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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农办行审发〔2021〕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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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1-05 09:06:01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063
核心提示:现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晋农办行审发〔2021〕257号
发布日期 2021-11-04 生效日期 2021-11-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省委农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引领带动全省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改善提升,根据《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营商办发〔2021〕3号)精神,紧密结合当前我省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目标要求和“三无”“三可”(“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制约和影响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改善提升的短板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消除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疏通影响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堵点”,攻克制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难点”,持续引领带动创优全省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自2021年10月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检查督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共分安排部署、自查检视、整改落实、检查督导、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10月底前,成立由姚继广副厅长任组长,行政审批处、法规处、科教处、质量安全局、种业处、种植业处、畜牧局、农机处、农垦渔业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领导小组,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处),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厅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研究制定我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宣传发动。依托省开通的12345 政务服务热线营商环境专席、开辟的省政务服务网“我为山西营商环境建言”专栏,畅通企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广泛收集市场主体对农业农村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二)查找检视。11月中旬前,各处站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聚焦农业农村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地、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落实“七项问题清单”:①是否存在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②是否存在擅自指定、变相指定中介及强制性、垄断性中介等问题;③是否存在“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隐形壁垒、不公平竞争问题,特别是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④是否存在违规或者变相设定审批,因审批环节多、耗时长导致市场主体“多头跑”“多次跑”“往返跑”等问题;⑤是否存在多头执法、过度执法、重复执法及监管执法简单“一刀切”等问题;⑥是否存在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吃拿卡要”等问题;⑦以及其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认真自查检视整改。

(三)整改落实。11月底前,各处站要逐一跟踪落实自查检视整改情况,聚焦交办转办及自行收集的问题线索、意见建议等,逐项深入研究分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即知即改,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推动问题解决、销号清零。对于一时难以全面整改的,要逐项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标准、明晰整改时限、压实责任到人。对确因政策法规等条件限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逐项研究提出针对性、合理化意见建议。

(四)检查督导。12月中旬前,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监督检查组进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通过明察暗访、个别访谈、座谈交流、通报反馈等方式,着力发现、协调、推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整改质量不高的要督促限时整改到位。

(五)总结提高。12月底前,各处站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及时总结、推广、宣扬好的经验做法。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专题研究,举一反三,针对性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实现企业反映问题有效解决、营商环境整体有效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要到位。各处站要站在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把握“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和“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理念的内在要求,深刻领悟全局之中抓重点,重中之重抓落实的工作思维,特别是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照“五化”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提质增效工作,着力带动引领我省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

(二)清晰各自定位,组织领导要到位。当前,正值年度工作收官交总账的关键时刻,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各处站要主动调整工学矛盾,进一步认清各自的定位职责,在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人员具体抓,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年度收官工作的一件大事抓在手上,确保专项行动上下贯通、横向联通、一抓到底、取得实效。

(三)工作机制归位,纠治落实要到位。这次专项行动实行周报告、半月通报、月调度制度。各处站要确定一名处级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制定好组织实施计划,严格对照“七项问题清单”细化到条、具体到项、落实到岗、量化到人,工作进展情况、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每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问题随时报告。要注重总结宣扬典型经验做法,当然,对专项行动监督检查中核实的漠视企业群众诉求,不担当作为、相互推诿的部门和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厅党组、纪委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地区: 山西 
 标签: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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