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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一业一证”改革中分类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试点的通知 (沪市监食经20210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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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5-24 17:37:25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89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155号)以及市委、市政府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统筹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推进分类实施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试点,为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经研究,现就本市在“一业一证”改革中分类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试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监食经20210296号
发布日期 2021-05-21 生效日期 2021-05-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155号)以及市委、市政府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统筹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推进分类实施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试点,为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经研究,现就本市在“一业一证”改革中分类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试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基础,对《总体方案》《指导意见》中涉及食品经营许可的试点行业进行风险分级,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风险管控,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推动审批管理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风险等级管控,突出日常监管重点

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便利店、超市、饭店、小餐饮、现制现售食品、烘焙房/面包房、咖啡店/茶馆、酒吧等8个试点行业的食品安全进行风险分级,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分析每个试点行业涉及的许可经营项目,量化评估其经营静态风险因素,形成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分级管理要求,进一步突出分类管控理念;优化低风险经营项目准入标准,加强对散装食品销售、冷食以及高危易腐食品制售等行为的许可与监管。若申请人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涉及多个试点行业,或涉及多个许可经营项目,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管理。

(二)分类推进改革举措,简化许可审批流程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总体方案》《指导意见》要求,对首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目录中便利店、超市、饭店、小餐饮、现制现售食品、烘焙房/面包房、咖啡店/茶馆、酒吧等行业可能涉及的经营项目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分类推进实施许可改备案、审批材料承诺制等改革举措。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项目的经营者实施备案。备案具体要求参照本市自贸区内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申请“散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以及“自制饮品制售”经营项目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总体方案》,向申请人提供设施设备布局、操作流程的标准化模板设计。申请人承诺经营场所实际的设施设备布局、操作流程符合模板要求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审查申请材料中的“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文件”,在受理许可申请后直接进行现场核查,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允许申请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前提交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文件。

3.申请人承诺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布局、操作流程符合模板要求,且申请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符合《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情形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进一步缩减许可审查时限。

4.申请人同时申请酒类商品零售许可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通过整合内部流程,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实施食品经营许可与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联合办理,充分发挥机构改革优势,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对首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目录中涉及的其他行业,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参照上述要求,细化审批条件,营造更加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规定,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在经营者取得行业综合许可后30个工作日内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设施设备、布局流程与承诺内容是否一致,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从事许可核准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行为等情况。发现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要求其在限期内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进行处理。

食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强化监管执法,严守安全底线;同时,要根据辖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实际情况,建立相关行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

(四)依托“一网通办”系统,提升政府服务能级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充分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加强技术赋能,进一步优化“一业一证”网上服务流程。要针对各试点行业特点,主动参与相关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的制订,为申请人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办事导航服务,引导和鼓励申请人在线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

市市场监管局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对新业态发展的关切,帮助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社会认识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大力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要进一步梳理规范相关许可、监管、处罚事项,加强许可、监管、处罚等行政执法的目录管理,确保相关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落实改革举措与强化监管之间的衔接,确保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

在厘清本部门职责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理顺监管职责。要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分类、协同联合等监管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在审批、监管、服务等环节中的衔接,逐步形成风险防范机制闭环,确保部门协同无缝隙、风险防范无死角,进一步提升监管实效,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

(三)勇于开拓创新,力争试点取得经验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一业一证”改革,不断加大探索力度,创新做法。要通过走访座谈、案例分析、课题调研等方式,让申请人充分了解改革措施。要定期总结分析,及时调整优化改革措施。要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收集掌握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改革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市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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