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个部委《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就业〔2021〕396号)等文件精神,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进一步培育新型消费,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二十条政策措施。
二、主要特点
(一)覆盖内容全。《实施意见》围绕推动服务消费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深入推进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新型消费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新型消费营商环境等四大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涉及新型消费发展的方方面面,将为今后我省新型消费发展提供强大政策制度保障。
(二)政策措施实。《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发展方面的短板和弱项,有针对性地推出了解决对策。比如,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分别从零售、医疗健康、文旅、教育、体育等领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和政策措施。平台建设方面,提出了推进体育信息化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充电设施智能服务管理平台、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算力设施支撑平台建设等措施。政策支持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财政、金融、用地、培训、劳动保障权益等支持政策。
(三)协同联动强。《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先后多次会商征求了20多个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各单位结合部门职能提出了可“落地”、起长效的具体政策建议和创新措施,确保《实施意见》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多措并举、统筹推动。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深入推进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新型消费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新型消费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二十条实施意见。
一是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针对零售、医疗、文旅、教育、体育等主要领域提出了培育壮大零售新业态、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入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大力发展智能体育等措施。
二是深入推进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聚焦新型消费发展基础设施不足、服务能力偏弱等问题提出了提升新型消费网络节点布局建设水平、加强商品供应链服务创新、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车联网和充电桩(站)布局应用、加快以新技术促进新装备新设备应用等措施。
三是加大新型消费政策支持力度。主要从用地、财政、金融、人员培训、权益保障等维度提出了优化消费相关用地支持、强化财政支持、加强金融支持、加强新职业新工种开发和培训、维护新职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等措施。
四是优化新型消费发展环境。围绕当前新型消费发展面临的证照办理、融资困难、监管规范滞后等问题提出了简化优化证照办理、引导社会资本融资、优化监管服务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