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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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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09 17:30:36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57
核心提示: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4—2016年全省上下集中财力,建成了一大批处理设施,初步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群众对优美人居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各地乡村旅游经济蓬勃发展,农家乐、民宿等经营排水户数量日益剧增,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也指出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距离现代化还有很大差距。袁家军书记在全省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大会上强调,要加

现就《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4—2016年全省上下集中财力,建成了一大批处理设施,初步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群众对优美人居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各地乡村旅游经济蓬勃发展,农家乐、民宿等经营排水户数量日益剧增,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也指出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距离现代化还有很大差距。袁家军书记在全省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大会上强调,要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郑栅洁省长也批示,要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一短板。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二、《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按照“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质量为上、数字改革”为原则,用五年时间,使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初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围绕规划、建设、施工、验收、运维、数字改革等环节,重点提出8项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摸清现状。组织彻底排查,全面掌握基础数据。二是明确治理方式。因地制宜、科学划定设施治理范围和管控治理范围。三是编制规划计划。以县为单位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五年实施计划,列出项目清单。四是抓好问题整改。不折不扣、举一反三完成中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限时整改因项目烂尾造成的问题设施。五是规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建立一批正面清单,确保建设质量。六是强化运维管理。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落实“站长制”,完善“五位一体”。七是深化数字改革。将数字化改革贯穿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过程,日处理200吨以上的设施水质水量在线监测全覆盖。八是引导行业发展。培育运维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完善推广应用、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探索开展“绿色处理设施”和“污水零直排村”试点。

(三)保障措施。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培训等4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省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组织定期研商,抓好推进。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省财政适度安排奖补资金,各级财政统筹支持治理工作,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是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抓好落实,开展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及时公布完成行动目标的县(市、区)名单。四是加强宣传培训。组建专家服务团,强化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方案》主要特点

(一)坚持三个导向。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总结、认真吸取上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经验教训,系统做好顶层谋划,精心抓好组织实施。通过全面摸排、准确把握问题短板,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坚持目标导向。紧盯到2025年“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两个“95%”的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接续接力推进,确保五年决胜。三是坚持效果导向。把人民群众“有感”作为检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真正激发农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建立农户参与监督的有效机制,加强督查考核问效,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让这轮行动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

(二)做到三个治污。一是做到精准治污。遵循城乡演变规律和人口流动趋势,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精准的治理模式,做到全域覆盖、有效治理。二是做到科学治污。坚持规划先行、标准先立,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制定正面清单,科学有序推进。三是做到依法治污。加强《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的宣贯和执行,依法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执法,切实做到依法建设改造、依法运行维护、依法监督管理。

(三)强化三个推进。一是强化数治推进。按照我省数字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推动构建省、市、县、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体联动、一体流程、一体功能的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二是强化联动推进。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省级部门定期会商、定期推进机制,群策群力,合力推进。强化上下联动,压实各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层层抓好落实。三是强化统筹推进。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城乡风貌提升、美丽城镇建设、未来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各项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真正做到相互关联、耦合联动、一体推进。

 地区: 浙江
 标签: 经营 设施 体系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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