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宁知规发〔2021〕2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宁知规发〔202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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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0-11 11:19:5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浏览次数:658
核心提示:《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已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文号 宁知规发〔2021〕2 号
发布日期 2021-10-09 生效日期 2021-10-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标签标识
备注  

各市、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局(分局),宁东市场监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已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pdf

   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pdf

   附件3《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解读.pdf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1 年9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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