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及国务院、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大力推进我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试行)》《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等级描述》进行了修订,并组织制定了《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指南》。现将《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等级描述》《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指南》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2.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等级描述
3.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指南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黔环通〔2019〕181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等级描述》《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