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附件: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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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粤商务规字〔2021〕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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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8-28 | 生效日期 | 2021-10-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6-10-01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解读:一图读懂《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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