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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部分失信约束措施文件的通知(2021年) (苏市监信〔202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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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9-08 03:35:20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53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省市场监管局对现行有效的失信约束措施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失信约束措施文件5件(详见附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发布单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市监信〔2021〕181号
发布日期 2021-09-06 生效日期 2021-09-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省市场监管局对现行有效的失信约束措施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失信约束措施文件5件(详见附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废止的失信约束措施文件目录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省市场监管局废止的失信约束措施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日期
1 苏食药监规〔20153 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2015.12.21
2 苏工商规〔20171 关于印发《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2017.4.1
3 苏价规〔2018 关于印发《江苏省价格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5.25
4 苏价检〔2017219 关于印发《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12.6
5 苏价检〔2017220  关于印发《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违法摘牌和到期收牌制度》的通知 2017.12.6
 地区: 江苏 
 标签: 指导意见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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