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市监计量函〔2020〕87)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计量单位使用,推进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21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