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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古巴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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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1-24 16:34:13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1194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古巴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古巴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古巴野生水产品进口。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3号
发布日期 2021-11-24 生效日期 2021-11-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进出口
备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古巴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古巴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古巴野生水产品进口。现将《进口古巴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古巴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22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古巴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古巴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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