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5号),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全面提升品牌美誉度和竞争力,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好品山东”公共品牌建设为引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着力构建“好品山东”品牌体系、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服务体系、培训体系,大力提升“品牌烟台”“匠心烟台”“智造烟台”的知名度、美誉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好品山东”企业竞争力位居全省前列;到2030年,全市形成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好品山东”企业。
二、主要措施
(一)构建“好品山东”品牌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全市现代海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医养健康、文化旅游、高效农业、现代物流等优势产业,着力打造特色区域品牌。将国家和省组织并颁发、评定、认定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品牌,纳入“好品山东”品牌培育体系,建立“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库,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开展“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工程。到2025年,新增省长质量奖1个以上,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100家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质量标杆企业等30家以上;上榜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省品牌价值评价榜单企业数量位居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打造“好品山东”标准体系。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实施社会治理标准化、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特色产业标准化、生态文明标准化。健全地方标准管理制度,强化标准监督,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快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烟台特色标准体系。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完成国际标准7项以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20项以上、地方标准50项以上,鼓励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20项以上;创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0个以上;全市形成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好品山东”产业集群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商务局等)
(三)完善“好品山东”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好品山东”品牌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全员创新。大力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积极申报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加大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推进“好品山东”品牌培育企业运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生产等现代制造模式,有效带动产业标准、产品、工艺及技术进步。加快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好品山东”企业海外研发、产品出口、品牌输出等提供专业化服务。到2023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以上;到2025年,培育全员创新企业50家以上,选树烟台(大)工匠100名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完善“好品山东”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有序推进跨区域、跨行业的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全面构建适应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现代化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积极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实验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烟台园区”建设,加大国际和国内知名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技术创新等机构的招引力度,加快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全市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指数,充分释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效能。培育和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水平实验室,加快推进国家核电核岛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化工新材料)、中国计量大学烟台标准创新平台等系列重点项目建设,为“好品山东”企业提升创新能力、集聚高端人才、强化基础研究、开展科研协作、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一站式”服务。到2025年,“好品山东”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
(五)落实“好品山东”质量提升。围绕我市八大主导产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筑牢“好品山东”创建根基。鼓励“好品山东”企业以开放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持续促进技术升级、标准升级、管理升级、产品升级、品牌升级,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鼓励引导“好品山东”企业积极采用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适宜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形成优良实践案例,带动全市企业质量提升。到2025年,新增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500张以上,泰山品质认证企业8家以上。(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推广“好品山东”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大卓越绩效、精益生产、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的推广应用,引导“好品山东”品牌培育企业积极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领带动更多企业进一步追求卓越绩效,坚持发扬“工匠精神”,提升质量品牌建设水平。引导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到2025年,全市培育首席质量官300名以上,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企业3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力度,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好品山东”建设任务目标及配套措施,形成品牌培育工作合力,构建全市共同参与、齐抓共建的大格局,确保我市“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将“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评议内容。(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监管保护。严格落实“好品山东”形象标识及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建立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合管理、企业自律、市场监督的社会化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好品山东”品牌动态监管机制,对问题轻微的进行约谈;对技术和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品、工程和服务,报省政府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应的“好品山东”品牌资格;对企业在质量、安全、环境、公共卫生等方面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报省政府有关部门撤销其所有“好品山东”品牌资格。推动“好品山东”产品、工程和服务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保护系统进行备案。建立海外商标纠纷预警和危机管理机制,加强境外通报、出口退运货物追溯调查,深入开展多双边交流合作,加强跨境执法协作,加大出口涉假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好品山东”出口商品品牌声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烟台海关等)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的宣传推介力度,利用“品牌日”“质量月”等时间节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及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目的、意义、方法和途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好品山东”品牌推介,充分挖掘品牌企业成功案例,讲好烟台品牌故事。组织“好品山东”市场主体参加国际国内交易会、博览会等活动,加大与电商平台对接力度,创新推广应用路径,展示我市“好品山东”品牌,树立“烟台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烟台海关等)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