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 (全爱卫办发〔2021〕5号)

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 (全爱卫办发〔2021〕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27 09:05:36  来源: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浏览次数:927
核心提示:要积极开展“健康科普进企业(单位)”活动,重点针对口岸、机场车站等窗口单位,超市、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冷链运输管理、食品生产经营等重点行业,做好传染病防控尤其是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引导做好卫生清理、消毒和个人防护。
发布单位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文号 全爱卫办发〔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12-26 生效日期 2021-12-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总体保持较平稳,但病例仍时有发生,随着元旦、春节等节假日临近,人口流动增加,防控工作仍不容忽视。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健康有序的良好社会氛围,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全国爱国办决定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建设健康家园 共享健康佳节”

(二)时间: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

二、活动内容

各地要以“讲究卫生、清脏治乱、防制病媒”等为重点,大力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夯实疫情防控群众基础,营造卫生整洁、文明有序、健康祥和的节日环境。

(一)持续推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载体,进一步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推动健康人群培育,涵养健康文化。要积极开展“健康科普进企业(单位)”活动,重点针对口岸、机场车站等窗口单位,超市、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冷链运输管理、食品生产经营等重点行业,做好传染病防控尤其是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引导做好卫生清理、消毒和个人防护。要利用学校春节假期前教育,开展一次“健康科普进课堂”活动,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做好个人卫生,坚持健康生活习惯,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成员摒弃不良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大力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地要在节前集中部署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聚焦边境口岸地区、铁路公路沿线、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建筑(拆迁)工地、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彻底清理公共场所、社区庭院、楼道房顶、绿化带的卫生死角和杂物,清运积存垃圾,不断强化环境卫生管理。要广泛动员群众自己动手,积极开展“迎两节”环境卫生大扫除,对家庭室内外环境和小区庭院进行一次大清理,保持居家环境干净、整洁、有序。要针对两节期间机场车站等人员流动性大的聚集场所,重点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及时做好保洁清扫,并加强重点部位消杀,切实降低疫情通过外环境传播的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出行。

(三)全面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各地要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组织群众等多种方式清除“四害”孳生地,从源头上控制并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北方地区要以灭鼠为重点,强化各类市场尤其是农贸市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决避免出血热、鼠疫等发生。南方地区要利用冬季蚊虫活动能力弱、抵御能力差、聚集范围集中的灭蚊最佳时期,统一开展消灭越冬成蚊及蚊卵活动,有效遏制明年夏季蚊虫孳生和成蚊密度。北京市、河北省及其周边省份要全力以赴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以涉冬奥场所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病媒生物孳生的重点场所,组织专业人员做好病媒消杀工作,确保冬奥会、冬残奥会安全举办。

(四)全力营造无烟节假日氛围。各地要持续开展控烟宣传,充分发挥权威专家作用,提升社会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号召大家摒弃送烟敬烟等陈规陋习,在节假日期间聚会中自觉做到不送烟、不敬烟、少喝酒,营造健康自律的节日氛围。要大力宣传不吸烟是文明行为,不让别人吸二手烟是社会道德行为,推动形成不在他人面前吸烟、勇于拒绝二手烟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无烟的健康佳节。北京市、河北省要进一步做好无烟冬奥保障工作。

三、活动要求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当前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清单和责任分工,着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确保“迎新春”爱国卫生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地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社会氛围。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整理并上报专项活动中的工作亮点和动态等信息,全国爱卫办将适时以工作简报、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对各地活动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全国爱卫办

2021年12月22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3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