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1-11 10:41:04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5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提升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增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3-28 生效日期 2018-03-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提升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增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质量强国战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为加快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奠定质量基础,着力构筑上海发展的质量优势。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增强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为根本目的、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

——创新驱动。加强技术研发,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坚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质量提升协同发展;坚持先试先行、制度创新,增强创新能力、发展活力;着力开拓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工具运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提升的强大动力。

——质量领先。秉承“质量是上海的生命”的理念,坚持“好”字优先、优质发展,发挥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以实体经济为着力点,全面提高各行各业质量水平,把质量领先作为质量提升的基本要求。

——标准领跑。实施标准化战略,优化标准供给体系,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把标准领跑作为质量提升的基础支撑。

——品牌领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形成以品牌发展增创质量优势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立足新时代新需求,打造更多引领消费潮流、具有强烈时代气息和鲜明上海特色的新品牌,全力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把品牌领军作为质量提升的主要方向。

——法治保障。坚持促发展和保底线并重,加快质量促进地方立法,建立健全促进质量提升的各项政策和制度体系,强化对质量创新、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的激励、引导;倡导诚信守法、合法经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把法治保障作为质量提升的重要基石。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竞争新优势基本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初步建成。

——产品、服务、工程、人居质量持续提升。中高端产品、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进一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在90以上,居全国前列;医疗、旅游、养老、物流、餐饮等服务行业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不断提高,重大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人居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品牌。

——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质量效益特征更加明显,形成一批以高端能源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和通信设备、航空设备、智能制造等为代表的世界级产业集群;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较高知名度的品牌企业。

——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质量强区深入推进,区域特色资源、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充分利用,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化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同步推进。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成效明显,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作用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辐射带动作用和能级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高端要素集聚、品牌影响显著、质量效益明显的示范区。

——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加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质量技术基础支撑平台,创建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的国家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若干个,新建战略性产业领域的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若干个,新建智能制造、卫星导航、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国家级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心)若干个,主导制定一批有影响力的关键性国际标准,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在沪数量位于全国前列;参与国际计量基标准和标准物质比对10项以上,参与计量检测能力国际比对100项以上;推动国际质量组织落户上海。形成一批关键性的质量技术基础设施项目,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并为自贸试验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等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提升领域

(四)增加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

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推行种养殖清洁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兽药和化肥使用。引进优质农产品和种质资源。提高绿色农产品供给比重。强化农产品全程监管,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奶业优质安全发展。推动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经营模式创新、精准生产、信息服务和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的应用。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建设,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品牌,努力走出产品绿色、产出高效、产业融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增强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继续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上海市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建设,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全面实施良好生产规范,推进传统主食工业化、标准化生产。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等现代食品产业。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提升示范行动。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鼓励新药和医疗器械研发创新,进一步激发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活力。全面推进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加快新药上市,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积极探索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落实医疗器械优先审评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加快修改本市中药炮制规范,提高中药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控性。进一步提升化妆品品质。

(五)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

加快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构建具有上海特色、国内领先、符合市场发展和消费者需求、多层次的消费品标准体系。以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为抓手,做优产品质量逐级提升示范平台,引导企业向社会公开产品或服务达到、超越国内外先进标准要求的承诺,推动产品、服务供给向高端迈进。以精细日用化学品、绿色食品、智能家居、高级订制时装、先进消费电子产品、运动健康产品等消费品为重点,提高安全性、可靠性水平。引导消费品产业向个性化、时尚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推进时尚创意集聚区建设,打造健康美丽产业。培育一批符合上海城市定位和特点、传承上海历史文化的消费品品牌。持续推进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营造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

(六)增强高端装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

按照《中国制造2025》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全面推进传统优势装备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装备产业培育发展。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发展智能制造,推行绿色制造。聚焦智能制造装备、高端能源装备、高端医疗装备、微电子与光电子装备、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质量攻关,掌握一批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打造一批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自主品牌,在部分重点领域参与全球高端装备竞争和合作,全面提升智能制造装备、大飞机等中国装备的质量竞争力。

(七)提高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原材料供给水平。

在智能制造装备、航空航天装备、通信装备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方面,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项目,加快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突破,显著提升质量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高端材料研发创新,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可靠性、一致性,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先进基础材料供给能力。加快钢铁、石化等传统产业向新材料领域延伸产业链。加强石墨烯、新一代生物医用材料、特种光纤材料、3D打印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布局,逐步进入全球高端制造业采购体系。

(八)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及监理、检测单位主体责任。规范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科学论证、科学决策,加强重大工程的投资咨询、建设监理和设备监理,保障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和重大设备质量。不断完善工程规范标准,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管理人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提升政府质量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快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装修部品部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建设百年工程。

(九)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在商贸、餐饮、家政、家电维修、婚庆、美容美发等重点领域,先行启动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标准化、便利化、精细化、诚信化、品牌化水平。实施旅游、养老等领域质量标杆引领计划。推进“放心餐厅”“绿色餐厅”建设,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和绿色保障水平。引导行业增强品牌意识,发掘、培育一批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色,示范性强、群众满意度高,具有丰富品牌内涵和良好社会形象的服务品牌。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建立健全现代供应链。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提高物流全链条服务质量,提升冷链物流和逆向物流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规制创新,加强电子商务产业载体、物流体系、人才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水平,提升金融、信息、航空、人才、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高技术服务质量和能级。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高端要素集聚、配套功能完善、品牌效应明显的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

(十)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

加快形成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按照“三全四化”(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的要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强化街道、乡镇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的联动联勤,增强城市管理顽症的快速发现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体制,探索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标准化体系和运作模式。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强化街道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加强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和村居规范化建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上海建设。

(十一)提升人居质量水平。

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上海。构建和执行严格的环境标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设备的计量检定和校准,推进落实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源头防控、过程监管和末端治理。加快建立健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标准体系以及城市能耗监测体系,促进传统产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和资源集约利用,促进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增加绿色生态空间,推进大型公共绿地、楔形绿地以及新城、小城镇和大型居住区绿地建设,推进绿色生态小区、绿色村庄建设。加强国家重要湿地保护管理,重点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教育服务质量,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丰富职业教育培养通道,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建立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倡导市民共建共享健康生活方式,实现全人群、全周期健康管理。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稳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航空服务质量水平。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持续开展供气供水、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行业质量测评,促进公共服务质量提升。

(十二)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

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率先探索互联互通监管合作新模式,发挥自贸试验区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同国际通行规则和标准相衔接,持续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妥善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技术标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不断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鼓励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紧密结合、联动发展。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贸易监管制度。建立检验检疫风险分类监管综合评定机制,完善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推动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十三)促进中小企业质量提升。

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状况调研,针对中小企业质量提升短板,在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的同时,实施中小企业精准质量提升帮扶措施。提供中小企业质量、计量、标准、认证、技术性贸易措施、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公益培训,引导中小企业深入应用六西格玛、精益生产、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重点中小企业服务档案,发放质量服务卡,分类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服务项目,为中小企业开辟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质量技术基础服务。鼓励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树立一批中小企业质量标杆,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一批质量竞争力强、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

(十四)推动区域质量协同发展。

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充分发挥区域质量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坚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质量总体水平提升保持同步。持续推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向郊区人口集聚地倾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向郊区倾斜、执法管理力量向城乡结合部倾斜,实现高质量的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优质资源要素向产业园区集聚,发挥产业链的协同效应,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推动产业集群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方向发展。加强跨区域基础设施协同规划建设和互联互通,探索跨区域产业园区共建、集群化发展,主动发挥上海的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长三角区域整体竞争力提升,为全国经济发展增添强劲动力。

三、主要提升措施

(十五)强化质量技术攻关。

找准影响产品、产业、行业质量提升的技术瓶颈,充分利用本市人才资源优势,鼓励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强标杆比对,依靠技术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加大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汽车、钢铁、石化、船舶等重点行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提升重点行业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使重点实物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和安全性等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十六)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激发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开展全员、全过程的微创新,大力开展关键领域的研发创新,提高产品设计和售后服务质量。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过程中,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加快生产与服务方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转变。大力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的推动作用,促进企业开展全方位的质量改进团队活动,建设一批现场管理示范基地、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基地、质量创新基地,发挥引领带动创新作用。

(十七)推进全面质量管理。

全面总结并查找当前推进全面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推行的深度、广度和有效性。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测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推行卓越绩效模式以及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经营生产方式。鼓励骨干龙头企业将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管理、供应链管理、合作研究管理等,建立全面质量管理的协同机制,推动全产业链质量水平协同提升。

(十八)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模式,积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依法加强质量监管,优化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以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日用消费品等产品(商品)为重点,加大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推动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研究和建设,建立健全以风险监测、过程评价、危害因素调查等为基础的第三方质量安全评价制度。探索建立重点消费产品和服务的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深入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和“质检利剑”行动,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利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对违法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做好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和跨境执法协作、联动互通。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国门质量安全底线。

(十九)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改革标准供给体系。全面实施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立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大力推进国际标准化高地建设,开展超级电容公交车等标准国际化试点。大力推进军民融合标准化工作,促进先进通用技术军事应用和产业转化同步发展。大力推进重点产业标准化提升工程,聚焦产业发展布局,建立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的促进机制,积极筹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完善燃料电池和智能网联汽车前瞻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打造一批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带动提升产业发展。

(二十)着力发展品牌经济。

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引领上海制造业、服务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加大品牌建设投入,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做大做强产品、服务、企业品牌。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等为重点,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做强区域品牌。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研究及应用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开展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创新开展“上海品质”自愿性认证,推出一批特色鲜明、国际竞争力强的上海品牌,推动上海实现高品质发展。大力宣传知名自主品牌,讲好自主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全力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

(二十一)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着力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组织引导、规范、服务行业质量提升的作用,结合行业特点,找准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提出行业质量提升措施,促进行业总体质量水平提升。完善质量信息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理性消费选择,把消费者满意度作为质量评价的依据,倒逼质量提升。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质量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二十二)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体系建设。

构建现代先进计量测试体系。攻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计量基标准难题。支持开展辐照食品与农产品辐射、生化医学诊疗仪器等量传溯源技术与安全测评技术研究,实现关键量的准确测量与校准。重点构建核电仪表、新型医疗、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一批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的国家级或地方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平台(中心)。引导企业加快计量标准、检测装备的技术更新升级,建立测量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专业化试验和验证平台。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计量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计量检测数据在技术升级中的推广应用,在智能化计量器具、成套装备制造领域逐步推行测量控制用软件的安全认证。加快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智能机器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大型船舶制造物联网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加快科技研发向标准转化。结合重大科研成果及其产业化项目,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形成产业或产业链的高新标准的研制实施。深化金融、会展、旅游、物流、信息等重点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重点推进总部经济、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物流等领域标准研究与应用,促进标准规范跨领域协同和集成。完善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及其相关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积极发展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医疗健康和食品安全产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推动检验检测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重点开展工业控制设备、3D打印、工业机器人等先进制造装备的安全和性能检测能力建设。围绕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支持建设生物医药检验检测技术中心、新型材料检测平台、转基因生物分子特征及产品成分检验测试中心。

(二十三)提升科技创新中心的质量技术基础能级。

加快质量技术基础介入重大科学设施群建设,加强微纳米计量科技攻关,完善微纳米量值溯源体系。开展时间频率计量研究,推进北斗高精度守时、授时系统建设。构建质量技术基础集成创新功能平台,强化前沿领域质量技术基础研究,结合人类表型组研究计划同步开展质量技术基础配套研究,对标科技前沿同步布局质量技术基础创新单元,重点解决高技术产业领域质量技术基础的瓶颈问题。深入对接大飞机、智能制造、国家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快国家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聚焦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绿色城市等目标任务,为生态之城建设提供质量技术基础支撑。

(二十四)提升质量技术公共服务能力。

加快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开展“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共享开放,为产业发展和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完善的质量技术服务。加快培育产业计量测试、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新兴质量技术服务业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服务支撑。持续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计量测试服务体系、标准化服务体系、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速度,助推新兴产业提升质量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计量、标准、检测等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公平、有序运行。

(二十五)推进质量技术基础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推动和鼓励国际质量、计量、标准、认证组织落户上海。积极推动质量技术基础国际互认互联互通,加大国际标准化上海协作平台建设力度,搭建国际交流平台。积极引导国外先进标准化技术组织参与上海标准化工作,加快物联网、汽车、钢铁、电子信息、中医药、家具等重点领域的中国标准“走出去”。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研究和转化力度,积极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制定。持续推进计量比对、测量能力认可、标准物质互认等工作,努力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实验室,促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融入国际体系,提升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

五、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

(二十六)加快质量法规制度研究。

加强质量促进地方立法研究,强化对质量发展的鼓励、引导,构建科学有效的促进质量提升与发展的社会共治机制。研究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为优质优价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接质量强国等国家战略,开展一批重大质量课题研究,服务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和自贸试验区建设。

(二十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完善质量发展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企业开展标准制定、计量、检测等质量研发活动发生的经费,按照税法规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政策。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的共性研究和应用重点研发任务纳入本市科技计划。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信用信息纳入信贷资信评价指标体系。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健全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纳入有关标准技术条件和质量安全要求,鼓励采购优质产品;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和社会组织,依法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品牌价值评估结果开展品牌质押融资、融资担保等创新业务。

(二十八)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构建多层次的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发挥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推动质量教育进党校、进高等院校、进职业院校,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质量意识,完善高等院校质量工程专业与课程建设,探索建立有利于工匠培养的质量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制度。建立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网络,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培训制度,强化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推动建立社会化质量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研究制定质量高端人才外部引进和内部培育计划,多途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质量人才队伍。推进“互联网+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教育惠及面。组建上海“质量智库”,为政府做好质量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十九)健全质量激励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作用,激励各行各业提升质量、追求卓越,通过树立质量标杆,引领带动更多企业质量提升。发挥市、区两级政府研发创新、标准、品牌等专项资金作用,促进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培育自主品牌,培育企业质量优势。加大对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营造“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的市场环境,引导更多组织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产品、服务、工程、人居质量水平,追求卓越经营绩效。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完善促进质量提升的政策措施,优化区域质量发展环境,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加强对质量提升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调整充实市、区两级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同级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将市、区两级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纳入同级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市、区两级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人员、专项经费,充实办公室力量,由政府质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政府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质量工作决策部署,协同推进产品、服务、工程、人居四大质量及产业发展质量、区域质量总体水平提升。行业组织、专业社团、研究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质量提升、建言质量提升、促进质量提升。

(三十一)狠抓督察考核。

探索建立市委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任务抓督察、抓推进,创新督察推进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巩固市、区两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质量短板,实实在在抓质量提升。以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探索构建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三十二)培育根植质量文化。

大力弘扬“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上海城市精神,传承上海质量基因,让崇尚质量、追求卓越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大力弘扬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发挥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创造工匠成长环境,加大具有工匠精神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在评选表彰市、区政府质量奖等工作中提高一线技能型员工比例。通过有效方式弘扬质量文化。

(三十三)加强宣传动员。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深入行业、企业和街镇,广泛开展覆盖全市的质量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报道上海城市质量精神及各类组织追求质量、提升质量的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积极推广质量标杆组织和先进个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质量科普宣传,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促使质量精神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抓紧出台具体

 地区: 上海 
 标签: 指导意见 体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5)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8)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7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