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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药监综发〔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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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12 10:07:20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0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2018-2022年上海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际,制定《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发布单位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药监综发〔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03-11 生效日期 2021-03-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机关各处、稽查局、各直属单位: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经2021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2021年3月9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上海市药品监管局2021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2018-2022年上海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市药品监管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要求,围绕市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打造一支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监管事业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为目标,全面提升本市药品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二、培训内容
 
  (一)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四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以及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深刻领会党中央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战略考量,深刻领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深刻领会实现宏伟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坚持“四个放在”,把总书记指示要求转化为改革创新的务实举措和造福人民的务实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力创造新时代上海发展新奇迹。
 
  (二)重点学习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业务知识。通过集中授课、分组讨论、现场实训、模拟检查、线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业务专题培训,强化检查员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以及继续教育,全面提升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培训体系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并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等培训制度,加快完善培训考核评估制度,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培训责任与分工、组织管理、师资管理和激励考核等机制,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
 
  2.拓展检查员培训渠道。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关于药品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新要求,结合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定位和药品监管职业化队伍建设实际,制定课程设置方案,梳理前期课件和教材,探索与复旦大学等高校、培训基地合作,拓展检查员培训渠道,提升培训成效。
 
  3.推进管理信息化。进一步完善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推进培训项目的申报、参训、考核、反馈、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培训学员电子档案建设,积极探索与国家、本市培训系统共建共享。
 
  (二)开展重点培训项目
 
  2021年计划开展四大类22个项目、23个班次的重点培训(培训项目表见附件),预计线下培训近1900人次,线上培训逾1000人次。
 
  1.主体培训。一是开展局系统青年骨干(团干部)轮训班;二是对局系统党务干部开展实务培训,开展党员轮训班。着力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综合管理能力。共3个培训项目,预计培训240人次。
 
  2.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培训。以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为培训对象,着力加强检查员队伍专业监管水平。全年计划开展GMP高级检查员培训班1期、药品GMP检查员及药品监管骨干培训班1期、药品GSP检查员轮训班1期、特药培训1期、医疗器械检查员培训班3期、化妆品检查员培训班1期。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现场实训、模拟检查、线上培训为主,并结合考试或考核。共9个项目,预计线下培训900人次,线上培训逾1000人次。
 
  3.业务培训。以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骨干和执法办案人员为培训对象,重点培训快速检验、一类器械产品备案、行刑衔接、执法办案、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共5个项目,预计线下培训440人次,线上培训若干人次。
 
  4.综合培训。重点培训信息化工作、应用系统、公文写作、保密工作、财务、投诉举报工作法规等内容,共5个项目,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现场交流讨论、现场上机为主,强化政策知识学习,着力提升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预计培训270人次。
 
  (三)组织学员参加各类调训
 
  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培训工作安排,选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参加专题研修班、重点专题班、任职培训班、双休日讲座和各类业务培训,组织系统广大干部用好“学习强国”、“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等平台,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等,组织干部按照“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重点专题班学习要求完成学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组织落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部署和要求,将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安排,根据全年培训计划科学合理选调人员参训。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授课。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牵头部门要细化方案,选择优秀师资,认真实施培训任务,严格按年度预算和有关规定使用培训经费,并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分级分类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分级培训。局干部人事处要加强工作的整体部署、统筹规划和协调服务,每季度通报培训工作执行进度和预算实施情况。要实行干部教育培训登记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三)强化督查考核及结果运用
 
  局干部人事处要加强对培训班开展情况的督查工作,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加强对牵头部门、项目、师资及课程的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提高培训成效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要将各区市场监管局参训情况和开展药品监管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主办部门开展培训情况列入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情况列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
 
  (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认真制订防控预案,细化防控措施,切实落实培训组织者及承办者的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重点做好物资、防护、测温、消毒、应急等工作,确保培训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附件:2021年度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培训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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