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通知 (豫市监办〔2021〕135号)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通知 (豫市监办〔2021〕13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22 09:11:40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19
核心提示: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安排,经省局同意,将开展2021年第一批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抽查和标准比对。
发布单位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豫市监办〔2021〕135号
发布日期 2021-06-21 生效日期 2021-06-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标准化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安排,经省局同意,将开展2021年第一批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抽查和标准比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局统一组织2021年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工作方案,组织抽样、评价、结果公示、处置和总结工作;委托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协助具体组织标准抽样、专家技术评价等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抽查结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行政区域内企业产品标准和团体标准问题整改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监督抽查评价,形成抽查报告,公开抽查结论;2021年9月31日前,完成存在问题的监督整改。

三、抽查依据

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豫市监﹝2019﹞293号)的要求,依据《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指引》开展。

四、抽查范围

(一)全省范围内2020年12月30日之前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ybz.org.cn)上自我声明公开的农业机械、非医用口罩、服装等重点领域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

(二)全省范围内2020年12月30日之前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上自我声明公开的现行有效的团体标准(2020年前已抽查的团体标准除外)。

五、抽查内容

企业标准重点抽查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内容是否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是否公开;团体标准重点抽查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内容是否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标准编号是否符合规定。

六、抽查方法

2021年第一批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抽取标准名单按要求在省局门户网站(http://www.haaic.gov.cn)公示。

(一)检查评价。

标准检查评价工作委托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团体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行业分布,分领域从省标准化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抽样标准进行评价和检查,提出评价检查结论。

(二)结果公示。

省局根据检查评价结论,编制评价检查报告,形成监督抽查结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省局门户网站公开。

七、监督整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监督抽查中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标准,监督、指导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省局。企业逾期未整改的,由省局按规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强制废止,并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附件:2021年第一批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抽取标准目录

2021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豫市监办(2021)135号附件:   2021 年第一批河南省市场类标准监督抽查企业标准名单.xlsx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2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0.8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