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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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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09 10:18:09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84
核心提示: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个省市出现本地聚集性疫情,新冠病毒迭代变异,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当前我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发布单位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文号 第25号
发布日期 2021-08-08 生效日期 2021-08-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个省市出现本地聚集性疫情,新冠病毒迭代变异,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当前我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化个人防护。请市民持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尽量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觉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前往就近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配合完成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各类场所测温、扫(亮)码查验等相关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出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符合条件的请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群体免疫屏障。

二、强化外防输入。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实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政策,落实入境人员全闭环管理,请从广州地区口岸入境人员配合落实口岸检疫、闭环转运、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及社区健康监测管理等防疫措施,口岸等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集中居住、“两点一线”管理,严格进口货物检测和消杀。

三、强化社区防控。近14天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以及上述区域所在地市(以下统称重点地区)来(返)穗人员,健康码为非“绿码”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物业、居住地酒店或目的地社区(村)报告,积极配合社区“三人小组”开展排查、核酸检测、隔离或健康监测管理等措施。近14天从省外重点地区以外来(返)穗人员请尽快主动完成1次核酸检测。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严格落实全市旅游景点、餐馆、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电影院等密闭场所,养老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等特殊场所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流管控、场所清洁通风消毒、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宣传,提倡无接触支付。

五、强化交通站场防控。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搭乘地铁的市民须测温、亮码、戴口罩,搭乘公交车的市民须测温、戴口罩,在白云机场、各铁路站场(广州站、广州东站、广州南站、广州北站、庆盛站、新塘南站等)搭乘出租车、网约车的乘客须亮码并佩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六、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出省报告制度,非必要不出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员工及家人出省返穗要向单位或社区报备;落实人员出入登记管理,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早谋划师生返校准备;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大型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举办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暂缓或延期举办多城市人员来穗参加的大型活动。加强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坚守院感防控底线。各类旅行社即日起暂停组织跨省团队旅游,暂停接待跨省旅游团队,不得接受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及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报名参加省内游、市内游。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和上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

 地区: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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