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厨房器具等21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我局此前发布的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深市监通告〔2021〕60号 | |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生效日期 | 2021-06-2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厨房器具等21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我局此前发布的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