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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运〔2021〕8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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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30 11:54:31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次数:515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委办发〔2021〕42号)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消防、应急和反恐等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经信运〔2021〕847号
发布日期 2021-12-30 生效日期 2021-12-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各直属(归口)单位、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委办发〔2021〕42号)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消防、应急和反恐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形势任务,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岁末年初是安全工作的重要敏感时段,又值气候寒冷,各类风险隐患叠加,历来是事故高发期。今年受“拉尼娜”现象影响,冬春季气温整体偏低,目前新一轮寒潮天气过程将自北向南影响我国中东部地区,极有可能出现雨雪、冰冻等灾害性极端天气,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能源供应压力,风险隐患随之增多。同时,年初岁末的欢庆氛围容易滋生麻痹松劲情绪和侥幸心理;还有一些企业为突击完成年终任务、生产指标,加大生产密度,容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从而加大安全风险。

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落实防风险、保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目标、关键环节、时间节点,精准治理、分类施策、综合防控,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坚决遏制亡人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和城市平稳运行。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切实强化风险管控

一是强化火灾风险防控。落实厂房、仓库、实验室、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排查,加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健全管理制度,严防“带险运营”。落实危化品管理,加强生产设备冬季防冻保护,加快老旧消防设施改造,明确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的管理人员和具体责任。落实电化学储能电站风险自查,重点检查储能场所、电池本体和管理系统、安防设施等方面运行情况,并及时报告。落实烟花爆竹管控规定,自觉按照监管部门提出的检查整改要求落实整改。

二是强化停复工安全管理。狠抓元旦春节期间安全要求落实,节前要对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电气线路等进行检查,采取断电、断气等措施,保证应急预警控制联动系统在停工停产期间正常工作。节后要按照“先排查、后复工复产”的原则,对所有电气线路、机械设备、仪表、管道、阀门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确认。对节后返岗员工,要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再教育;对换岗和新从业人员,要做到培训合格才能上岗。要合理安排工期,坚决杜绝为“赶工期、抢进度”忽视安全的现象发生。

三是强化反恐怖工作落实。落实人员密集场所“防冲撞”车阻装置等设施安装和检查,确保防范确实有效。做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保存使用、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强化加油站及油库运行管控,严格执行散装汽柴油购销安全监管规定。严格无线电反制设备使用和执法,确保重要行业专用频率使用安全。

三、着力加强应急保障,切实防范极端情况

坚决贯彻市政府“三个确保、一个坚持”(确保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确保重要用户用电需要、确保城市运行和电网安全有序,坚持限电不拉电)要求,全力以赴保障电力迎峰度冬。市电力公司要优化电网运行方式,争取市外来电足额稳定供应;完善气电联调机制,落实实时统筹优化;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做好突发电力事故和供电缺口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极端低温天气情况下的电力供应。各发电企业要精细做好机组检修和运维管理,落实防冻措施,排查设备缺陷,严格执行发电运行考核制度,确保机组稳发、满发和可调。各燃煤发电企业要落实电煤供应,做好电煤采购、储运等工作,确保发电用煤可靠供应。市电力办要开展电厂、变电站(换流站)等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要电力用户管理,指导落实多路电源、自备应急电源等措施,及时消除电力供应安全隐患。

坚持外防输入与内防反弹、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重点场所防疫措施,加强必要的防疫物资储备,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引导人员有序流动,非必要不离沪。强化来沪、返沪人员管理,做到看住门、管住人。落实聚集性活动管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一活动一申请、一活动一方案原则,严防集聚、严控规模、严格控制各类集聚性活动。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管理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节日值班值守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重点行业和目标要充实值班力量和应急储备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值守人员要恪尽职守,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做好应急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响应迅速、处置高效。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和市经济信息化委机关处室要深入基层、企业指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地区: 上海 
 标签: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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