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 (甘市监发〔2021〕395号)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 (甘市监发〔2021〕39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1-06 09:18:37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509
核心提示:现将《甘肃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甘市监发〔2021〕395号
发布日期 2022-01-05 生效日期 2022-01-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省药监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甘肃矿区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东风场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甘肃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为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面推进全省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甘政发〔2021〕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编制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稳中求进、稳中求新,积极践行强化市场监管、服务经济发展“两大使命”,着力构建全省市场监管大格局、大融合、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五大目标体系”,扎实推进机构改革、持续推动市场监管创新,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全面完成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知识产权等领域市场监管职责和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完成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机构重组,强化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部门协同。全面厘清部门权责,制定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市场监管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出台《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建设质量强省的意见》《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制修定《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为市场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市场准入环境明显优化

大力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全面理顺行政许可工作机制,实现一个部门集中管许可,行政许可更加规范有序。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和“四办”改革,6大类许可事项全部实现“一网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由60类精简至10类。公布了 32 项“一日内办结”事项目录,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压减 40% 以上。全面推开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推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住改商”等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改革,降低创业创新的制度性成本。全面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平台的“不来即享”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列入“放管服”改革十条经验之一在全国推广。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成贯通国家省市县所五级的全省市场监管业务专网和业务系统,基本涵盖了市场监管主要业务。出台的两个“28条措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效果明显。“十三五”期间,全省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0.49万户、企业34.62万户,全省实有市场主体、企业达到186.72万户、48.23万户,年均增速9.17%、19.76%。

(三)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改善

持续加强和改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立案调查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5起,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23起。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共清理省市县三级政府及所属部门2019年底前制定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99016件,其中废止620件,修订93件,适用例外规定继续保留32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市场规范、民生领域价格(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震慑和打击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和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全覆盖。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建设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双随机系统、“五线合一”12315 平台、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极大地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建成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呈现企业全景画像和族谱,大数据服务监管初见成效。

(四)市场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持续推进“食安甘肃”建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高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能力。建立并推广应用“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创新推进“透明车间”“阳光仓储”和“明厨亮灶”,全省食品销售环节接入6300余家,“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4.1万家。全省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58%,居民食品安全整体满意度达到80.6%。加强疫苗等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碳离子治疗系统、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开展执业药师挂证、医疗器械“清网”和化妆品“净网清源”等专项整治,基本药物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化妆品、医疗器械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分别达到1010份、271份/百万人口,较“十二五”时期均有较大幅度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全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和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进入率达到97.2%,刷卡维保率达到85.3%,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持续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督抽查和证后监管,加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开和有效利用,重点监管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90%。消费环境持续净化,累计实现放心消费创建单位7173家,实现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单位711家,无理由退货296.1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提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2888件,罚没款3511.9万元。12315解答处理群众诉求150.53万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2.47亿元。

(五)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各级政府质量奖、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等质量品牌创建活动,推动“甘肃产品”向“甘肃品牌”转型升级,全省共有4个城市获批筹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先后获得中国质量奖1个,中国质量奖提名奖4个,共有18家企业和组织获得甘肃质量奖,9家企业和组织获得甘肃质量奖提名奖。计量科技基础更加坚实,量值溯源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共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132项,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400余万台件。全省建标企业达到107家,建立企业内部计量标准796项,内部强制检定授权企业35家。全省各级法定技术机构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达到372名。国家测量互感器型式评价实验室(甘肃)的建立以及“水中硝酸盐氮溶液标准物质”的研制成功,实现了我省型式评价实验室及标准物质研制零的突破。标准化发展战略全面实施,标准化工作改革不断深化,新型标准体系优化完善,累计制修订地方标准609项,废止地方标准856项,全省确认现行有效地方标准1943项,15家社会团体累计发布团体标准43项,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全面施行,2892家企业公开10308项企业标准。建成各类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31个,成立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24个。发起组建西部7省(区)“新丝路标准化战略联盟”,建立了跨省(区)的区域标准化合作机制。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全省获得的各类有效认证证书达到1.5万张,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组织)达到5466家。创建省级有机农产品认证示范县7个,大力推进各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1555张。

(六)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扎实推进,获建7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14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4个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1个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11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14家。评选省专利奖249项,专利发明人奖30项。全省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31.3亿元。获批建设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为西北第一家面向全省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兰州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健全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案件查处力度,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顺利推进,吸引 54 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各类知识产权代理量超过3.1万项。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持续提高,全省专利申请量达到13.25万件,专利授权量达到6.75万件,有效发明专利0.83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14件。全省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12.38万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量达14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7件。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全省系统共投入科研经费7115万元,获得各级科技奖近40项,申请专利近100项,主持起草和参与制定、修订标准、规程近140项。截至“十三五”末,全省系统共建设完成各类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平台)28个,其中国家质检中心7家。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我们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两个大局之中。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共建“一带一路”、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为甘肃发展带来了历史新机遇。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需要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发挥现代化市场体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基础作用、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中的保障作用,市场监管的任务重大而艰巨。对标甘肃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五个更加”目标要求,对标兄弟省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比、学、赶、超”的强劲势头,我省市场监管面临较大的压力。同时,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我省市场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放管服”改革助力企业发展的动能还不强劲,企业、群众的获得感还不强;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安全监管面临不少风险隐患;高质量发展动力还不够强劲,质量基础设施尚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市场监管基层建设亟需加强,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进展还不平衡,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监管机制有待完善,监管规则有待健全,监管效能有待提升。

“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应大有可为。市场监管部门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准确把握两个百年交汇期的时代要求和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新时代市场监管任务要求,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定信心、奋发作为,把握市场规律,提升监管效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智慧力量。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紧紧围绕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构建大格局、大融合、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五大目标体系”,深化改革、创新方式、提升效能,努力营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用创新的思维为发展破题,用改革的观念为监管开路,进一步转变职能,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紧紧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数字服务和智慧监管新格局。

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坚决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谋划和推动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预见性。严守安全底线,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严守职责底线,忠实履行监管使命,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坚持综合治理。统筹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主体和行为等各类对象,统筹活力与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目标均衡,统筹政府和社会、监管和监督等各方力量,统筹运用法律、行政、市场、技术、信用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打造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营商环境,推进标准引领、品牌示范、社会共治的质量强省战略,构建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

——市场准入环境更加便捷。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企业开办便捷度更高,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活跃发展。

——市场竞争环境更加有序。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强化,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有效清理,线上线下市场得到有效治理,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市场消费环境更加安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总体检验检测合格率、社会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坚实。质量强省建设成效显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一站式”服务有机融合,质量技术水平高标准提升。

——知识产权发展动能更加强劲。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效益大幅提高,服务水平逐步优化,创新创造活力充分激发,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更加完善,全链条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多元协同,综合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数字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治理格局有效形成。

——市场监管支撑体系更加稳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更加健全,依法行政能力普遍增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普遍得到提升,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科技创新、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

“十四五”市场监管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营商

环境

指数

1

全省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186.7

280

预期性

2

企业开办平均时间(天)

3

≤2

预期性

市场

创新

指数

3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0.99

1.32

预期性

4

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万件)

〔0.8〕

〔1〕

预期性

5

商标有效注册量(万件)

〔12.38〕

〔20〕

预期性

6

专利质押登记担保金额(亿元)

〔31.3〕

〔50〕

预期性

质量

提升

指数

7

中国质量奖(件)

1

≥1

预期性

8

甘肃质量奖(件)

〔18〕

〔≥21〕

预期性

9

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项)

(4)

预期性

10

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项)

≥10

预期性

11

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个)

(180)

预期性

12

通过体系认证证书保有量(个)

〔15074〕

〔21000〕

预期性

13

省级质检中心(个)

〔3〕

〔4〕

预期性

14

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

73

预期性

市场

安全

监管

指数

15

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个)

≥2

预期性

16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个)

47

86

预期性

17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9

≥99

约束性

18

食品检验量(批次/千人)

4

5

约束性

19

在产食品生产企业“互联网+透明车间”实施率(%)

70

约束性

20

全省持证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

24

70

约束性

21

食品仓储经营单位“互联网+阳光仓储”实施率(%)

18.4

60

约束性

22

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80.6

82

预期性

23

药品上市合格率(%)

100

约束性

24

生产环节国家、省集采中选药品、持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产重点产品抽检覆盖率(%)

100

约束性

25

重点监管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

90

95

约束性

26

一般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

5

≥5

约束性

27

12315投诉举报办结率(%)

95

97

约束性

28

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人/万台)

<0.29

<0.2

预期性

注:〔 〕内为累计数,( )内为规划期间新增数。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一)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提供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服务。优化名称登记管理,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性门槛,促进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标准化,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按照技术规范完成电子证照数据采集和生成,努力实现照面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深化“一网通办”,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基本实现跨省通办。建立与公安、人社、税务、银行等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努力在全省实现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探索建立企业歇业制度,全域开展“送照到家”便民服务活动。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档案管理平台,畅通市场主体档案数据存储、传输、归集、交换渠道,降低行政成本。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测机制,开展市场主体数据分析及应用,提升运用大数据辅助市场监管决策的能力。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压减大类,减少层级,推行“一企一证”等改革措施,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全面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深入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围绕优化政务服务、规范亮证验证、支撑业务监管、拓展社会创新等方面加大共享共用力度。探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等事项“告知承诺”和“证照联办”,提升市场主体从开办到开业速度。提升网上办事便利度,推进行政许可从“网上可办”到“网上好办”转变。

(三)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探索通过改革企业清算公告发布渠道、减少公告等待时间、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豁免提交清算报告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普通注销登记制度。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合理放宽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探索建立全流程一体化简易注销登记服务平台,将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降低退出成本。探索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对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退出。加大对“僵尸企业”清理力度,释放社会资源。

(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健全小微企业(甘肃)名录制度,拓展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功能,建立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体系。发挥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服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的积极作用,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鼓励和引导“个转企”,不断优化个体私营经济的市场主体结构,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等全方位服务,不断提升民营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中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二、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一)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积极配合国家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反垄断监管体系,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能。积极配合国家完善反垄断体制机制,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着力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严格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相互支撑,严厉打击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应急物资、“保健”市场、医疗美容、房地产等领域的监管,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设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制止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化联席会议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主动审查机制和政策措施督查抽查机制,加强常态化机制化督查抽查,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多发的行业和地区,进行重点抽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制度,完善举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第三方评估工作的指导,指导落实好第三方评估结果的运用。依法及时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加强价格监管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加强水电气暖、教育、医疗、电商、物业、停车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强化重要节假日、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时期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积极规范明码标价工作,大力推进明码实价。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以网络传销为重点,加大对传销案件的查办力度,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规范直销行业发展,推进直销监管数字化建设,强化直销企业产品质量、销售宣传、合规经营等环节监管。

(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商标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侵犯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和假冒地理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案件曝光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深化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市场整治,加大对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儿童用品等重点领域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格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追踪溯源。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为重点,加强互联网平台治理,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五)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和合同行政监管

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强化技术支撑,加大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在网络监管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应用,完善网络交易监管系统,提升监管效能。强化电商平台主体责任,推动网络市场主体身份认证,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交易行为,保障网络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加大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合同行政指导,推进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广。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交易主体守合同重信用,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大社会参与度,突出对重点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专项整治。

(六)加强广告市场监管

突出医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金融理财、汽车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加大广告整治规范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手段,始终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严打重罚高压态势。完善广告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广告智慧监管。加强广告审查工作,强化“三品一械”及专利广告抽查活动。助推广告产业发展,发挥省级广告产业园辐射、引领作用。探索建立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重点广告活动主体协作交流机制,引导广告业转型升级,推动广告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筑牢市场安全环境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健全完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跟踪督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食药安办建设,到2025年,全省各乡镇(街道)食药安办全部建设成为规范化食药安办,夯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发挥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部门之间风险会商、信息通报、行刑衔接、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管控,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积极做好主要农产品“自我承诺合格证”制度。进一步夯实市办方责任,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常态化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食品经营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强化特殊食品、重点食品和重点生产环节监管,严把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强化对网络订餐、学校(含托幼机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领域及城市商业综合体、美食街等餐饮聚集区的监管。推进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强化行刑衔接,落实“处罚到人”规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加快实施智慧监管,不断完善并大力推广运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食品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持续推进“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实现食品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健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体系。坚持统分结合原则,统筹省、市、县三级抽检计划。健全完善评价性抽检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开展地区食品安全状况评价。逐步扩大食品抽检监测覆盖面,加强抽检监测结果运用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建立层级间分工明确、层级内协调高效的核查处置工作机制。定期发布抽检信息通告和消费警示。

健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以“食安甘肃”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乳制品肉制品和餐饮业质量提升、校园守护、“陇原护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等十大攻坚行动。强化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持续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面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探索建立社会共治新格局。

专栏1 “十四五”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1.实施乳制品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乳制品生产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自建自控奶源、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加强冷链储运管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建立实施HACCP体系和追溯体系。其中企业原辅料管控率达到100%,企业生产乳制品自检自控率达到100%。

2.实施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和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实施HACCP体系,督促企业重点加强原辅料管控和过程管理,推动肉制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企业生产肉制品自检自控率达90%以上。

3.实施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分类梳理食品小作坊潜在风险或隐患,加强对食品小作坊规范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全面推动食品小作坊的规范提升。通过实施食品小作坊示范引领、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区域集中加工改造,全力打造一批名优特“示范小作坊”。

4.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校长陪餐制度,督促改善学校食堂基本硬件设施,完善操作流程,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

5.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重点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着力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逐步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6.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智慧管理”为突破,“分类监管”为先导,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监管、务实管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着力破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餐饮消费需求,以规范助发展、以发展促转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7.开展保健食品“陇原护老”。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严格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促进保健食品市场健康发展。持续推进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增强消费者自主防范意识,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8.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发挥市县党委、政府积极性,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事权划分,完善省市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管控,开展中药饮片、疫苗、生物制品、麻精药品、网络销售药品、植入性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提升审评审批服务能力,推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水平,建立完善科学权威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实施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

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药品组织保障、执法监管、审评审批、风险防控、技术支撑、服务发展能力建设。实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推进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协同(协作)创新中心,重点针对疫苗、创新药、仿制药、高端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开展科研攻关。加快完善“两品一械”检查、监管、执法智慧系统。支持建设甘肃省生物制品批签发中心(药物安全评价)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项目建设,提升“两品一械”技术支撑能力。强化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药品医疗器械应急研发、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甘肃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试点,建立健全道地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及生产加工技术规范,逐步实现从中药材种子种苗到中药材种植、加工、经营、使用全过程可追溯管理。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支持中国生物西部地区科技健康产业园、兰州生物所疫苗品种增线扩产等项目建设。服务疫苗、生物制品、肉毒毒素、蛋白类、多肽类等生物医药的创新研发及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为碳离子治疗系统、同位素治疗系统等特色重离子技术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加快中药类化妆品产品研发,促进化妆品“美丽经济”产业提档升级。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不断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公共安全领域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构建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强化获证单位证后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推动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承压燃煤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源头监管。推动监管改革创新,探索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强化电梯智慧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积极做好下放许可事项的承接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监管和服务效能。健全完善责任体系,不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部门等各方责任落实,努力推动构建特种设备安全“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制。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依托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实现精准监管、科学监管、高效监管。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依法及时高效处置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夯实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作业人员考试发证工作,大力开展基层监察检验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推动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

专栏2 “十四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计划

1.加强检验支持保障能力建设。努力化解特种设备检验“人机矛盾”,确保应检必检、应检尽检。积极拓展检验检测业务,长输管道检验业务全面展开,复合材料检测向东部地区推进,罐车检验辐射西北各省区。

2.狠抓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管控。严格规范一线检验活动,加大安全检查、检验现场质量跟踪和检验报告质量、检验工作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以全员质量管控促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3.以科技创新促检验提质增效。大力引导检验一线的技术研究和课题攻关,推动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在长输管道检验检测中运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持续探索以“互联网+特种设备检验服务”模式为主的信息化建设;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放管服”改革实效,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4.促进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积极申请超临界电站锅炉检验资质,谋划实施关于双轴加载的大型风电叶片疲劳性能测试装备科研项目、同山东理工大学共建风能装备技术研究院、同兰州理工大学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西部长输管道检验检测中心筹建等重点项目。

(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出厂检验、自主排查和主动报告风险隐患制度,探索推动生产企业建立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发挥科研机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专业技术优势,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检验检测认证等方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以风险监测为基础,以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依托,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优化监督抽查技术方式,提高不合格产品发现能力,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建立重点工业产品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处置机制,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围绕全省重点产业、传统工业品,对标先进质量标准,持续开展质量帮扶和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公示,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与信用机制衔接,实施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失信管理制度。

(五)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环境建设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大力推进“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持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深入开展系列消费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内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除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推进消费后评价制度建设,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创新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模式,推进市场监管、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多层次、多渠道消费维权工作格局。发挥消费者协会的社会监督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消费者诉讼维权。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及时发布消费风险提示,增强消费者防范风险能力。建立12315热线与省政府12345热线的标准化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群众诉求渠道更畅通、流转处置更高效。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完善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凸显消费环境对提振内需的积极作用。试点开展消费纠纷“云调解”,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提升服务能力现代化水平。积极开展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

专栏3 “十四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计划

1.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为抓手,深化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推广多元化消费纠纷调处模式,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升级。

2.开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假冒伪劣商品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3.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深入开展3.15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教育,突出购物集中时机和领域,发布购物提示,持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4.建立12315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办理和指挥调度的现代化、制度化水平,实现群众诉求渠道更畅通、流转处置更高效、热点捕捉更敏锐、监管执法更精准。

四、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质量发展环境

(一)全面提升质量工作水平

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着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推进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行各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从源头提高质量水平,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管理等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夯实质量基础,强化质量保障能力。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发挥优势企业的质量示范作用。强化质量激励作用,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完善质量标杆培育机制。突出创新驱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高层次质量人才,打造创新型质量科技平台。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培育先进质量文化,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引导全社会提高质量意识。不断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加强对服务领域质量的监督监测,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强化社会舆论宣传,促进质量交流合作。

(二)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完善促进品牌发展政策制度,强化品牌激励措施。全面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创建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利用省内外各类节会活动等时机,组织品牌产品参展宣传,以品牌建设及影响力助推重点产业领域高质量发展。强化质量品牌典型引领,深入开展甘肃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以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地域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辐射作用较强的区域品牌。全力服务“甘味”品牌营销战略实施,积极推动“陇字号”品牌认证,促进“甘肃制造”向“甘肃创造”、“甘肃产品”向“甘肃品牌”转变。建立健全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机制,以产品品牌、产业品牌、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建设为重点,提升我省商标品牌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扶持发展产业集群和区域商标品牌,支持外向型企业加快商标海外布局。

专栏4 “十四五”质量提升计划

1.中国质量奖培育和甘肃质量奖评选。培育省内重点企业或组织申报中国质量奖,在全社会营造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力争“十四五”期间中国质量奖在我省有新突破。组织开展甘肃质量奖评选活动,并对有效期届满的获奖企业或组织重新进行考核评价,有效发挥质量奖获奖单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2.重点行业和产品质量监测分析。分年度分行业开展重点行业和产品质量监测分析,突出服务业质量监测分析,发布监测分析报告,找准质量发展短板,推动改进薄弱环节,不断推动各行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提升。

3.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培育创建。积极培育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质量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综合质量水平,有效推动质量强省建设。指导各地完善质量发展战略、城市质量文化质量基础保障,切实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

4.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依托省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加快召回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信息收集的及时性和分析研判的准确性。推进技术专家库建设,优化和充分利用专家及省质检院等综合检验机构的资源,发挥好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支撑作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安全。

5.推进品牌培育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创建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加快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培育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推动“甘肃产品”向“甘肃品牌”转型升级。开展“陇字号”品牌评价认证,搭建品牌创建平台,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带动辐射作用强的区域品牌,以品牌建设及影响力助推重点产业领域高质量发展。

6.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行动。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推进企业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完善企业质量治理体系,引导企业落实全面质量管理。帮助和引导省内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认真组织和开展QC小组活动,提升企业质量发展基础能力、质量管理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共同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加快构建现代先进计量体系

积极利用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部门和行业作用,贯彻落实计量强制检定免费政策,优化计量服务水平,大力扶持产业计量中心发展,推进计量“互联网+”平台建设,将计量器具制造产业发展作为装备制造业改造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省市县三级布局合理,量值溯源链条清晰、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种类齐全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基本满足全省量值传递溯源需求。强化民生计量保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商品定量包装和过度包装计量监督抽查,让民生计量更好地融入百姓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对计量的信任感和获得感。

专栏5 “十四五”计量基础发展计划

1.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围绕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新建180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使计量标准总数达到1312项,覆盖大流量、大电压、大力值等多个专业领域,同时能满足全省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以及产业发展需要。

2.提升计量服务能力。优化民生计量服务,针对加油(气)站、集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眼镜制配场所等重点民生领域在用计量器具,以及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指导企业合理配备计量检测设备,建立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申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

3.推进计量检测基地建设。加快甘肃省计量检测基地(兰州新区)、国家型式评价中心(彭家坪检测基地)两个新基地建设和使用,逐步完成液体流量装置、气体流量装置、风洞装置、生物安全柜校准装置等计量标准设备的调试安装,建成恒温检测大楼、大电流大电压检测中心和大流量监测中心等单体工程,全面提升计量技术装备水平。

4.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鼓励计量从业人员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开展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做好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促进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加强高端紧缺人才引招工作,培养1-3名国家、省级突出贡献专家或省部级学术带头人,为全省计量工作开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积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

研究编制《甘肃省标准化发展纲要》,统筹推进标准化发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进一步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严格地方标准管理,提升标准研制质量。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高水平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全面推行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在农业农村、工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领域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统筹推进《甘肃省标准化条例》实施和配套制度体系完善。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加快标准化研究能力建设,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抓好标准化人才培养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建立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支持标准化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深化区域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专栏6 “十四五”标准化发展计划

1.标准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我省产业结构布局和发展重点,在“十四五”期间发布实施省、市地方标准500项。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积极主动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研制。

2.“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和服务力度,引导各行业深入推进本行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引导省内各地持续抓好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十四五”期间在农业农村、工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领域建设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70个。

3.标准化基础科研提升行动。加强标准化科研工作,每年新申请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到2025年争取立项不少于5项,并力争产生1-2项高水平科研成果、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建立完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和奖惩退出机制。

4.标准化服务提升行动。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支持各级各类标准化科研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等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引导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服务。进一步优化标准化工作流程,提供标准信息公益性服务。深化标准化区域合作与交流。

(五)进一步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以巩固发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为主线,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本质属性,加强认证认可监管,强化国际质量管理工具的运用,开展质量认证提升,培育壮大认证认可产业和服务供给,全省各类认证组织和认证证书数量比“十三五”时期增加5%以上。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服务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提质升级、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优势产业、乡村振兴发展等行业领域,加强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资源再生利用、绿色低碳、环境保护、现代农业、旅游服务、健康养老、中药材、有机产品等为重点的自愿性认证和高端品质认证,以认证认可强支撑提质量促发展,延伸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围绕认证“保安全底线”,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监管,为消费者创造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的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升认证认可服务水平。

(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创新检验检测行业监管,深化检验检测“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检验检测市场化、社会化,以检验检测品牌建设、集约发展为重点,突出做大做强做优,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建设特色鲜明的检验检测产业园和集聚区,打造西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高地和知名品牌。加强对中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围绕“专精特新”发展要求,加大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引导扶持,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展检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运用,释放检验检测动能,增强核心竞争力,从整体上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水平。严格检验检测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基层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监管追溯机制,建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检验检测市场服务环境,不断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专栏7 “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专项提升计划

1.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自主创新行动。加强检验检测技术基础研发运用,引导资源、经费、项目和人才向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投入和支持,推动检验检测技术提升,建立新项目检测服务平台,确保重大研发项目取得成效,力争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3-5个,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制定和实验室比对工作。

2.推进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建设行动。以推进检验检测行业改革,做大做优做强检验检测认证产业为导向,培育3-5个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品牌,指导、支持机构着力发展品牌战略,做好品牌经营和品牌宣传,提升我省检验检测认证形象,打造国内知名检验检测认证品牌。

3.推进自愿性高端品质认证服务行动。围绕我省有色冶金、装备制造、农产品、中药材、旅游资源等特色优势产业,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标准,运用国际通行的合格评定手段,加强认证认可技术研发推广,以“陇字号”品牌认证为主攻方向,推进自愿性高端品质认证服务,提高产业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认同度,突显区域特色品牌价值和影响力,促进产业和消费提质升级。

4.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结合我省产业特点和小微企业实际,广泛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服务,打造质量认证升级版,重点选取300-500家小微企业运用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工具,通过“技术培训”“上门服务”“一企一策”“一对一帮扶”等实施精准提升,推进小微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流程、规范内部质量管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市场创新环境

(一)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惩治力度,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和群体侵权行为。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知识产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落实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将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纳入诚信档案,强化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向市县基层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市州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能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多措并举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开展专利奖励工作,激励企业和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着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的贡献度,围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专利密集型企业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加快突破企业关键核心技术,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支撑。促进知识产权与资本市场深度融合,制定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和专利保险工作,与金融部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金融协同工作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积极为中小微企业与银行、保险机构、评估机构搭建对接平台。

(三)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建设以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信息公共服务节点为主干,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为网点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关联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大数据以及经济、科技、法律信息的甘肃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搭建集“保护、维权、调纠、服务”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新体系。大力支持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扶持兰州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着力构建以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的综合服务体系。实施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六、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依据市场监管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科学制定发布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严密实施抽查检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信息,注重做好抽查检查后处理工作。完善食品、特种设备、重点产品等领域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之外,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和牵头部门作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常态化,杜绝随意检查和任性执法。

(二)实施风险分类监管

充分发挥涉企信息归集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稳步推进信息归集工作,筑牢信用监管的根基。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全省各类涉企信息汇聚整合、关联分析和数据挖掘,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和运行规律的分析研判,依照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分级分类,实施靶向性、精准性监管。

(三)加强信用监管

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息自主年报、经营异常名录、司法协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企业信用修复管理工作。建立标准化、系统化企业失信行为认定指标体系,制定失信行为等级划分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认定标准,完善有利于企业自我纠错的网上信用修复机制。健全企业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依法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构建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工作格局。

(四)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

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权责清晰、上下协同、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条块互动、内外互通的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市场监管体制不完善、权责不清晰、能力不适应、多头重复执法与执法不到位并存等矛盾。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充实执法力量,优化基层监管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

(五)推进智慧监管

坚持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一盘棋”,强化信息化与数字政府的融合融通,构建“1+2+3+4+N”体系。建设全省智慧市场监管数据中心,健全统一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完善数据采集、数据汇聚、数据整合、数据治理,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打造统一的公共服务门户和业务协同门户,强化标准运用、基础资源、安全运维三个支撑,建立政务服务、行政监管、协同办公、数据慧治四大板块,统筹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架构的系统性、扩展性、可用性,建设完善登记注册、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基础设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各类业务系统,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N 类应用。完善省、市、县到市场监管所的信息化一体化机制,加强基层信息化工作,改进基层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各业务系统的应用水平和使用效能。统一标准,建设单点登录的全省市场监管业务集成系统,解决基层人员不同系统重复登录、多次授权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用”。

(六)健全多元化市场监管治理机制

强化跨层级联动、跨部门协同、跨事权集成,完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构建条块结合的市场监管格局,强化对重点市场和重点领域的协同监管。加强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商)会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信访问题会商研判,提升矛盾纠纷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能力。统筹运用多种手段,丰富监管工具,不断健全与成熟市场相适应的政策制度,提高日常监管综合能力。加强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执法督查、联合执法机制。

(七)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立足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致力于扩大地区间、企业间的务实合作和友好往来,加强与沿线国家、省份在认证、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合作研究,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国家和地区间的技术培训、人才交流、实验室共建、能力比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业务,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共同发展。充分利用重点节会和论坛,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领域交流,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兰西城市群发展规划》,扎实推进《甘青市场一体化专项合作行动计划》落实,创新市场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共同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联合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推动形成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品牌共创、执法互助的市场一体化格局。

七、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夯实监管基础

(一)加强市场监管法治体系建设

围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监管体系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推动立法工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构建完备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持续推动“权责清单”科学化管理,规范依法行政全流程,构建高效的市场监管法治实施体系。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充分运用监督手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完善监督抓手,落实监督责任,以化解争议为目标,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建立健全省市县所四级事权清单和免责清单,构建权责统一、能力相适、监管有力、运转顺畅、高效治理的基层市场监管体系。坚持市场监管所派出机构定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市场监管所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建设,鼓励引导执法力量、设施装备和经费投入等向基层一线倾斜。

(三)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铁军。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加强市场监管人才建设,做好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优化队伍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推动建成结构合理、类型完善、素质过硬的适应市场监管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发挥高端人才的带动辐射作用,利用项目牵引、重点实验室建设、重大任务带领年轻人才成长进步。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市场监管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支持技术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和定向激励。

(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围绕市场监管业务工作需求,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实用性和应急性科研活动。组织实施省局科技计划项目200项以上,承担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0项以上。开展全省系统科技成果评定,奖励30项以上技术水平高、应用效果好的科研成果,培育省级以上高水平科研成果。大力推进科技成果在综合监管、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的转化实施,加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支持力度,围绕食品安全、电工电器、特种设备等领域,争取建设3家以上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在特色农产品、压力管道、工业产品检验检测等领域建设20家以上省级质检中心。提高公共技术服务能力,为产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支撑。加强市场监管科普基地建设。

(五)加强市场监管宣传和应急处置工作

完善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制度,健全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推动宣传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利用主流舆论阵地,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宣传报道,讲好市场监管故事,展示市场监管形象。建立健全多渠道多方位舆情监测、收集、研判、预警和回应处置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协调处置重大舆情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协作联动机制、应急预案构建及专家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等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防灾减灾工作,强化隐患治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及水平。

(六)实施重点项目

1.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充分发挥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打造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围绕节能环保、先进制造等优势产业,实现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导航运营的协调联动。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水平,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域和区域。推进保护中心信息化工程建设,完善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快速搭建“保护、维权、调纠、服务”四位一体的多维度、立体化、多轮驱动、协同发展的保护中心新模式新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构建广阔空间。

2.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项目。建设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要素协同服务的流程与机制,依托现有技术机构、园区、重点企业等建设实体性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窗口,运用一个窗口受理、一揽子服务、一个结果通行等服务模式,为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

3.电工产品综合检测实验研究基地项目。建成在电气设备检测服务领域中功能全、容量大、产品标准配置全,具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电工检测基地,满足新时期电工电器产品制造业需求,为大容量、高技术水平及智能化的电工电器产品研发搭建检测开发平台,为行业研发、制造、检测提供更加便捷的技术服务,促进区域电工电器产业发展,振兴传统电工电器装备制造业,更好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4.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全省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实现涉市场主体的“事项集中”“全程网办”。升级改造“陇上食安”综合管理平台,不断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食品安全监管深度融合,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社会公众监督热情,提升监管效能。建设特种设备综合监管系统,通过“一网、一码、一站、一键”等手段,实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监察等环节的数字化监管。建设全省计量监管数据平台,实现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网上办理,不断提升计量监管智能化、科技化水平。

5.地理标志保护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健全完善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运用和保护体系,促进地理标志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建立省、市、县三级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库,分类建立全省优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资源目录。建立地理标志奖补机制,鼓励特色优势农产品、民族特色产品申请和注册地理标志,力争每年增加20家以上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推进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建设,推动加入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保护,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加快我省重点优质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步伐。到2025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总数达到300家,建成3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

6.甘肃省生物制品批签发中心(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在兰州高新区定连片区建设甘肃省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及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项目建成后,我省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检验能力将达到国家法定要求和监管要求,实现我省生产的疫苗等生物制品全项批签发检验。开展药物安全评价研究,打造国内领先的药物毒理学专业学科平台,加快我省创新药物上市进程。以专业权威的技术支撑服务吸引省外生物制品企业入驻,提升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培养高层次生物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推动我省生物医药和中医药产业化、集约化、区域化发展。

7.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整体提升我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对碳离子治疗系统等国产高端大型医疗器械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促进形成“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品示范--产业化应用”的全产业链自主创新体系,带动集癌症精准治疗、高端装备制造和运行维护服务为一体的重离子医疗产业,实现国产医疗器械由低端制造向中高端制造转型。

第四章 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组织保障,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织密建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完善争先创优、政策激励等工作机制,为顺利实现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要不断健全完善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加强人、财、物保障,持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场监管的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责任落实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要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与本地市场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衔接协调,完善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推动解决市场监管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显著成效。

三、严格督查评估

要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考核机制,把规划任务和项目落实情况作为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规划实施效果的动态追踪和反馈,建立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考核制度,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及不足,适时改进工作措施,推动实现各项规划目标。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1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9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