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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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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24 16:46:19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14
核心提示:2021年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23号)。

2021年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23号)。

一、出台背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双碳”背景下,今年以来,国家针对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出台有关文件,要求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鼓励地方先行先试,要拿出强有力的措施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在此背景下,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原则

《实施方案》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决策部署。2021年8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承德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时指出,在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动绿色发展、增强碳汇能力等方面大胆探索,切实筑牢京津生态屏障。要传承好塞罕坝精神,深刻理解和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再接再厉、二次创业,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再建功立业。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二)强化目标导向。2021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随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7月16日,生态环境部经过近三年的组织、谋划,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各地针对碳市场交易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探索。《实施方案》结合推进钢铁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全国试点,探索以塞罕坝机械林场及周边区域固碳项目为突破,建立降碳产品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有助于加快降碳产品价值有效转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盲目发展。

(三)坚持系统布局。以降碳产品为切入点,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符合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承德、张家口等生态优势明显地区通过开发降碳产品,可以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助力全社会实现共同富裕。鼓励企业购买降碳产品,对自身排放量进行碳中和,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三个部分,五项内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指导思想,着重体现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优化生态资源要素配置,以开发降碳产品为引领,助力“两高”行业绿色转型,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自愿参与、协同多效等4项原则。

工作目标,分阶段对2021年、2022年、2023年设立工作目标,在率先开发固碳产品的基础上,丰富降碳产品种类,逐步将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到“两高”行业,稳步扩大价值实现规模。

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提升固碳能力,加大项目开发力度,推动降碳产品价值实现,建立运行机制,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等5项任务。

保障措施,主要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测监管、规范机制运行等4条措施。

四、出台意义

降碳产品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是具有河北特色的制度机制创新,《实施方案》将吸引全社会参与、开发更多的降碳产品,逐步形成具有河北特色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为全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河北探索、河北贡献。

 地区: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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