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10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10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0-18 17:24:57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92
核心提示:《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办发〔2021〕105号
发布日期 2021-10-18 生效日期 2021-10-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水安全保障现状及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成就及现状

第二节  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目标任务

第四节  统筹“一区两群”水利发展

第五节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利发展

第三章  消隐患防洪水,保障巴渝江河安澜

第一节  实施防洪工程提升行动

第二节  提升薄弱环节防洪能力

第三节  提高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第四节  加强水旱灾害风险防控

第四章  抓节水保供水,构建城乡供水网络

第一节  坚持节水优先

第二节  全面推进重庆水网建设

第三节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第四节  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五节  实施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

第五章  重保护强修复,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第一节  深化实化河长制工作

第二节  优化三峡后续工作

第三节  大力推进水土保持

第四节  持续开展水美乡村建设

第五节  促进农村小水电绿色发展

第六章  严管理增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第一节  依法治水管水,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第二节  深化“放管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第三节  严格水资源管理,科学利用水资源

第四节  强化河湖监管,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第五节  创新工程管理,提高建设运营能力)

第六节  深入实施后期扶持,促进移民安稳致富

第七节  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水治理能力

第七章  兴科技弘文化,提高水利发展质量

第一节  创新水利科技文化体制机制

第二节  强化水利新技术研发及应用

第三节  保护传承弘扬水文化

第四节  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

第八章  抓改革激活力,破解水利发展瓶颈

第一节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保障水利建设资金需求

第二节  推动产权制度改革,激发水利发展活力

第三节  推进水价水市场改革,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水利高质量发展基础

第九章  保障措施

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为解决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加快实施国家水网等重大工程,维护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全市水安全保障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新任务。为系统解决水安全保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水安全保障现状及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成就及现状

“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认真实施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涉水事务监管、健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完成投资1185亿元,较好完成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加快补齐工程性缺水短板。实施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十三五”期间水源工程完成前期工作116座,建设124座(新开工89座),建成33座,新增蓄引提水能力9亿立方米。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藻渡水库等5个项目纳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名单,长征渠、渝南及重庆中部水资源配置工程等7个重大项目列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老窖溪水库获评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涌现出梨子坪水库等一批“部级文明工地”。

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持续提升。实施长江干流、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284处,综合治理河长1145公里,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330座。编制完成乌江等河流洪水防御方案和中心城区、合川城区等洪水风险图,重庆市防汛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正式运行,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明显提升。有效应对2018年“7·12”过境洪水、2020年綦江“6·22”首次红色预警超标准洪水,特别是长江、嘉陵江“20·8”历史罕见洪水等自然灾害。除合川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在建外,其他区县级以上城市实现应急备用水源全覆盖,工农业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得到有效保障。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连续4年获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等次。用水总量由2015年的79亿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70.1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9%、6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79提高到0.5037。完成7个大型灌区、40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任务,永川区、璧山区等12个区县获评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区县。

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要求,构建起三级“双总河长”架构和四级河长体系,发布第1、2号市总河长令,开展“三排”“三乱”专项整治。实施“清四乱”“清江行动”等专项行动,完成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划界,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35平方公里。梁平区、綦江区纳入全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区县,丰都龙河成功创建首批全国示范河湖。

水利扶贫成果显著。向有扶贫开发任务的33个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投入市以上水利资金478.4亿元。把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建成各类巩固提升工程2.1万处,691处万人供水工程实行企业化管理,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落实管护责任人,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得到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整体提升。完成水利部确定的5个定点扶贫区县、18个深度贫困乡镇水利扶贫攻坚任务。

三峡后续及移民后扶有力有效。到位三峡后续资金267.1亿元(不含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实施三峡后续项目1873个,建设道路3871公里、公共基础设施750处、治理岸线234公里、造林绿化264万亩。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33个,对377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2637个高切坡实施群测群防或专业监测,武隆区、奉节县滑坡避险搬迁11497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5088个村、18094个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达到或超过同类型村组水平,80.32万移民“五难”问题全面解决。

水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健全法制体系,修订《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制定《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加强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市级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平均缩减约70%,全程网办率达89%。BIM(建筑信息模型)、盾构、顶管等技术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2018年市防办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在全市水利系统中尚属首次;《基于大数据下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构建及应用》获重庆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全市水利系统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干部职工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末,全市已基本建成集供水、防洪、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于一体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总体处于基本安全状态,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城乡供水方面,建成大型水库2座(不含发电水库,下同)、中型水库84座、小型水库2875座,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1.95万处,蓄引提水能力82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047万亩,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初步形成以大中型水利设施为骨干、小型水利设施为辅助,蓄引提水相结合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城乡防洪方面,建成堤防护岸长度2948公里,5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86%,保护人口904万人,保护耕地301万亩;建成水文报汛站及预警监测站点4865处,实现重要防洪乡镇预警水位站、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全覆盖,基本建成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洪水防御体系。水生态保护方面,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万平方公里,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在100%,河湖面貌持续改善、长江干流非法采砂基本绝迹,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十三五”

规划目标

2020年

指标

属性

1

新增蓄引提供水能力

亿立

方米

10.5

15

9

预期性

2

农村集中供水率

%

[83.9]

[85]

[88]

预期性

3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73.1]

[80]

[86]

预期性

4

用水总量

亿立

方米

[79]

[<97]

[70.1]

约束性

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

%

 

[29]

[29]

约束性

6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

%

 

[30]

[61]

约束性

7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479]

[0.50]

[0.5037]

预期性

8

5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

%

[83.6]

 

[86]

预期性

9

山洪灾害易发区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覆盖率

%

 

[90]

[90]

预期性

10

水情信息自动化采集率

%

 

[80]

[95]

预期性

11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平方

公里

 

5000

7935

预期性

12

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

万千瓦

 

30

45

预期性

13

水利改革

 

完成8项重点改革任务

顺利推进8项改革任务

预期性

14

重要江河“河长制”覆盖率

%

 

[85]

[100]

预期性

15

工业和生活取水实现在线监测率

%

[90]

[90]

预期性

16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

%

[10]

[>30]

[30]

预期性

注:1.上表中[ ]内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值。

2.新增有效灌溉面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山坪塘整治率、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等指标机构改革后不属于水行政部门主管范围,2020年目标值不再做评估。城市防洪达标率、乡镇防洪达标率按相关要求替换为5级以上堤防达标率。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等部署,加快实施国家水网,大力推进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引调水、防洪减灾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水利基础设施安全,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因水而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全市水利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突出短板弱项,水安全保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水灾害防御体系不完善,洪水风险依然是最大威胁。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数量、经济体量、城镇规模不断增加,同等量级洪水造成的洪灾损失将日趋严重。从自然气候看,重庆市受川西峨眉山、川北鹿头山和大巴山南麓三大暴雨中心影响,洪涝灾害频繁,洪水峰高量大、持续时间较长,加之受三峡水库特殊年份超标洪水顶托影响,防洪形势挑战巨大。从山形地貌看,全市1/3以上面积属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由于历史原因,全市70%的城镇临河而建,“人水争地”矛盾十分突出。从现状防洪能力看,长江、嘉陵江干流重庆境内不具备建设控制性防洪调蓄工程的条件,现状城乡防洪标准不高,防洪能力普遍偏低;目前中心城区沿江大部分区域防洪能力仅为5—50年一遇,鱼洞老城区、渝中区和南岸区等部分地段不足20年一遇,个别区县城区局部区域防洪能力仅为2年一遇,部分防洪风险点尚未消除。从防洪非工程措施看,防汛预报预警系统建设不足,水文监测未实现有防洪任务的河流全覆盖,中小水库监测预警设备不完备,防汛抗旱网格化责任体系不健全,洪水风险管理、水库联合调度等机制仍需完善。面对防洪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需加快解决城乡防洪薄弱环节,提升防御洪水能力,防范化解水灾害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工程性缺水依然严重,水资源均衡性问题是主要矛盾。全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人均水资源量4500立方米,主城新区人均水资源量不足1066立方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不相协调,主城都市区以占全市水资源量的25%支撑全市65%的人口和76%的地区生产总值。重庆过境水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大部分地区山高坡陡、河谷深切,且喀斯特地貌发育非常典型(岩溶区占全市总面积39.7%),水源工程开发难度大、建设费用高、供水成本高,是典型的“人在高处走,水在低处流”“守着三江水仍喊渴”地区。水源工程历史欠账较大,跨区域骨干供水工程少,网络化程度低,调配能力弱,部分水库灌溉、生态供水长期被城镇供水挤占,水源供需矛盾突出,现状人均蓄引提水能力270立方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60%,低于周边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预计2035年全市缺水30亿立方米,工程性缺水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差异较大,农村饮水工程标准不高。重庆属传统“川东伏旱区”,十年九旱,特别是水利工程匮乏区、水资源短缺区、煤炭采空区、高山纳凉区等区域伏旱期间生产生活供水堪虞。补齐工程性缺水突出短板,需要加快建设骨干水源工程,谋划跨区域、跨流域重大水源工程,构建水源保障程度高、联调联供能力强、水质优良的水资源配置格局。

水生态环境长期累积性问题突出,建设幸福河湖任务艰巨。重庆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关系全国35%的淡水资源涵养和长江中下游3.5亿多人的饮水安全。三峡库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严重,威胁库区安全,水土流失面积1.57万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62.5%),水土流失率34.1%,高于长江流域15.8%的平均水平,是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之一;石漠化面积4341平方公里,是全国八大石漠化严重发生地区之一。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环境脆弱,植物群落单一,生态自我修复进程缓慢,尚无有效的消落区生态修复措施;部分城镇存在地质安全隐患;支流生态系统结构不完善。主城都市区部分河流存在生态流量不足、部分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等问题。农村大部分河流尚未治理,存在水域岸线遭侵占、淤塞萎缩等问题。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未彻底根治。解决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需要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幸福河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新期盼。

水科技水文化基础薄弱,支撑水利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科技治水兴水是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但我市水利科技基础薄弱。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全市水利行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不足500人、高级以上职称不足600人,分别占全市水利行业人才总量的7%、8.6%;“百千万人才工程”“重庆英才计划”“重庆勘察设计大师”“重庆市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中均无水利人才;基层水利技术人才严重不足。水利科研平台缺乏,体制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科技研究薄弱,科研成果较少,水利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不高。水利遗产、水文化古迹、三峡移民精神挖掘保护弘扬不够。水利建设与管理,特别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需要攻克一批技术难关、研发一批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一批新技术新成果,有效提升水利科技含量。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需要深入研究江河文化内涵,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以白鹤梁、三峡移民纪念馆等为载体,充分挖掘和传承水文化的历史价值和时代价值,将长江的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不断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要求,坚持“五水统筹”,规划实施“一核两网·百库千川”(聚焦重要战略性淡水资源库三峡水库为核心保护修复水生态,建设现代化水资源供给安全保障网和智慧水利网,建设百座以上战略性、支撑性、保障性重点水库工程,实施千条以上河流综合治理工程),统筹好水的资源功能、环境功能、生态功能,筑牢水安全保障底线;突出重庆水网建设,注重长短结合,加快推进水源、防洪、水生态、科技文化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开启水利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推动重庆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市新老水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建设节水型社会,形成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紧扣水安全保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补齐水利设施短板,补强水利发展弱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事关全局、保障民生的重点水利工程,着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人水和谐、系统治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系统谋划水旱灾害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维护河湖水系健康,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两手发力、改革驱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发展格局。深化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把人才和科技创新作为引领水利发展的第一动力,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法管水、协同治理。构建完备的水治理体系,加强涉水事务监管,强化部门协作,提高化解水事矛盾纠纷、防范水安全风险的能力。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水行政部门职能,提高水利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节  目标任务

围绕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自然河湖水系为基础、引调提水工程为通道、调蓄工程为节点、智慧化调控为手段,统筹水灾害防御、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等功能,规划实施“一核两网·百库千川”,加快形成“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重庆水网,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到2025年,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重庆水网初具雏形,涉水事务监管体系基本建成,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到2035年,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建成重庆水网,基本实现重庆水利现代化。

城乡防洪能力稳步提升。加快解决城乡防洪薄弱环节,努力消除现状重点防洪风险点,全面消除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市5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达88%。实现水库和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河流水文监测全覆盖;水旱灾害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及调度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重大水安全事件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围绕“三塔·两引·多点”〔“三塔”即主城都市区现代水网内的渝南水塔(包含藻渡水库、金佛山水库、福寿岩水库等大型水库)、渝东北水资源配置网络内的开州水塔(包含鲤鱼塘水库、跳蹬水库等大型水库)和城口水塔(高望水库、明通水库等大型水库),“两引”即主城都市区现代水网内的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长征渠引水工程,“多点”即以大型水库为控制性的骨干水源点〕水源工程布局,加快主城都市区现代水网建设,启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水网建设,新增水库总库容6.5亿立方米,水利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5亿立方米以上,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和抗旱应急能力明显增强。注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形成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涵养水生态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00亿立方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较2020年下降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5。

幸福河湖建设初见成效。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90%以上,切实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和三峡库区水生态环境。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2.2%以上。涉水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建立,河湖水域面积稳步增加,河湖岸线保护与生态修复得以加强。

水利科技文化实力不断增强。水利科技文化体制机制较为完善,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现突破,力争推出一批重大水利科研成果,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得以广泛应用。智慧水利初步实现,基本实现行业监管精细化、江河调度协调化、工程运行自动化、应急处置实时化。水文化得到保护传承及弘扬,水工程和水文化融合发展。水利科技人才队伍蓬勃发展。

涉水事务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建立健全较为完备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三位一体”的水法规制度体系,行业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基本实现。水治理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政务服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和移动服务。主要河湖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管控。大中型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全覆盖,水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推动水利行业工程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型,基本实现工程管理与社会管理并重。

专栏2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1

5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

%

[86]

[88]

预期性

2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

亿立方米

[<97]

[<100]

约束性

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

%

[29]

[15]

约束性

4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

%

[61]

[15]

约束性

5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037]

[0.515]

预期性

6

新增水库总库容

亿立方米

/

6.5

预期性

7

水利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

亿立方米

/

>5

预期性

8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82.5]

[85]

预期性

9

水土保持率

%

[69.5]

[>72.2]

预期性

10

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

%

/

[>90]

预期性

11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

%

[90]

[>95]

预期性

注:1.表中[ ]内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

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采用可比价计算。

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按照原标准(工程供水人口20人以上纳入统计范围)2020年为86%。从“十四五”开始,自来水普及率统计指标将发生变化(工程供水人口100人以上纳入统计范围),按新标准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2.5%,预测2025年自来水普及率为85%。

4.水土保持率是指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占区域国土面积的比例。

5.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是指纳入生态流量保障重要河湖名录的河流和湖库控制断面生态基流保障目标实现比例。

6.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指集中供水工程实收水费占应收水费的比例。

第四节  统筹“一区两群”水利发展

主城都市区。着力构建主城都市区现代水网,为强化城市带动作用提供水利支撑。加强城市防洪护岸工程建设和河道综合治理,强化山洪灾害防治,提高防御洪水能力。坚持节水优先,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挖掘现有工程供水潜力,重点加强工业和服务业节水减排,建设节水型社会。统筹本地水、过境水和外调水一体化配置,推进藻渡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和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引调提水工程建设,形成以河湖水系连通和区域城市供水管网互联互通为纽带、江河提水和当地水资源互补互济的多水源配置格局。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采取“以城带乡、以大带小、以大并小”等方式,逐步构建城乡融合的供水保障体系。加强重点河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有效控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

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突出“库区”“山区”特点,保护好重要战略性淡水资源库三峡水库,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水利保障。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实施三峡后续标志性重大项目为重点,抓好三峡库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三峡生态屏障带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及治理,着力解决三峡库区消落区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问题,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跳蹬水库、向阳水库等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开展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水网研究,逐步形成以水库为主、江河提水工程为辅、蓄引提相结合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坚持“能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原则,依托大水源建设大水厂,集镇以规模化供水为主,农村以规范化小型集中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山洪灾害防治。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为重点,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依托河道、水工程、水设施、水资源、水文化和水历史,突出“山水”“民俗”特色,实现独特性、差异化的水利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建设国家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平邑水库等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开展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水网研究,构建多源共济的组团式、区域性水资源配置网络,形成聚水亲水、水美融合、水景相映的供水保障体系。集镇以规模化供水为主,农村以规范化小型集中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并利用大水源等工程和其他有关政策引导人口集中居住,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水土保持和石漠化治理。加强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山洪灾害防治。

第五节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利发展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主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与四川省合作,深入推进水利协同发展。以支撑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高竹新区等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发展为重点,加快推进长征渠引水工程,开展嘉陵江、渠江、涪江、琼江、御临河等跨省河流重大蓄水、提水、调水、防洪工程规划方案研究。建立河流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开展跨省界河流联合巡河、联合执法。建立水文监测预报预警共享机制,推进河流水量水质、水文信息、抢险技术支撑力量和应急抢护物资等资源共享,加强水库联合调度,保障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开展川渝水文化联合研究,挖掘川渝水文化内涵,探索把水文化培育成水利经济新的增长点。推进川渝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互认。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利人才交流合作,开展川渝水利系统互派干部交流挂职。

第三章  消隐患防洪水,保障巴渝江河安澜

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按照“消隐患、提标准、控风险”思路,加快建设以“一干十八支”(重庆市内长江干流和18条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为重点的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提高城乡防洪标准,着力解决城乡防洪薄弱环节,提升防御洪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节  实施防洪工程提升行动

加快长江干支流防洪治理。厚植绿色生态理念,因地制宜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河岸环境,实现城市防洪与城市品质提升的有机融合,做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开展长江干流及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支流防洪达标建设,优先实施防洪薄弱点、重要科技创新基地、城市及特别重要乡镇、重要工业园区、重要水文化载体以及具有特别重要生态修复功能的防洪工程。建设重庆长江干流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嘉陵江、乌江、涪江、綦江等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长江重要支流防洪治理,综合治理河道长度200公里。

加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坚持河道治理与地域传统文化和风土人情相结合,遵循河流自然形态,提高河流自净能力,维护河道生态平衡,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坚持生态治理理念,对防洪不达标城镇及人口聚集重点区,以及洪灾损失大、洪涝灾害频发、水生态形势严峻的中小河流重点河段实施系统综合治理;对已建直立式硬质堤防护岸,有条件的可通过软化、绿化、重建等措施进行生态化提质改造,营造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重塑健康自然的河湖岸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等实施整条流域系统、综合治理。综合治理中小河流1000公里。

实施山洪沟治理。坚持确有所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在山洪灾害频发地区,以增强沿岸城镇、集中居民点、重要基础设施等防洪对象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为目的,根据轻重缓急实施重点山洪沟综合治理,畅通山洪出路,治理山洪沟29条。

第二节  提升薄弱环节防洪能力

排查整治防洪薄弱点。中心城区要统筹城市建设与防洪能力提升工作,严格落实防洪能力提升管控要求,强化城市建成区防洪保障,妥善处理中心城区内特殊区域防洪问题;其他区县要明确防洪管控水位,强化规划控制,严格新建项目防洪管控,有序清退防洪管控水位以下的房屋建筑,着力提升城乡防洪能力。加强防洪薄弱环节排查整治,建立防洪风险点等级管理制度。配合开展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及周边地区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试点,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因城施策,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有效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消除防洪工程安全隐患。坚持以防为主,扎实做好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等工程隐患排查、安全鉴定、除险加固,严格水库(水闸)降等与报废。对现有217座病险水库(水闸)进行除险加固,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同步完成水库水雨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及时实施堤防水毁及险工险段治理。

第三节  提高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以推进水文现代化为重要抓手,不断加强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设施建设,注重设施日常维修养护。以基础设施标准化、技术装备自动化、信息处理智能化、运行管理高效化为目标,优化水文监测站网布局和功能,实施水文监测要素自动化升级改造,加强河流水生态流量监测,完善水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有效提高大江大河、中小河流预报精度,延长洪水预见期。与四川、贵州等周边地区建立水文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并联动开展水文监测预报预警。力争新(改)建各类水文监测站点265处,完善水库水雨情监测设施。

第四节  加强水旱灾害风险防控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引发极端天气对防洪形势带来的影响,科学提高洪水防御标准,增强全社会安全风险意识,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持续推进重要江河(水库)洪水预报与调度方案、重要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图、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旱情应对等各类预案方案编制工作。强化水库汛期调度计划编制和审批,整合现有防汛抗旱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水库群联合调度机制。开展重点城(集)镇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实行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构建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开展重庆市暴雨洪水手册修编,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旱灾害)普查工作。加强应急抗旱供水保障,加大区域性季节性蓄水、储水力度,提升应急抗旱供水能力。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新机制,加强专业型、专用型水旱防灾物资储备,全面提升水旱防灾物资保障能力。鼓励开展洪水保险。

专栏3  重庆水网防洪减灾工程

1.建设长江干流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推进长江上游干流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三期)前期研究,开展嘉陵江、乌江、涪江、綦江等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重点河段治理,综合治理河长200公里。

2.开展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综合治理1000公里。

3.开展29条山洪沟治理。

4.完成5座中型病险水库、211座小型病险水库、1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完成超期和到期水库安全鉴定,并对鉴定为三类坝的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整治。

5.新(改)建水文站102处、水位站92处、墒情固定站60处、水文巡测基地4处、水质(分)中心3处、水文应急监测能力4处。

6.建设1个市级、3个区域性中心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装备库。

第四章  抓节水保供水,构建城乡供水网络

坚持节水优先、优化配置,按照“强骨干、增调配、成网络”思路,抓紧推进一批标志性骨干水利工程,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畅通供水网络“毛细血管”,着力为重庆水网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战略储备能力。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平。

第一节  坚持节水优先

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协同的节水工作机制,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深入做好节水工作,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

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重要河流主要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目标、区域流域水量分配、主要领域用水定额等指标体系,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在水资源紧缺和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地区,压减高耗水产业规模,发展节水型产业。完善水资源监督考核制度,依托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测,加强重点用水户监管,建立超用水管理监督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监管能力。

强化农业节水增效。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建立节水型农业种植模式。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行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健全完善灌区量水测水设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推进工业节水减排。严控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采用差别水价、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推动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在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加大工业节水改造力度,引导工业企业推广应用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推行企业和园区水循环梯级利用。

加强城镇节水降损。积极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鼓励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构建城镇高效水系统。鼓励污水再生利用、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开展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DMA),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计划管理,加大城市园林绿化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改造,城市市政公共设施节水型器具推广率达到100%。

健全节水机制。强化全市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节水监管机制,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推动将节水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完善节水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开展节水产品水效“领跑者”企业评选。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全民节水知识,充分发挥节水载体示范引领作用。落实阶梯水价制度,引导市民节约用水。

第二节  全面推进重庆水网建设

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和“三先三后”(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统筹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充分挖掘现有工程供水潜力,适度超前、提速规划建设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水资源配置及骨干水库工程,加快已成、在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构建以大中型为主、大中小微并举的水利工程配置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多源互补、区域互通、互为备用、集约高效、防洪保安、山清水绿、智慧智能的水资源安全保障格局。基本建成重庆水网标志性工程—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全面建成投用巴南观景口、南川金佛山2座大型水库,积极推动国家“150”等重大水利工程和100座中小型水库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提质增效。抓紧推进长征渠引水工程、渝南水资源配置工程、重庆中部(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和万州大滩口水库扩建、秀山平邑水库、垫江永安水库等水库工程前期研究或前期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研究论证南水北调中线后续工程方案,配合四川省开展涪江右岸水资源配置工程研究。统筹抽水蓄能电站与水库工程建设。

第三节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围绕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积极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稳步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实施“一改三提”工程,通过改善农村供水设施条件,提升人均可供水水量、水质达标率、工程运行管护水平,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以人口聚集的乡镇(街道)为中心,依托水源工程建设,改造既有乡镇(街道)水厂或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扩大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人口居住极为分散的地区,以行政村为单元,实施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改进制水工艺。脱贫地区规划新建或改造规模化工程36处,新建或规范化改造小型供水工程375处,新建或改造干支管网长度3276公里。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完善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动态监测和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农村供水用电、税收和用地优惠政策。建立完善农村居民用水付费制度,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工作,推进水费收缴便利化、智慧化,提高水费收缴率。

第四节  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高品质生活充分展现”的目标,坚持建大、并中、减小,构建水源统筹、水量保障、水质安全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新格局。在条件较好的区域,特别是纳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荣昌、潼南、大足、合川、铜梁、永川、璧山、江津、巴南等区,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优化调整区域供水工程布局,通过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至周边村镇和新建规模化工程,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努力实现同网、同质、同服务,促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全市规划新建或改造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22处,新建或改造规模化供水工程61处,新建或规范化改造小型供水工程386处,新建或改造干支管网长度1.66万公里。对集中供水工程重点推行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推动现有城乡供水主体减数量、增质量、强实力,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

第五节  实施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

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要求,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种子基地等为重点,与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乡村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围绕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目标,加强灌溉供水管网建设,改善灌区水源条件,推进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批具有西南山地特色的多功能灌区。争取实施东风水库中型灌区、上游水库中型灌区等35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已成水库工程渠系配套,新增及恢复有效灌溉面积44万亩,增强农业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专栏4  重庆水网城乡供水工程

1.基本建成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年可供水量10.12亿立方米。

2.全面建成巴南观景口、南川金佛山2座大型水库,总库容2.53亿立方米;续建开州跳蹬大型水库,开工建设綦江藻渡、云阳向阳大型水库,水库总库容4.13亿立方米。

3.建设万州青龙、万州双河口、黔江罗家堡、涪陵双江、涪陵黑塘、渝北碑口、巴南高洞子、江津鹅公、南川鱼枧、綦江黄沙、綦江福林、大足胜天湖、璧山千秋堰、铜梁同心桥、潼南铜车坝、荣昌高升桥、梁平龙象寺、忠县两河、巫山大丘塝、石柱回龙场、秀山马西、酉阳桃花源、彭水龙虎、万盛板辽、永川白沙、梁平银河桥、石柱七曜湖等100座中小型水库,水库总库容6.8亿立方米。

4.开展长征渠引水工程、渝南水资源配置工程、重庆中部(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等引调水工程和万州大滩口水库扩建、江津福寿岩、黔江渔滩、垫江永安、忠县香山、奉节默玺湖、巫溪峡郡、秀山平邑、酉阳戏沙湖、彭水郁山湖、彭水阿依河、荣昌龙王湖、云阳福泰、巫溪咸水、忠县两河、巫山大丘塝、高新区金凤湖等水库工程前期研究或前期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研究论证南水北调中线后续工程方案。

5.新建或改扩建农村供水工程469处,其中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22处,规模化供水工程61处,小型标准化供水工程386处,新建或改造干支管网长度1.66万公里。

6.争取实施合川区东风水库中型灌区、永川区上游水库中型灌区等35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注:专栏中水库含防洪水库和具有防洪功能的水库。

第五章  重保护强修复,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按照“重保护、强修复、优环境”思路,以保护三峡水库为核心,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与治理修复相结合,推进美丽河湖、健康河湖建设,加快实施一批水生态修复工程,逐步退还被挤占的农业和生态用水,持续改善河湖面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

第一节  深化实化河长制工作

全面强化“一河一长”。认真贯彻《重庆市河长制条例》,推动全市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不断完善河长制考核制度,全面落实担任河长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河长履职尽责情况,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等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民间河长作用,强化巡(护)河队伍建设,建立社会监督员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

精准实施“一河一策”。科学编制、实施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通过持续发布市级总河长令等方式推动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深化跨省市、跨区县河流联防联控,开展市级示范河流创建,形成“百条示范河、万里示范带”的良好示范带动局面。认真开展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积极支持推进跨省市、跨区县河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智能化推行“一河一档”。建设全市统一的河流管理保护信息化系统平台,推进“智慧河长”项目建设和使用,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提升河流管理保护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节  优化三峡后续工作

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以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强化三峡库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跨区域跨流域自然生态保护管控和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重点河流、河段、湖库的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切实承担起保护重要战略性淡水资源库三峡水库的上游责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让三峡的山更青、水更绿、产业更旺、生态更美、百姓更富。

加强消落区综合治理。建立三峡库区消落区治理研究中心,强化消落区治理模式方式等内容的研究。严格实行分区治理,保护区内避免人类活动干扰,促进消落区自然修复;开展消落区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区内进一步开展植被恢复科研及试点示范,建设滨江生态带;工程治理区内,对库岸失稳区域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对城镇周边库岸与城市规划、防洪、交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治理。加大消落区“四乱”违规行为整治力度,禁止消落区土地耕种。

加快标志性重大项目建设。重移民安稳致富、重库区生态保护、重库区地质安全,建立健全三峡后续项目入库、全过程建设投资管理等制度,重点实施好三峡库区水土流失、重要干支流治理以及“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等18个三峡后续标志性重大项目。加强三峡水库蓄退水安全监测与防范,强化高切坡安全防护和监测预警,全力保障库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发展的平台和机制作用,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动库区人均收入水平与全国、全市增长速度及收入水平持平同步。

第三节  大力推进水土保持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森林植被的管护和培育,持续巩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重点突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地、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以及重要河流两岸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空间管控,实施沿江、沿库、沿路、沿城水土保持。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文泥沙监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长江、嘉陵江、乌江及其重要支流水土流失区为重点,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流域水环境整治、生态旅游、农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衔接,发挥水土保持综合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平方公里。

第四节  持续开展水美乡村建设

立足乡村河流特点和保护治理需要,以恢复农村河道基本功能、修复河道空间形态、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为主线,以河流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乡镇为单元,结合村庄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水域岸线并治,集中连片推进,实施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库(塘)管护等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统筹解决农村的水域空间、水生态、水环境、水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安全、生态、美丽的农村河湖。以公开竞标立项的方式,全流域试点建设20个水美乡村。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推进灌区末级渠系、田间工程配套和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与提质升级,促进以县域为单元的水网建设,打通农村地区水资源调配、防洪除涝、农田灌溉和河湖生态治理保护“最后一公里”。

第五节  促进农村小水电绿色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妥善处理农村小水电开发与河流生态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小水电生态流量在线监控平台,健全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小水电生态流量管理。以河流为单元,开展已建小水电站泄流设施、生态机组等升级改造,推动小水电生态运行,积极创建一批生态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管理规范、经济合理的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强化农村小水电现代化建设。探索建立小水电生态电价补偿机制和小水电退出激励机制。加强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专栏5  重庆水网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1.建设广阳岛“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建设项目、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项目、消落区库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长江柑橘带建设项目、三峡库区沿江古镇文化旅游带建设项目、沿江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生态调节堰(闸)建设项目、三峡库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三峡库区重要支流流域系统治理项目、三峡国家文物遗址公园建设项目、重庆市智慧河长建设项目、“三峡库心”绿色发展协同示范区建设项目、中国水文博物馆建设项目、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庆三峡国家气象公园建设项目、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项目、三峡库区10万亩耕地宜机化改造项目、三峡中药材产业带建设项目等标志性三峡后续项目。

2.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平方公里。

3.试点建设20个水美乡村。

第六章  严管理增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严管理、增能力、强服务”思路,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核心,针对涉水事务管理薄弱环节,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为手段,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依法治水管水,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三峡水库保护等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涉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健全涉水法治体系。加强水利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能力建设。研究建立壮大水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厉打击采砂、水土保持、涉河建设、河库空间、水文设施等领域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水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常态化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探索创新水行政执法机制体制,推进“互联网+水行政执法”建设。加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水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调解,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积极支持水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第二节  深化“放管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及时修订水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持续优化、简化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推广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等审批新模式,探索实施涉水专题“一稿制”“零跑动”审批新方式,积极探索和推广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技术审查。坚持阳光用权,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区县行政审批和行政相对人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便利度。

第三节  严格水资源管理,科学利用水资源

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系统护水”为目标,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取水许可告知承诺、生态流量管理等制度,强化水资源在规划决策、项目建设布局及区域发展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全面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完成大江大河及重要河流水量分配,基本形成全流域水量分配格局。切实加强取用水许可管理,深入推进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全面实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完善取水许可限批工作制度,优化水资源监控系统结构。加强水资源水环境保护,抓好河流生态流量和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加强国家级、市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控制断面水量水质监测,建立生态流量、水量监测预警和调度机制。

第四节  强化河湖监管,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分区管控,科学编制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可开发利用区;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公布河道名录,建立河道管理基础数据信息库。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控,严禁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河湖水域岸线资源。

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监管。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监管,制定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科学划定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以及禁采期,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可开采总量、年度可开采控制总量。加大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力度,规范清淤疏浚砂石综合利用和工程性采砂活动。

强化河道管理能力建设。大力加强河道管理设施设备建设,推进河道遥感、岸线视频监控预警和采砂现场智能监管等现代化监管方式,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形式,多方式多形式地开展河道监管巡查。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清江行动”。

第五节  创新工程管理,提高建设运营能力

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建立水利工程智慧建管平台,积极推广BIM等技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全要素智慧管理,对项目设计、招标、监理、进度、施工、质量、资金、变更、合同、验收、运营等关键环节进行清单式管理、全流程监控。持续开展以水利安全文明工地建设为重要抓手,以施工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重要依托,以争创大禹奖等国家级奖项为主导目标,全方位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完善水利市场诚信体系构建及评价运用机制,创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方式,确保工程质量“百年大计”。

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已成水库安全责任体系,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水库大坝水雨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加快推进水库、堤防、水闸划界确权工作。加强水利工程水量调度管理,提升水利工程调度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研究制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和补助标准,建立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常态化管护机制,完善考核制度和激励措施。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乡镇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集中管理和“以大带小”管护模式,充分发挥已成水利工程效益。

第六节  深入实施后期扶持,促进移民安稳致富

力促三峡移民安稳致富。三峡库区城镇移民通过移民小区持续帮扶,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为移民小区营商和就业增收创造条件;通过开展移民群众技能培训,提升移民自我发展能力,适应库区城镇化和产业发展新要求。三峡库区农村移民结合乡村振兴,以宜业宜居宜游村庄建设为抓手,以长江柑橘带、沿江古镇文化旅游带、沿江美丽乡村示范带、农村供水保障等建设项目为依托,补齐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库区特色产业发展,增强移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到2025年,三峡库区移民生活水平达到全市同期平均水平。

做好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以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为抓手,制定市级示范项目工作方案,采取竞争立项方式,实施30个市级、100个区县级示范项目,促进集中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以产业转型升级为突破,因地制宜扶持特色产业,实施20个市级、40个区县级示范项目,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产业兴、百姓富。以和谐稳定为目标,及时足额发放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类型创业就业培训,补齐散居移民供水等基础设施短板。以监督管理为手段,统筹安排督导检查、稽察审计、监测评估、绩效评价及运行监控工作,确保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地落实。

第七节  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水治理能力

推进优化水资源、河湖岸线、水土保持等管理,统筹监管与执法的协作联动,实现水利监管执法常态化、规范化。探索建立水利“一张图”动态监管机制。探索水利工程主体竣工验收与征地移民等专项验收“并联式”验收新模式。建立水利资金集中统筹和竞争立项机制,充分发挥项目集聚效应、叠加效应。创新水库移民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飞地经济”“物业经济”新模式,深化移民后期扶持产业项目资产“三权”改革。推动水利工程管护和效益发挥机制改革,开展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模式试点。探索推行河道物业化管理。适时推进水利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做好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砂石资源费等征管改革。探索水利工程保险机制。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建管体系。

第七章  兴科技弘文化,提高水利发展质量

以水利高质量发展科技文化需求为导向,按照“增内涵、强品位、提质量”思路,以增加科技含量、提升文化品位为重点,加快推进一批水利科技文化工程,初步实现现代化的智慧水利管理和运用,不断促进水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

第一节  创新水利科技文化体制机制

完善科技管理基础制度,组建水利科技创新委员会,成立科技创新专家库。支持设立水利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建立健全水利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构建“产学研”一体化机制。探索实行“揭榜挂帅”,开展水利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重点课题研究。筹建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市级水利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推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提质培优,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力争建成应用技能型职业技术大学。建设水土保持、水文测报等多种形式的科技示范园区(基地)、试验站、野外观测台站,满足不同层次科研任务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水利工程概(预)算定额及编规。开展水文化理论研究,组织水文化高层论坛,加强水文化宣传,促进水文化的保护传承及弘扬。

第二节  强化水利新技术研发及应用

以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长征渠引水、藻渡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为载体,围绕水资源配置、水旱灾害防御、水生态环境、智慧水利等重点领域,开展课题攻关,积极推进盾构、顶管等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以及前沿技术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联合有关单位,加强对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治理、山区防洪减灾、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节约用水、灌溉用水、水土保持等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的关键技术研究。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水利有效集成和融合发展。争取发布水利科技创新指南,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努力争取省部级和国家级奖项。

第三节  保护传承弘扬水文化

大力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挖掘打造弘扬三峡移民文化,实施“四个一批”水文化工程。推进中国水文博物馆、三峡移民纪念馆、三峡移民精神雕塑等水文化工程建设,建成一批水工程科技文化展览馆;以水库、水文站等水工程为载体,建设寸滩等一批水情教育基地;将文化元素融入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提升水文化内涵,设立重大水利工程陈列馆或展示室,建设一批“会讲故事”的水利工程;统筹河湖岸线生态功能和人文功能,完善水景观生态、亲水配套设施,提质打造一批水利风景区。及时挖掘整理、总结提炼、推广运用水文化中的先进理念、优秀作品、精神产品,更好地引领和推进水利事业发展。开展水利遗产调查建档工作,做好国家水利遗产认定申报试点工作。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推进水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鼓励水利文学、影视等作品创作、专着出版,开展“水利实干家”“最美河湖卫士”等评选,大力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

第四节  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

按照“强感知、增智慧、促应用”的思路,对标“安全、实用”的总要求,推动水利基础设施与新基建融合发展,推动构建以水利大系统平台、水利综合会商调度中心为支撑,覆盖N项业务的水利“2+N”智能业务应用体系,全面提升水利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为全市水安全保障提供智能处理、决策支持和泛在服务。

智慧水利大脑。打造资源互融、数据互享、信息互通、板块互联、成果互用的“水利大系统平台”,建设稳定、可靠、高效的计算和存储基础设施,汇聚气象、水情、雨情、墒情、工情、灾情、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等多源信息;建设集水旱灾害防御、河湖管理、水工程调度、水资源管理、水行政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水利综合会商调度中心,构建可靠的水利信息网,全面支撑水利领域综合决策和公共服务。

智慧水利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新技术在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运用,新建骨干工程鼓励按照智能化要求同步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同步交付实体工程和数字孪生工程。统筹构建智慧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基础信息,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实行水利工程项目信息“一网通览”、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一网通办”、市场主体诚信建设“一网通管”,实现水利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全要素智慧管理。

智慧水利运管。综合运用云计算、物联网、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智慧河长系统建设,对水文测站、水库大坝、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小水电站等监测设施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推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有效提升险情识别、风险诊断、安全运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实现水利工程运管智能应用。

智慧水利监测。利用卫星、雷达、无人机等多种监测手段,建设水利信息监测感知基础设施,加强对江河湖库、已成水利工程、水文、水利管理活动等信息动态监测和实时采集,构建天空地水利一体化感知网。

专栏6  水利科技文化工程

1.建设中国水文博物馆、寸滩水情教育基地、三峡移民纪念馆(中华民族文化红色基因库)、三峡移民精神雕塑。

2.打造“水利大系统平台”,建设水利综合会商调度中心、智慧河长系统,开发水文智能综合业务3个子系统,实施水旱灾害防御、河道管理、农村小水电等信息化建设,推进水利工程智慧建设、农村供水智慧监管、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等水利大数据智能化应用。

第八章  抓改革激活力,破解水利发展瓶颈

针对水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主要制约因素,按照“重创新、破瓶颈、激活力”思路,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水利改革发展瓶颈,增强水利发展后劲。

第一节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保障水利建设资金需求

保持财政投资强度。继续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优先领域,完善公共财政水利投入政策,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增长。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水利建设力度。对资金预算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鼓励信用优良企业通过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重大引调水和大型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实行“一事一议”“一项目一方案”的投融资方案。

创新项目投融资方式。统筹增量项目建设和存量资产盘活,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各区县结合实际,综合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建设—拥有—运营—转入(BOO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和PPP等方式推进水利领域项目建设运营。探索选择一批已成水利工程,通过股权出让、委托经营、整合改制、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所筹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支持大型水利企业上市、使用专项债券,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对市及市以上投资出资人代表承担重大水利工程(含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任务负债,按照非经营性国有资本建设资金营运方式考核。

推进一体化建设运营。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推进水利投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造。鼓励并推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实行水源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一体化建设运营。加强水利资产运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水经济,对公益性较强的水利工程,可采取配置经营性资源,或与经营性较强的自来水厂、旅游、康养等项目组合开发经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加强水源建设同供水市场衔接,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新建、扩建城镇水厂布局应依托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金佛山水库、观景口水库等已建或在建的水库、江河提水等水源工程,对已有稳定可靠水源保障地区原则上短期内不再新建水源工程。

第二节  推动产权制度改革,激发水利发展活力

适应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农村“三变”改革,积极推进农村水利集体资产“确权、赋权、活权”,盘活农村水利集体资产,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水利集体资产“三变”改革;支持区县推进农村供水、水土保持、移民后期扶持等水利财政资金股权化改革,让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持股,享有股份权利。持续巩固提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建立与区县情、水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小型水库良性运行管理体制机制。以产权责任明晰化、管护模式科学化、运行机制高效化、经费保障制度化、监督机制规范化为引领,积极打造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国家级、市级样板区县。

第三节  推进水价水市场改革,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

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建立健全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和市场供求的变化适时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对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后无法收回成本的水利工程,区县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创新价格形成机制,探索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对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的水源工程供水,可由项目投资运营主体与用户协商定价,但不得违背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鼓励通过招标、电力直接交易等市场竞争方式或协商确定发电上网价格。以灌区改造为抓手,完善农业供水计量设施,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确定农业水价,农业水价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达到工程运行维护成本价格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用水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结合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激活水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水市场,因地制宜发展水经济、水产业,促进水利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探索推进水权改革,开展水权交易制度研究,积极推进水权交易平台建设。

第四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水利高质量发展基础

加快建立健全人才发现培养机制,建立水利行业智库,建设高水平的水利行业领导干部、管理人才、水利专家、专业技术人才、经营人才和技能人才“六支队伍”。着力推进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在引进和培育“重庆英才计划”“勘察设计大师”“水利科技英才”等高端人才方面实现突破。大力加强水文、农村水利等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培养选拔水利技术能手、首席技师和水文首席预报员等一批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实行“订单培养”“引进培养”,积极支持水利人才横向、纵向输送,加快人才流动,促进水利和其他行业融合发展。

第九章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强化全市各级政府水利工作责任,建立上下协同、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强化政府总体设计、政策导向、投资主导和制度保障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的决策机制,推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公众监督和科学民主决策。

优化政策供给。积极争取中央水利投入,继续加大全市各级政府投入,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落实好“十四五”水源工程建设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项目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利用好土地出让收益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争取更多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建设。多措并举,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争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与运营。落实水利项目建设用地、生态环境、林地指标、用电用料等要素保障,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空间规划保障重点。

分级分类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和指导,落实好支持水利发展的各项政策,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县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确保规划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和重要改革措施顺利推进。全市各级水利部门要强化履职担当、创新工作方式,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工作,加快规划实施。加强年度计划与规划的有效衔接,将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实施。

科学监测评估。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加强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创新监测方式,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规划重大水利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仅作为审批、建设和财政资金补助的依据,不作为必须开工的约束性任务。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及时公开规划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文件下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

 地区: 重庆 
 标签: 规划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4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