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为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物理隔离技术工程,严格限制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2014年,经征求有关技术机构和相关专家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4〕10号)并要求:“快速冻结装置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
近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96号)并提出:“涉氨制冷企业对快速冻结装置采用物理隔离或水幕隔离的措施,是贯彻落实安委办〔2014〕10号文件有关要求的方法之一。当采用水幕隔离时,要充分考虑水幕覆盖面积、供水水压的水量、事故氨水排放、液氨快速切断、事故排风连锁等因素,确保发生氨泄漏事故时水幕可以阻止延缓氨气向周边扩散,延长作业人员疏散时间,从而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请结合《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津安监管四〔2016〕7号)等文件,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凡对快速冻结装置进行水幕隔离技术改造的涉氨制冷企业,必须制定正规的设计方案,并符合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96号有关要求。
2016年5月27日
(联系人:吴学浩;联系电话:2820879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