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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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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9-24 17:28:5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108
核心提示:《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1〕55号
发布日期 2021-09-24 生效日期 2021-09-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区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宁政发〔2021〕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科学研判 理清消防事业发展新前景

一、取得的进展

“十三五”期间,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消防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全区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与“十二五”相比,火灾起数上升10.65%,死亡人数下降15.15%,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08.16%,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总体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向好。

(一)各级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正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工作考核细则》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制(修)订了《建(构)筑物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等9项地方消防技术标准。各市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举报等长效管理措施。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厅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评价考核等工作机制规范运行。各单位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能力明显提升。

(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十三五”期间,自治区政府、各行业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50余次。自治区、市、县(区)三级人民政府共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459家、区域性火灾隐患73处,已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456家、区域性火灾隐患73处,对12个化工集中园区、14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工作,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有效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

(三)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区5个地级市、2个县级市、14个县城和103个建制镇全部完成了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编制并批转实施;共新建、改建22座消防站,消防站总数达到70座(含合建的5个战勤保障消防站);新增市政消火栓3112个,总数达10940个。督促全区符合建队要求的37家企业全部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并投入执勤;依托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建立99支乡镇消防队,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20名,消防文员400名;购置各类消防车辆218辆,各类器材装备14.4万件(套)。

(四)消防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丰硕。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自治区、市两级媒体,累计开办消防专栏85个,开展消防宣传活动3.2万余场(次);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9000余期,培训各类人群400万余人(次);成立消防志愿服务小分队200余支,发展注册消防志愿者2817人,利用55个消防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账号,发布消防资讯30万余条;利用7000余块电子屏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信息5000万余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宁夏安全教育平台,编印消防教材,全区近100万名中小学生使用;全区高中、大中专科院校入学新生“消防进军训”活动开展率达100%。全区共组织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职业技能鉴定10321人,鉴定合格人数6214人。

(五)灭火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消防救援队伍立足全区灾害事故救援特点,积极探索大型化工企业事故处置和灭火救援模块化出动力量编成,研究制定了《化工救援作战编成暂行办法》等标准制度,全区5个地级市分别组建化工救援编队和轻(重)型化工作战单元,形成化工火灾“一键式调派”和“模块化出动”。挂牌成立应急救援机动支队,组建水域救援、重型工程机械、山岳救援等8个专业救援大队,优化7个地震搜救队、7支高层建筑专业队,建成并投入使用5个战勤保障大队。建立健全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评估机制,全区灭火救援专业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达到95.7%,通信员、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分别达到96.8%和97.2%。完成了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和业务系统迁移、指挥调度网和各级指挥中心建设改造等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广应用消防综合业务平台、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等系统,消防信息化应用覆盖全部业务领域。“十三五”期间,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4.27万次,出动警力57.58万人次,参与扑救火灾2.03万次,处置其它各类灾害事故2.24万次,抢救人员7417人,疏散人员5万人,抢救财产价值20.33亿元。

(六)消防救援力量建设进一步推进。针对综合救援需要补充配备专业装备,组织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中,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当先锋、打头阵、挑重担的主力军作用,实现我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重塑重构。地方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救援队伍,有效发挥协同力量作用,担负区域性灭火救援和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等专业救援职责。交通、铁路、能源、通信管理、卫生健康等行业部门积极建立了水上、航空、电力、通信、医疗防疫等应急救援队伍,主动担负行业领域的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任务。

(七)消防经费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区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抢抓改革机遇,多措并举,经费保障能力稳步提升,重点保障了各级消防业务费、消防装备、消防队站基础设施、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信息化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自2016年以来全区各级累计落实地方消防经费19.09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幅超过60%。自治区制定2016-2018年、2019-2021年两个装备三年规划以及宁东地区装备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强力推进全区灭火救援装备和宁东地区消防装备建设,实现了宁夏消防装备建设经费翻番的历史性突破,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支撑。?

二、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极端气象影响,各类致灾因素激增,灾害事故多发频发成为常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相对滞后、城乡区域消防事业发展差距较大、消防救援力量不足、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等短板将更加突出,应急救援的难度和危险程度越来越大。同时,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战略定位以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要求越来越高,消防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一)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与加快先行区建设需求不相适应。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持续推进,新能源、新材料、新产业、新业态迅猛发展等带来的增量风险加速积累,地区倚重倚能的产业结构尚未得到有效转变,新型化工产业链繁杂且灵活多变导致不可控因素增多。目前全区有易燃易爆企业960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143家,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为代表的化工园区产业聚集、规模巨大,多数企业生产运营时间超过10年,设备进入老化期,火灾事故风险逐年增高,防范化解难度不断增大。高层地下建筑、城市综合体数量剧增,目前全区高层建筑有6627栋,地下建筑366个,过百米的超高层建筑有6栋,体量过5万平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有17个,这些场所人员密集,存在体量大、火灾荷载大、扑救难度大等风险和特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约423处,涉及67栋高层建筑和431个扶贫车间,普遍存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缺位、群众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灭火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影响消防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长期积累的风险可能集中释放,甚至形成系统性风险,给当前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和挑战。

(二)消防责任体系建设与社会化综合治理需求不相适应。一些地区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存在“上热、中温、下冷”问题,部分行业部门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不深不细、被动应付,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一些易燃易爆危险品、新型化工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涉及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环保、交通、卫生健康等多个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相关静态动态数据分散,信息不畅、联动不够,个别部门监管不严,容易造成消防安全管理“真空”。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组织抓消防工作的主动性欠缺,派出所消防监督和宣传工作弱化,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没有完全落地,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装修装饰材料使用不安全,燃气电气使用不规范,员工岗前培训不重视等问题还较为普遍,一些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容易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尚未真正有效落实。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从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从管事向管人转变、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还需要一定过程。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安全需求不相适应。一些地方消防站设置不合理、规划不同步、建设标准缺乏前瞻性等问题仍然存在,以及消防站规划用地被挪作他用、选址反复调整等问题仍未杜绝。市政消火栓被圈占、埋压、锈蚀、损坏、配件丢失等现象还动态存在,现有市政消防管网还存在管径小、水压低、标识不清以及新建道路尚未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等问题,消防水源布局不合理,制约了灭火救援现场供水能力。停车场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导致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车辆屡禁不止。农村地区和移民安置点消防水源欠缺、距离消防站较远等薄弱问题仍待改善。

(四)救援力量体系建设与消防均等化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全区90%以上的国土面积位于地震基本烈度高值区,50%的县(区)为森林一级火险区、草原极高火险区,南部六盘山区、贺兰山东麓等区域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频发,面向“全灾种、大应急”的综合救援能力与灾害事故应对需求不相匹配,预案、物资等保障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地区消防救援体系建设总体起步较晚、底子较薄、发展不协调,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基础薄弱,灾害现场信息通讯手段单一,与实战中以卫星动中通、卫星静中通、卫星便携站构筑全时段、全空域通信保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全区整体消防救援力量不足,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任务。作为消防救援力量补充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缓慢,农村乡镇消防力量薄弱。已建成的乡镇消防队伍管理、运维、训练水平低,战斗力弱,与实际需要存在较大差距。部分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受企业效益、管理体制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执勤车辆老化、装备器材配备不足、训练管理跟不上等问题。

(五)公民消防安全素养与共创和谐化社会需求不相适应。公民消防安全素养总体不高,城乡差距明显,儿童、老年、残疾人、移民安置群众及外来务工、留守人员等群体的火灾预防、自救逃生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不足。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系统性、科学性、体验性和覆盖面不足,群众对消防安全责任、常识仍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认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基础研究、学习平台、教育基地、志愿队伍等方面存在短板,制约了公民消防安全素养的提升。从事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控制室操作等重点岗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消防专业人才流动大,占比不高。

三、发展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自治区在新发展阶段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现追赶跨越的重要黄金窗口期,全区消防救援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一)党的领导指明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辟阐述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带有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消防救援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指明了前进方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推动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二)经济发展带来政策利好。党中央作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自治区提高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国家加快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有利于自治区承接较高水平产业转移。宁夏作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要省份,融入了全新的发展蓝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适应安全发展要求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有利于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三)改革进程创造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对消防救援工作和队伍建设给予特殊关爱,提出的“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为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机构改革以来,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圆满完成了改革转隶各项任务,快速实现了向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转型升级。在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的时代要求下,全区消防救援指战员实字当先、干字当头,在转型升级中不断历练、在提质强能中创造佳绩,破解了基础建设、机制制约等一系列瓶颈性难题,积极探索出了具有宁夏地域特点的中国特色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新路子。

(四)发展理念凝聚思想共识。新发展理念已经成为自上而下、越来越强的共识,贯彻到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各级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对消防安全越来越重视,投入越来越大,采取的措施越来越务实有力,通过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准备,为消防救援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五)科技创新提升治理水平。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推进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将有效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手段在消防安全领域深度集成应用,将对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发挥重要关键作用。

第二章 系统谋划 开启消防事业发展新征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牢牢把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努力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我区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消防事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风险,推动消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依法治理。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综合治理,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建成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

——坚持统筹协调。主动将消防工作纳入国家和全区发展的战略大局深入谋划,抢抓发展机遇,促进消防硬实力与软实力同步提升,切实增强消防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坚持科技强消。把科技作为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大力开展消防科研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强地区间、区域内、单位间的互联互通和交流合作,有效聚合人才、队伍、信息、技术等资源,推动消防工作转型升级。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区消防事业发展要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全面实现消防安全责任更加健全、消防法制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消防安全重点管控更加有力、消防应急救援运行更加高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更加深入、社会消防综合治理更加全面、消防综合保障体系更加优化的总体目标,到2035年,建立形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消防安全责任在社会各层面得到落实,基层消防监管网络运转流畅,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数量持续减少,群众消防意识不断增强,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明显提升,亡人火灾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

——灭火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实战化改革顺利推进,灭火救援指挥更加科学高效,预案演练更加贴近实战,执勤训练更加专业规范,专业救援尖刀力量更加坚强有力,作战行动更加安全有效,高科技战力得到充分发挥,勤务运行机制符合实战要求,车辆装备器材结构不断优化,一体化战勤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执法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地方消防法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消防执法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执法队伍素质、水平不断提升、执法氛围不断向好。积极推进消防管理创新,优化服务措施,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基础工作提质升级。信息化技术和消防科研成果在消防工作中深度应用,后勤综合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消防站和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规划编制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专栏1  具体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预期值

1

火灾起数、火灾事故死亡人数、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等指标

火灾起数年均800起以内/百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年均2.5人以内/百万人口、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年均1.5万元以下/亿元GDP

2

到期消防规划修编率

100%

3

市政消火栓建设率、完好率

100%、98%

4

消防站建设

33个

第三章 标本兼治 完善防范化解风险新机制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主要议事日程和民生实事工程,纳入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年度述职报告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的重要依据。制定地方政府、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建立健全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考核制度,科学制定本地消防工作考核指标并组织实施,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消防工作巡查、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综合评价、平安宁夏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实体化、常态化运行自治区市县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完善火灾警示通报、消防工作提醒约谈、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问题抄告反馈、会商研判、联合执法、情况通报等制度,进一步提升议事协调工作质态,每半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提交书面报告,研判火灾形势,研究针对性防控对策。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部门实际,设立专(兼)职消防岗位,落实人员、场地、经费保障。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切实加强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对高风险场所采取邀请消防专业人员或聘请专家、技术服务机构的形式开展评估式检查,制定并实施针对性工作措施。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依法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进行严格审批,对新型化工、新型建筑、新能源等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要健全完善预估预判机制,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发展改革(或项目审批)、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工矿商贸、电气、电动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明确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具体程序及内容,针对突出隐患问题组织集中整治,切实强化“消地协作”。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基层末端管理。市、县、乡镇三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和自治区政府《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乡镇(街道)赋权清单指导目录》等要求,建立完善网格消防安全治理机制办法,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自治、网格管理、联防联控等机制。结合自治区《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要求,依托基层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办公室,推动在乡镇街道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组织和机制,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并在制度、经费、人才等方面予以保障。充分发挥综治、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作用,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志愿者、保安等力量作用,筑牢社会火灾防控人民防线。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

(四)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分类编制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广泛宣传并指导社会单位知晓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的方法要点,落实差异化火灾防范措施。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开展消防安全大约谈、大培训,培养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督促提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及相关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指导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建立并落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

二、构建全方位火灾防控体系

(一)定期研判薄弱环节。出台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相关规定,建立自治区、市、县、镇四级火灾风险研判机制。根据辖区特点,定期开展火灾风险研判,找准风险点、危险源,列出火灾防范重点单位,实施专项整治。加强区域消防安全状况评估,定期对城市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地下空间、大型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建立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火灾风险提示机制,提升火灾风险精准防控能力。加强对农村地区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消防安全风险调查评估,摸准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二)加强精准高效治理。立足形势分析研判结果,聚焦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幼儿教育场所、文博单位、宗教场所、交通枢纽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高风险场所,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加工作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储能电站、“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结合综合治理、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改造并优化防范对策,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组织分析评估全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新型商业、电动自行车存放等新材料新业态及突出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提高安全设防等级。综合运用行业督办、信用惩戒等手段,每年定期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固化各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巩固提升标准示范引领作用,各地级市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取高风险场所,至2025年,全区至少完成600家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其中银川市200家,其他地级市各100家。

(三)加强农村火灾防控。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村庄整治和小城镇及拆村并城等工作,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统筹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结合人畜饮水工程,在有管网供水条件和天然水源丰富的乡村,按标准建设消火栓、取水设施;在缺水乡村采取修建消防水池、水窖,配置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消防车、手抬机动泵、水枪和水带等消防器材装备。结合乡村房改、电改、灶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耐火等级不高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结合自治区“四好农村路”等工程建设,因地制宜,统筹建设满足消防车通行的乡村道路。加强对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供港蔬菜基地、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符合建队标准的乡镇按标准建成专职消防队,未建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鼓励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建立志愿消防队。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按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配备相应的队员、装备,提升安置点(区)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四)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各市、县(区)及各镇全部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编制工作,并严格实施。加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和维护管理,全区新增市政消火栓2500个,充分利用市政消火栓信息采集平台,动态监管市政消火栓完好情况,确保建设率和完好率达到要求。将新建停车场计划列入国土空间规划,按国家标准规划城市消防车道建设。自然资源、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法强化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消防车道的规划、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日常监督检查,优化停车管理,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规范停车管理,解决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消防车通道,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制定合理的停车政策,借鉴专业停车管理模式,规范老旧住宅小区停车。

三、提升消防事业法治化水平。

(一)健全消防法规标准体系。加快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社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和消防科技成果应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修订,推进制定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政府规章。复审和清理消防类地方标准,制定出台农村、重点场所等消防安全领域技术标准,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等地方消防技术标准。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闭环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二)构建新型消防监管模式。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结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点,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监管模式。加强消防执法监管,修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推行部门联合检查机制,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检查手段,发现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鼓励实施跨区域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行“查处分离”机制,确保执法效果。强化重点监管,聚焦火灾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盯紧突出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精准检查、从严监管。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核查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预防和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信用监管,着力提升信用监管在消防综合监管体系中的基础性运用,将诚信管理作为消防安全治理基本理念。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等信用系统实行信用管理,依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完善“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加强延伸调查、案例复盘结果应用,严肃追究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问责。

(三)创新消防安全治理机制。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结合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精细化治理,开展城市消防安全状况评估,有效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风险。加强风险防控决策研究,定期研判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全面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分级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建立推行专家检查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整改。针对规律性、普遍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问题,协调相关行业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制定综合治理意见。发挥保险制度作用,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将单位消防安全条件与保险费率、理赔标准挂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火灾事故预防等作用。规范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四)深入优化消防执法环境。围绕“消防监督工作规范、消防工作推手作用明显、消防工作成效突出、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监督执法公正、单位群众评议满意、队伍业务素质过硬”七个方面,大力规范消防服务窗口建设,促进全区消防救援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推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措施,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融入地方政府“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等服务方式。积极落实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深化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常用法律法规作为消防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法律法规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为全区监督人员配备消防监督执法装备200套,火灾事故调查装备70套。建立健全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监督工作“培训、考核、上岗”全流程制度,推行消防救援站开展防火工作和消防文员辅助执法机制。健全消防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法制审核、集体审议、专家论证、执法离任审核、执法过错追究等内部监督制度,规范行使消防行政审批权、监督检查权和处罚裁量权。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动态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权力运行。

第四章 全民参与 塑造社会消防文化新篇章

一、强化消防安全宣传

强化消防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自治区、市、县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鼓励支持自治区、市广播电视台(站)和各类新媒体开办消防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推动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大优质消防题材宣传产品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文化宣传,提高消防文艺作品质量。动员全社会参与“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推动消防公益事业发展。

二、强化消防安全教育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推广、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体系,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消防安全教育,深化“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线上教育运用,提升教育分众化、科技化、便捷化水平。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推进各市县至少建成1个对应级别以上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园、文化广场(街区)等消防科普教育场馆。推进消防宣传进乡村“三九”工程(每年在全区选取9个行政村,建设9个应急消防科普教育点,组建9支乡村志愿消防队),打造多种形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点和流动宣传志愿服务队站,规范有序开放消防救援站,引导社会公众参观体验培训。组建街道乡镇消防宣传网格力量,建立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形成立体化、全覆盖的城乡居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三、强化消防安全培训

推动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培训职责,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培训专家库,加强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居)委负责人、网格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培训。拓宽培训渠道,推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大对学校、养老机构(设施)、残障人服务机构、农村留守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培训力度,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章 立足实战 构建综合应急救援新体系

一、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能力建设

灭火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完善,执勤训练改革扎实推进,“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机制形成,指挥体系高效顺畅,技战术运用科学合理,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国家队的尖刀和拳头作用更加明显。建立全区特种灾害救援专家库,建立专家会商联动、专家会议、专家指导等工作机制。结合灭火救援对象实际,开展常态化熟悉和演练工作,依托数字化预案管理平台开展仿真实战场景战术训练,确保情况熟悉、战术措施合理。针对典型灾种,组织全流程、全要素拉动演练。

二、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综合救援机动支队建设,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水域、山岳、战勤保障、石油化工、精细化工、高层、重型机械、航空救援等9个大队作战编成;按照国家森林消防救援机构改革进程,健全和完善森林草原扑火救援大队作战编成。支持宁东国家级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建设1支200人以上,配备处置煤化工灾害事故的大功率、大流量、大吨位消防车辆以及智能化先进装备的煤化工事故处置专业救援队。开展绳索救援、水域救援、地震救援、重型工程机械操作等救援技术培训,专业队员专业资质认证率达到100%。推动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利用现有资源,采取政府建设、购买服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多种方式,建立联勤联训联调机制。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乡镇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常态化联勤联训联动机制,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实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同训共练、培训考核、联勤联战机制,统一纳入联席调度,明确通信手段,规范调派程序,统一行动要求,提高协同处置能力。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政策保障机制,科学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探索地方事业编制专项用于防灭火工作,多渠道扩充一线防灭火力量,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重要补充。城市、乡镇按照标准“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分别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鼓励国家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队,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符合标准范围的企业依法落实专职消防队建设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加强乡镇、农村、社会单位和街道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建设。2022年,组织微型消防站执勤人员分期分批参加消防职业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在有条件的单位和社区配备小型消防车辆,或利用现有治安巡逻车辆进行消防执勤改造,进一步提高火灾处置能力。到2025年,城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成果全面固化,通过微型站第一时间控制的火灾起数达到50%以上。

四、加强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建设

建立公安、消防救援、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工程抢险、气象等部门及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参与的联勤联动机制,健全应急救援军地协同机制,落实资源共享、定期会商、要情通报和联合演练制度,提高应急救援联动水平。完善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完成全区地级市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和各级消防装备专业维保设施建设任务,建立政府主导的应急物资联储、紧急调用、机动运输等应急保障机制,依托各地物资储备仓库,完善定点分储、统一调用的物资保障机制。

第六章 提升保障 蓄足消防改革发展新动能

一、加快推进消防队站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要求,着力解决全区消防队站历史欠账较多、规划执行不到位、布局不够合理、功能设施不够完善等影响灭火执勤、抢险救援和日常办公秩序的突出问题,重点保障城市主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重点区域消防站规划及建设,积极探索在集中连片商业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周边新建或利用政府空余资产改造小型消防站。到2025年,全区建设33个消防救援站(含战勤保障站),战勤保障站、训练基地等基层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实现“特勤消防站建强、城市小型站建精、微型消防站建密、乡镇消防站建实”的目标,全力构建适应社会发展的火灾防控体系。

二、加强消防装备配备水平

(一)加强实战化救援装备配备。根据各地灾害事故特点和实战需要,按照“标准配备与实战需求、常规配备与攻坚配备、基本配备与针对性配备相结合”的原则,在国家标准和各地装备评估论证结果基础上,有针对性配备装备,优化装备结构,加大防护装备的备份数量。推动消防站车辆达标建设,新建消防站投入时各类车辆装备按照建设标准完成配备。加快消防员防护装备的更新换代和性能提升,提高消防员特种防护服装的性能质量,加强消防员在特殊灾害现场的防护水平。

(二)加强攻坚组灭火装备配备。针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火灾,重点配备内攻搜救、楼梯运送、便携破拆等装备。针对大体量地下建筑火灾,重点配备搜救定位、通信联络等装备。针对石油化工火灾,特别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泄漏倒塌等险情更加复杂的精细化工火灾,重点配备消防机器人、无人机、远距侦检、快速堵漏、动力关阀等装备。探索组建体积小、通过性强、远程操控便捷的火场侦察机器人、侦检机器人、灭火机器人、冷却机器人等“机器人编队”。针对地下建筑、密闭空间、大型液体储罐火灾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配备高效、环保的氮封车辆。

(三)加快专业化队伍装备配备。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和“一主一备一训练”原则,配齐配强专业化装备,实施装备模块化储存和快速机动运输。各专业队根据处置灾害类型重点加强专业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并有针对性配备专业化装备,其中:地质灾害救援队,重点配备人员搜寻定位、切割破拆、顶撑支护、全地形运输、生活保障、无人机航拍建模、卫星通信等装备,提升复杂条件下精准探测、复合材料切割破拆、不同空间内安全支护、跨区域增员和自我保障能力;水域救援队,重点配备搜索测绘、水面救援、水下破拆、水下通信、潜水打捞、救援舟艇等装备,提升水面搜索、水下救捞、冰面救援能力;山岳救援队,重点配备搜索定位、远距通信、绳索救援、人员转运等装备,提升复杂山地环境下作业、全地形救援、不中断通信、全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工程机械队和航空救援队,重点加强与联勤保障单位的协同演练,加强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提升建筑物破拆、土方清理、清除障碍、现场侦查、人员搜救、装备投送和高空灭火能力。

(四)加强全灾种应急装备配备。针对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雨雪冰冻、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救援,加强侦检定位、高效破拆、搜寻救护、撑顶支护、挖掘清障、应急排涝、坝体消融、铲冰除雪、远程投送、应急通信和模块运输等装备配备,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天候”条件下的遂行救援任务需要。

(五)加强勤务化保障装备配备。严格按照战勤保障机构车辆装备物资配备标准,5年内按照标准完成车辆装备物资配备。落实《特别重大灾害响应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机制》,依托全区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建成保障编组,全面提升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的遂行保障能力。逐步更新现有战勤保障车辆,淘汰现有老旧车辆,配备符合实战、性能优异的战勤保障车辆。

(六)加强现代化通信装备配备。建设空天地一体化通信网、指挥网,配齐配强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关键通信装备,打造高效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全面完成应急通信人员、装备和机制建设,推动重点地区“轻骑兵”前突通信小队和志愿消防速报员等力量发展,配备适用性通信装备。开展灾害事故现场全息感知、融合通信系统与智能化指挥系统建设,强化应急救援辅助决策支撑。加快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5G、无人机“侦打一体”等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建设应用,解决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地震救援指挥通信难题,满足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

三、构建实战导向物资储备体系

紧密结合我区灾害事故区域特点,以提高应急消防救援作战保障力为宗旨,将应急装备物资保障纳入消防救援指挥体系建设之中,坚持“需求牵引、合理布局,整合优化、统筹一体,集约高效、保障有力”原则,通盘考虑,统筹规划,按照“平时战时相结合、自保联保相统筹、物保技保相配套、保障管理相协调”功能定位,建立不受建制限制、前后方无缝对接且相对垂直的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紧紧围绕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保障需求,以实战需求为牵引,把握建设目标,突出建设重点,确保应急战勤保障体系建设与消防救援队伍职能使命相适应,与区域灾害特点相匹配,满足最不利情况下的救援保障需要。

第七章 创新驱动 实现科技兴消战略新发展

一、加强消防科研工作

全面落实科技管理改革举措,优化科技评价与科研激励机制,激发消防科技创新活力。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科研多元化投入,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提升创新链整体效能。鼓励开展火灾防治与消防救援基础理论和实际应用研究,加强自主创新。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科技应用和信息化监管,将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纳入电子政务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互联网+监管”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建设等内容,依托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政法云”社会综治平台,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研究出台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办法,深化消防大数据的汇聚共享、关联分析和创新应用,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实行动态监测,利用信息技术装备实施移动执法、线上管理,加快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装备配备使用。

二、推进数字消防建设

将全区消防信息化建设融入“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消防信息化开发应用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新型信息化工作机制,构建新型消防信息化架构,建设开放共享的消防信息化支撑体系。全面规划升级消防信息化网络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完善信息化应用软硬件环境,建设全区智能运维保障系统,提升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统筹建设消防共享服务中心,分级建设消防数据资源池、主题库、专题库等,实施数据治理工程,推动全区各地、各部门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设升级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会商研判、模拟推演、辅助决策等设备实施和配套系统,有序开展业务系统建设,推进新一代火灾防范、消防执法、调度指挥、辅助决策、队伍管理、战勤保障等应用平台,以信息化应用引领消防业务创新。以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应用安全为核心,推进消防信息化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和信息化设备改造替换。

三、强化技防措施落实

积极推广应用“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智慧社区消防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物联网系统,利用5G通信、北斗导航、人工智能图形处理、数据智能采集等技术,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巡查巡防和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地级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火灾高危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接入“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第八章 深化改革 走出消防队伍建设新路子

一、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

遵循“政治建队、改革强队、依法治队”的抓建思路,加快构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特色鲜明、遂行高效、正规有序的管理体系,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全面加强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经得起各类风险考验的指战员队伍。纵深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处分条令(试行)》和基层建设纲要及各项规章制度,锤炼消防指战员法治思维、战斗精神和职业素养,提高打赢致胜能力,保持队伍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二、加强新型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

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制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鼓励消防救援指战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各类资格考试,实施指战员等级资质评定和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全面推进消防员持证上岗、持证救援,着力培养领军人才,分级分类建立人才库。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加强优秀年轻人才选拔配备,实施优秀年轻干部“蓝焰英才”工程和消防员“橙才”计划,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招录政策,加强应急管理领域科学研究和专业化人才培养,探索与党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培养机制,依托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设置应急管理二级学科或方向,构建“博士、硕士、学士、高职”四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三、建立成熟配套的职业保障机制

立足消防救援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职业特点,按照《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应急管理部等13部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消防救援人员在子女入学、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的相应保障机制和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保障消防指战员依法履行职责,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确保消防救援人员工资待遇、国家伤亡抚恤、家属随调、子女教育、住房保障、休假疗养、退休养老等政策落实到位。建设消防职业病防治与康复中心,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保护机制,提高职业病检测防护、诊断鉴定、综合治疗和康复保障能力。将消防救援人员表彰奖励纳入自治区表彰奖励范畴,落实战时荣誉、勋表、消防烈士褒扬等制度,实现消防救援表彰奖励与地方有效衔接。开展“宁夏最美消防员”选树发布活动,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社会影响力。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完善与消防救援职业高危特点相适应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职业保障机制。

第九章 突出重点 布局消防事业发展新工程

一、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工程

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力推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建设、单位和社区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打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

专栏2  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工程任务清单

高层建筑消防 安全综合整治

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督办整改突出问题。2021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管理机制;2025年,全面优化提升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 提升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全员消防培训制度。2021年,专家示范检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0%,2022年达标率实现100%。

石化企业消防 安全能力提升

建立以风险特征为指引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设施改造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3项任务,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2022年试点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2025年基本达标。

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救援   能力提升

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等关键要素,开展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综合演练,完成率达100%。

农村火灾防控 提升

2021年,各级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统筹研究部署。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2025年,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得到进一步夯实。

打通消防生命 通道

老旧小区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定期与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老旧场所火灾 隐患整治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集中整治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民生实事工程。2022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2025年老旧场所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电动自行车隐患整治

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综合治理,在社区、居民住宅区、城中村等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车集中管理措施。

二、公众消防素养提升工程

大力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加大对学校、养老机构、残障人服务机构、农村留守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培训力度,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专栏3 公众消防素养提升工程任务清单

2021至2025年,每年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实现全覆盖培训。

2021至2025年,每年对网格员、安保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实现全覆盖培训。

2021至2025年,全面落实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转岗轮训等要求。

三、消防站建设工程

着力解决全区消防队站历史欠账较多、规划执行不到位、布局不够合理、功能设施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保障重点区域消防站规划及建设。

专栏4 消防站建设工程任务清单

全区建设33个消防救援站(含战勤保障站),战勤保障站、训练基地等基层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各地级市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

四、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

适应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新需要,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专栏5 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任务清单

2021年至2025年,每年新建500个市政消火栓,共增加2500个,到2025年,达到总数13440个。(各地级市任务分解表见附件3)

五、多种形式救援力量壮大工程

科学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多渠道扩充一线防灭火力量,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重要补充。

专栏6  多种形式救援力量壮大工程任务清单

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1年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0人,2022年发展135人,2023年发展125人,2024年发展120人,2025年发展130人。到“十四五”末,全区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数达到610人。(各地级市任务分解表见附件4)

消防文员

消防文员与消防监督员比例达到1:1以上,并按照实

际需求增补,2021年至2025年全区每年新增消防文员不少于20人,到“十四五”末,全区新增消防文员总数达到100人。(各地级市任务分解表见附件4)

六、消防装备建设工程

按照“标准配备与实战需求、常规配备与攻坚配备、基本配备与针对性配备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配备装备,优化装备结构。

专栏7 消防装备建设工程任务清单

实战化 装备

2022年,全部消防救援站装备配备达到标准要求。

2023年,所有新建消防救援站装备配备达到标准要求。指战员个人防护装备适体率达到100%。

2024年,全区个人防护装备基本实现定人定装,实名制配备。

2025年,宁东地区个人防护装备完成换代升级,配备一批质量优、性能好、智能化程度高的个人防护装备。

攻坚型 装备

2022年,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围绕化工、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堆垛仓储火灾扑救,探索灭火救援机器人、拖车炮、遥控炮等新装备作战编成,根据主要灾害类型购置消防机器人。

2023年,各专业救援队伍在配备常规装备基础上,根据灾害类型,探索配备民用实用装备和特种装备配备。

2024年,灭火攻坚装备作战效能实现大幅提升。

2025年,应对各类灾害攻坚装备配备齐全。

专业化 装备

2021年,加快推进山岳、地震和水域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

2022年,各专业救援队伍在配备常规装备基础上,根据灾害类型,根据实战需要配备特种实用装备。

2023年,各专业救援队伍装备全部按要求配备到位。

2024年,根据职能任务拓展,强化专业装备配备。

2025年,全区专业队装备建设满足各类灾害实战需求。

自然灾害救援装备

2021年,结合全区实际加强自然灾害救援装备配备。

2023年,全区自然灾害救援装备基本满足实战需求。

2025年,全区自然灾害救援装备满足各类自然灾害实战需求。

战勤保障车辆装备

2021年,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制定战勤保障车辆装备物资配备标准,完成后勤保障编组建设任务,全区战勤保障大队车辆装备物资配备达标率100%。

2022年,开展战勤保障车辆装备达标验收。

2023年,基本淘汰使用年限12年以上的战勤保障车辆,全区战勤保障单位战勤保障车辆性能满足实战要求。

2024年,根据职能任务拓展,配备功能更为齐全战勤保障类车辆,满足各类保障需求。

2025年,全区战勤保障类车辆装备配备齐全,满足各类灾害保障需求。

七、装备物资储备工程

坚持以提高应急消防救援作战保障力为目标,建立不受建制限制、前后方无缝对接且相对垂直的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主动融入消防救援指挥体系建设。

专栏8  提升装备物资储备工程任务清单

加强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

将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作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加以推进。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扩宽物资保障渠道,建立健全战勤保障应急指挥体系和建设管理体系,更好的发挥实战功效。2021年,制定出台《宁夏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规定》。

2022年,银川消防救援支队开工建设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车辆库,其他消防救援支队初步完成装备物资库模块化储运和智能化建设。

2023年,银川消防救援支队建设完成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车辆库。各支队推进完善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完善智能化仓储设备建设。

2024年底前,形成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储备库立足全区,银川市和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装备储备库辐射周边,其他各市消防救援支队满足自身保障需求的应急装备储备格局。

加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力度

结合地区灾情实际,按照“全灾种 大应急”职能任务需求,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为灭火救援任务提供坚实的物资储备保障。2021年,参照现行标准、救援体系、力量编成、等级调派、作战预案,结合历次重大灭火救援中应急装备物资的调运频次、出库峰值、实战效能,编制应急装备物资评估论证报告,制定应急战勤保障装备物资年度储备标准。

2022年,各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泡沫灭火剂储备任务。

2023年,建立完善联勤保障数据库,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资源共享,随时掌握联勤单位和企业数据信息,为灭火救援提供依据。

2024年,完成应对各类灾害的装备物资储备任务,基本实现各专业队储备装备物资充足,应对各类灾害事故装备物资齐整。

2025年,全区装备物资储备齐全,储备物资实现定期流转,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备。

八、战时通信保障工程

建设空天地一体化通信网、指挥网,配齐配强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关键通信装备,打造高效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

专栏9  通信战时保障任务清单

2022年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推进“轻骑兵”前突通信小队、志愿消防速报员等机动力量建设,配备适用通信装备。

2022-2023年

建设完成融合通信、聚合通信系统,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关键通信装备配备到位,打造高效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

2024-2025年

加快推进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建设应用,满足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

九、数字消防工程

将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纳入电子政务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互联网+监管”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建设等内容,深化消防大数据的汇聚共享、关联分析和创新应用。

专栏10  数字消防工程目标任务清单

2021年

完成全区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和消防一张图建设。

2022年

力争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完成消防指挥调度网至应急指挥信息骨干网的整体接入。完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调度系统和消防信息化智能运维系统建设。

2023年

完成消防信息化安全防护系统建设,统筹建设数据治理系统和消防共享中心,将智慧消防系统资源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实现消防救援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2025年

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火灾高危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接入“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十、贺兰山应急训练基地工程

专栏11 贺兰山应急训练基地工程清单

针对全区灾害事故类别和消防救援队伍实战训练需求,利用贺兰山训练基地现有土地(总占地面积446224平方米),规划建设地震及建筑倒塌、山岳水域高空事故等实训基地。

第十章 强化推动 落实消防发展规划新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大举措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要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协调衔接,纳入本地区财政规划,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充分运用中央财政投资,引导地方财政加大经费投入,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消防建设,拓宽多元投入保障渠道,强化规划实施经费保障。

三、加强监督评估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明确各项任务时限,把“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等工作内容,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积极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附件:   1.“十四五”期间宁夏消防事业重点工作分工表.doc

   2.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消防站建设规划表.doc

   3.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市政消火栓规划表.doc

   4.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征召规划表.doc

 地区: 宁夏 
 标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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