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近期,我省食品生产企业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反映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压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对此,再次提醒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要警钟长鸣,全面树立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举一反三,认真排查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等,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防范隐患,确保安全。
二、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知识培训,时间不低于最低学时要求。特别是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和管道操作、起重司索指挥、金属焊接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岗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三、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做到“有台必有拦、有洞必有盖、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加强用电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加强消防器材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一要作业审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二要先检测,后作业,当从事具有缺氧危险的作业时,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作业开始前,必须准确测定作业场空气中的含氧量,并做好记录;三要危害评估,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四要通风,作业过程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五、废水处理设施作业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和操作规程规定,规范作业,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