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环发〔2020〕3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环发〔2020〕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10 15:16:57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517
核心提示: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要求,我厅对2020年2月29日前制定的9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0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拟进行修改的7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浙环发〔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0-03-10 生效日期 2020-04-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要求,我厅对2020年2月29日前制定的9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0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拟进行修改的7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10日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地区: 浙江 
 标签: 规范性文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26)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