+2”清单制度全面推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措施不断完善,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供给水平进一步提高。中高端消费品比重扩大,重点行业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占同行业份额扩大,品种类别、品质形象、品牌附加值不断提升。消费品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水平加快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科技创新进一步增强。消费品行业智能制造、“互联网+”协同制造等取得积极进展。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不断加快,新增消费品行业国家级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10家、省级100家,开发省级新产品500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研发强度年均增长10%以上。关键设备研发和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质量效益进一步改善。规模以上消费品企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工业平均水平,消费品出口占全国份额稳中有升,降本增效取得新进展。单位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达到国家约束性指标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三)增品种。引导企业挖掘用户新需求、引领消费新趋势,加大新产品研发、新外观设计、新包装制作、新营销模式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进制造强省建设。

1.大力提升创意设计水平。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积极培育一批示范性消费品时尚创意设计名城,大力提升现代医药、智能家电等新兴产业基地研发能力,支持争创一批消费品行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定期举办各类工业设计大赛活动,加大对消费品创新设计的奖励力度。适应和引领现代生活需求,加快推进消费品工业与“众包”设计、文化创意等深度融合,着力提升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

2.着力发展中高端消费品。聚焦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需求,大力发展中高端服装鞋帽、家纺、箱包、丝绸、旅游装备和纪念品等消费品,加快提升乳制品、厨卫用品等有效供给水平,切实推出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设计精美、制作精细、性能优越的中高端产品,进一步提升我省消费品工业在全国乃至全球产业价值链地位。(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

3.积极发展智能、健康消费品。推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发展智能节能家电、数字电视、智能手机、智能照明等产品,积极推进可穿戴智能产品、虚拟现实产品、服务机器人、消费类无人机等智能消费品产业化。支持研发中医养生保健产品、康复辅助器具、休闲健身产品、智慧医疗产品等健康类消费品。开展“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大皖药发掘、保护和疗效提升力度。进一步发展老年、儿童和婴幼儿用品。(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精心发展特色消费品。坚持文化资源、生态优势和徽派元素相结合,传承发展彰显徽风皖韵特色的工艺美术、文房四宝、原产地农产品等,创新提升一批传统食品、功能性饮料和农副产品,促进消费品工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产品旅游化改造。(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文化厅、省农委、省旅游局)

(四)提品质。大力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立足大众消费品生产开展“品质革命”,持续推进质量安徽建设,加快推动安徽制造向精品制造迈进。

1.加强标准对接和升级。支持企业、标准化机构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设,大力推动“安徽标准”走向国际,促进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力争达95%以上。引导重点消费品企业参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加快推动产品质量标准外销与内销相统一。推动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鼓励我省标准化专家担任国内外标准化技术机构职务,切实增强话语权。组织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加强精准精细化管理。以家电、食品、童车、儿童玩具、婴幼儿服装、卫生用品、厨具、家具等关注度高的消费品为切入点,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行动。引导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对影响质量的关键和特殊工序的研究,改善工业品供给结构和水平,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加强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高水平的消费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3.加强检验检测和认证。引导企业积极与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机构对接合作,完善质量检验检测程序与标准。支持重点消费品企业积极采用和参与制定国际质量检验检测标准,推行产品认证制度。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对原料采购、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支持食品、药品等企业通过国际通行认证。(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加强药品和原料供应保障。突出药品有效供应,支持企业加强小品种生产,鼓励研发重大疾病新药、临床急需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中成药等,争取有新品种纳入国家定点生产试点范围。支持乳制品等企业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和配套设施。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保障原料端消费品质量。(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农委)

(五)创品牌。引导企业强化品牌意识,提升消费品附加值和软实力,促进“安徽品牌”向“中国品牌”升级。

1.提高品牌竞争力。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加强商标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建立健全品牌管理体系,培育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美誉度好的知名品牌。支持品牌企业创新商业模式,与大型电商平台对接,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多形式搭建安徽品牌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大力开展知名品牌“全国行”“网上行”“进名店”等活动,鼓励在旅游集散地建设一批地产品直销中心,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打造“精品安徽”。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四个一百”示范工程,即安徽老字号100个特优名品、100个新优精品、100家质量管理优秀企业、100家优秀基地园区,树立企业标杆。支持企业培育新品牌、争创知名品牌,鼓励行业协会指导开展消费品品牌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3.完善品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加强品牌运作和市场营销能力建设,扶持一批具有品牌培育、运营和价值评估功能的专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消费品品牌设计创意中心和广告服务机构。争创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国家试点,办好徽商大会、家电博览会、农交会等品牌会展活动,积极培育消费品展销新平台,提升展览展示机构品牌竞争力。加大品牌人才培训力度。(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农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推进品牌国际化。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产品及品牌展销推介活动,重视商标国际注册,积极使用自主品牌,大力拓展海外市场。鼓励优势品牌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建设海外研发机构及营销渠道。支持企业并购国外高端品牌,扩大影响力。注重品牌梯次发展,全力打造国内知名品牌,积极打造国际品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外办、省国资委)

三、保障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三品”战略与地方、行业质量提升、品牌培育结合起来,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依托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消费者组织,加快提升政策研究、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展览展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服务能力。建立统分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共同实施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七)完善市场准入,完善产业政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推行“3+2”清单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规范消费品行业准入管理,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目录和不合理收费,大幅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及审批评估事项。对国务院以清单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积极支持,又严格依法监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争创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加快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更严格的标准,依法依规淘汰消费品行业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进一步改善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认真落实能效标识、绿色标识等认证制度,推进更多消费品进入标识实施范围。(责任单位:省编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八)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加大线上线下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幼儿园和学校相关学生用品、儿童用品的卫生、环保、安全等方面监管,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制止和纠正违法规定歧视性价格及购买指定产品、服务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构建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环保厅、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法制办)

(九)加强政策支持,突出要素保障。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国家科技专项计划、专项建设基金等政策资金,支持消费品企业加强产品创新、数字化车间建设、质量提升、品牌培育、药品一致性评价、加强“精品安徽”网络服务平台创建等。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对改善消费品供给能力的财政支持。建立消费品供给改善信息与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的共享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消费品企业融资需求。健全创新、质量、品牌人才多维培养机制,落实人才培养使用的各项配套政策。(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联合和支持主流媒体开展“三品”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报道,突出“精品安徽”宣传,每年从“四个一百”示范工程中遴选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产品,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全面提升“皖商、皖企、皖品”新形象。发挥协会特殊优势和作用,鼓励有选择性编制消费品升级和创新指南,组织开展质量承诺、社会责任发布、评估政策效果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等活动,探索建立品牌培育联盟,加强企业交流和合作,扩大“三品”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三品”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区: 安徽 
 标签: 品质 品牌 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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