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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 (冀政发〔201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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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7-11 03:21:51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2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新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高我省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现就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冀政发〔2016〕33号
发布日期 2016-07-06 生效日期 2016-07-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新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高我省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现就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基调,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为抓手,把提升质量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积极构建多元共治质量工作格局,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河北制造”的品牌价值,强化“河北标准”的话语权,筑牢“河北品质”的技术保障,推动“河北环境”不断优化,助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迈向“质量时代”,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质量强省战略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质量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宏观质量管理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成为第一支柱产业,农产品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名优产品和服务品牌大量涌现,环境质量明显优化,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占据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的百亿元企业、千亿元基地、万亿元产业。

到2020年,全省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5%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3.5以上,工业类名牌产品数量保持在1000项以上,服务业名牌在350项以上;农业类名牌产品300项以上,优质产品150项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00项以上,国家地理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00项;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环境治理实现重大突破,空气质量改善程度明显高于以往,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40%,污染严重的城市力争退出全国空气质量后10位。

二、狠抓质量提升,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一)提升工业产品质量,推动“河北制造”向“河北智造”转变。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全面提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水平,加快提高先进制造业产品质量。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建设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实施工业基础和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钢铁、装备制造、石化、建筑建材、食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质量升级,不断向绿色、高端、高质、高效和品牌化迈进。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提高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

(二)注重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推进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200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带动市、县建设1000个现代农业园区。稳步实施渤海粮仓和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工程,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支撑能力。构建环京津都市现代农业圈、山前平原高产农业区、山地高效特色农业区、黑龙港生态节水循环农业区、坝上绿色生态产业区、沿海高效渔业产业带区域布局,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进一步提高高端高效产品比重。培育国家级区域公用品牌,增加主要农产品京津市场占有率。

(三)严格工程建设质量,打造精品优质工程。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建立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大禹奖”。

(四)优化服务管理质量,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深入实施物流业、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现代商贸物流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钢铁、农副产品冷链、港口、商贸等优势物流品牌。提升旅游景区规范化、标准化、精品化建设水平,打造环京津休闲、太行山——燕山生态、坝上森林草原、沿海休闲度假等旅游产业带。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创业孵化器和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重点发展技术研究、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分析,发布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构建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体系。规范服务质量分级管理,探索建立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五)狠抓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有效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大幅降低资源消耗。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健全煤炭质量检测体系,加强燃煤锅炉治理,推进清洁生产模式,提升清洁生产技术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六)做强特色产业质量,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沧州、秦皇岛市积极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市”建设,为全省树立质量强市样板。唐山市重点加强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使质量标准成为引领和推动发展的核心要求。张家口、承德市加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力度,推动农产品在国内互认国际互通。保定市突出休闲旅游,着力把京西百渡休闲度假区打造成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和度假地。廊坊市面向京津着力打造高科技产业基地,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桥头堡”。石家庄、邯郸市依托良好的产业基础,加快推进高端制造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上档升级。衡水、邢台等市突出县域经济特色产业,大力推动“一县一品”发展,尽快使区域产业形成品牌。各地要以开发区建设为龙头,加强科技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带动区域产业发展转型升级。

三、夯实质量基础,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一)加强品牌培育创建,提升“河北制造”品牌价值。制定实施品牌培育“十三五”规划,持续实施千项新产品开发、千项名牌产品培育“双千”工程,完善名优品牌培育机制,培育更多单位和个人争创中国质量奖、省名牌产品(服务)和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开发区、特色产品县的区域竞争力。发展特色产业和百年老店,推进多种形式的品牌发展模式,全面增强企业商标注册、培育、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培育国家级区域公用品牌。深入推进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推动区域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区域重点产业和产业集聚区质量整体水平,增强区域产品质量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二)围绕质量提升标准先行,增强“河北标准”话语权。实施“标准化+先进制造”,开展制造业标准化提升工程建设,推进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同步,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建立新农村建设标准体系,推进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建设。深化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推广各类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成果。建立京津冀地方标准数据库,加强京津冀区域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推动地方标准互认互用。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和监督制度,落实先进标准制订奖励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参加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化组织,推动河北标准“走出去”和“引进来”。

(三)夯实检验检测技术基础,筑牢“河北品质”技术保障。加强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药品、农产品、食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在重要开发区或产业集聚区建设政府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及国家质检中心,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技术机构面向社会开放服务,搭建具有公益性和社会第三方公正地位、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支撑。稳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跨层级、跨行业整合,全面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形成在全国乃至世界叫得响的检验检测产业品牌。针对廊坊市区位优势,建设高端制造业产业发展检测中心和检测服务联盟,为京津冀协同创新科技服务聚集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坚持绿色开放互认共赢,促进“河北环境”不断优化。加强测量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涉及国计民生领域的量传溯源能力建设。加强工业与能源计量工作,建立全省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平台,建成一批国家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重点实验室),推动工业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强化数据综合分析应用,为服务节能减排、助力“绿色发展”提供支撑。加强对节能、低碳、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等领域认证认可制度的宣传,推动开展节能节水产品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认证产品,推进认证认可国际互认,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对产品、服务和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四、实行质量共治,推动河北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一)创新审批许可手段,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施“先证后核”,实现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围绕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环保,制定和完善质量、技术标准,加强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执法,以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预防质量安全风险。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平台,有效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设备监理、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多元共治等监管制度。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电子商务监管,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保障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执法监督,保障工程质量。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决查处钢铁、煤炭、化工等行业企业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倒逼行业企业去产能,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企业质量首负责任、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督导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完善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管理,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广泛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引导重要产业骨干企业的质量管理迈向国际先进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观念。

(四)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搭建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估机制,培育、发展社会信用评价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领域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实施联动奖惩。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质量信用信息,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监督机制。

(五)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等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严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严重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严防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促质量大格局形成。加强对消费者的质量宣传和引导,鼓励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进行监督、评价,维护质量权益。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探索建立惩罚性质量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消费者集体维权行动力,加强消费者保护组织的合作与授权,鼓励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商品质量安全评价、比较试验、消费评议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以及支持、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学会、协会自律约束作用,积极推进社会性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七)注重分析评价发布,提高经济发展质量透明度。加强质量安全、质量发展和质量效益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质量状况。建设质量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以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产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度指数等为重点的质量指标体系。定期公布重点区域、经济开发区质量效益综合评价情况,引导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将质量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五、加强组织保障,创新完善质量工作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实施。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质量强省工作的协同推进。健全各级标准化委员会工作制度,建立重点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紧紧围绕质量强省推动标准化工作落实。质量主管部门要加强质量强省战略的工作谋划和协调推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效形成推进合力。各级政府要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把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质量强镇”活动,确保质量强省战略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工作落实动力。完善质量强省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落实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驰(着)名商标等奖项的企业和个人的奖励政策。对质量优良的品牌和产品,在技术改造、科技立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各级政府为质量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强化质量管理人才培养,把领导干部质量知识学习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选派懂经济和质量的干部到地方挂职、任职。

(三)严格质量检查考核,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推动质量强省战略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严肃查处质量责任事故中存在的渎职腐败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四)完善质量法治体系,推进法治河北建设。加快建立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法规政策体系,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提高全民质量法治意识。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加强质量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质量氛围。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全社会的行为准则,建设具有河北特色的质量文化。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培树“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员工开展质量创新。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

 地区: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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