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原由福建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承担的省级受理的食品、食盐生产许可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技术审查职责调整至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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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2021年第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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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6-23 | 生效日期 | 2021-06-2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原由福建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承担的省级受理的食品、食盐生产许可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技术审查职责调整至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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