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进展情况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粮食安全立法工作。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了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的要求。2018年8月,《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2018年11月,《粮食安全保障法》起草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起草工作组织方案、立法思路和进度安排等事项,正式启动立法工作。2020年9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创新举措加大力度进一步做好节粮减损工作的通知》,提出积极推动《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进程。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实施粮食安全战略,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2021年4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初次审议的法律案。2021年6月11日,国务院明确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
二、粮食安全相关法规情况
粮食安全贯穿于粮食生产、加工、储藏、运输以及收购和销售的各个环节,需要从立法、监管、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系统保障,立法具有统领性,可对各环节各方面粮食安全保障作出制度性安排,统筹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的制度建设。《粮食安全保障法》将在现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以法的形式对粮食安全保障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关于粮食安全相关的法规主要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其中《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2021年新修订、发布的。
三、2021年新法中有关粮食安全的规定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粮食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突显。规划中提出,完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和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提高粮食储备调控能力,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有效降低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环节损耗,开展粮食节约行动等。
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1年4月《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发布实施。其中明确提出,国家完善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标准,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导适度加工和综合利用,降低损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应当加强粮食仓储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管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储存、运输、加工标准等。
此外,《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提出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等方面的特有功能。强调国家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采取措施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完善粮食加工、流通、储备体系,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完善粮食加工、储存、运输标准,提高粮食加工出品率和利用率,推动节粮减损等。
粮食安全,对国家来说,是“洪范八政,食为政首”;对百姓来说,是“悠悠万事,吃饭为大”,对于企业来说,应当积极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担当起保障粮食安全的重任,共同期待《粮食安全保障法》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