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省司法厅发布《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政策背景
今年,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要求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是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为了检查重点制度、机制的实施情况,督促有关单位积极落实,我们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近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了本计划。
二、制定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全局、把握重点的原则,对监督计划逐项研究论证。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讨论研究。组织人员深入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研究近三年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搜集其他省份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文件,总结有效经验和做法。
(二)广泛征求意见。向执法事项较多的20多个省直执法机关收集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充分学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探讨论证开展执法监督的具体路径。
(三)充分结合实际。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反馈情况,重点关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有重点地选取部分执法领域开展监督。
三、主要内容
《计划》共包含4项内容,一是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住,检查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整治群众身边关于行政执法的不正之风,纠正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二是继续推进包容审慎管理,检查“不罚”“轻罚”清单动态调整后的实施情况;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检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落实情况;四是对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应急管理领域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监督计划》做好相关工作。省行政执法监督局将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