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综合执法支队、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健康工作定期评价通报的通知》《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要求,我局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2021年珠海市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调查评估工作,现将《珠海市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3日
(联系人:苏琳,联系电话:2128351)
珠海市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调查评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分析珠海市职业卫生现状,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我局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2021年珠海市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调查评估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掌握我市涉及职业危害用人单位的现状,促进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推动分级管理和信息录入,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调研工作,市卫生健康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和市卫生健康局职业健康科、执法监督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职业健康科,负责调研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落实。综合执法一支队刘鹤云副支队长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风险分类技术指导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7月15日至7月30日)。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辖区2020年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结果为基础,认真核对本次调研的企业信息,形成辖区内企业清单,作为本次调研工作的基础数据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局。
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对技术机构参与调研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调研标准。
(二)实施阶段(2021年8月1日至10月10日)。由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的名单,结合2020年和2021年定期检测数据,完成以下四项工作:
1.对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风险分类。
根据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 5号)要求,为全市约3454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按标准要求将用人单位分为一般或严重类别。
2.对11类重点行业进行职业卫生摸底确认,并协助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工作。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健康工作定期评价通报的通知》,对机械(金属制品加工、电子制造)、轻工(制鞋及箱包制造等皮革制品制造、铅蓄电池制造)、建材(陶瓷制造、石材加工、水泥生产)、化工、金属冶炼、非煤矿山、人造宝石加工等 11 类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调查及分析,摸清重点行业企业底数,并协助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
3.协助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管。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试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管的通知》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内容,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风险,将用人单位分为甲类(高危单位)、乙类(中危单位)、丙类(低危单位),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情况发生变化时可重新调整分类。
4.完成执法监督系统中的用人单位信息表格录入。
协助各综合执法支队完成执法监督系统中的用人单位信息卡数据录入,依据执法监督科提供的表格内容填写全市企业的信息输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职业健康科和执法监督科组织对此次调研工作的总结和验收。
四、有关要求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综合执法支队要结合日常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运用好技术服务机构的支撑力量,保证调研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对调研过程中技术服务机构无法独立完成的事项,要协调好辖区内的用人单位,为调研工作提供方便。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作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选派1-2名现状调查和监测工作人员全程跟踪该项工作。7月21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报送至职业健康科。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7月30日前报送《珠海市各区涉职业危害企业名单》(见附件)和联络人员至职业健康科。
职业健康科联系人:苏琳,电话:2128351,邮箱:zhswjjzjk@zhuhai.gov.cn
技术服务机构(广东诚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德权,电话:13544931518。
附件:珠海市各区涉职业危害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